死刑缓刑两年是指,判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是指行为人罪行极其恶劣、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是情况又没有严重到必须立即执行死刑,于是最高院或高院判决,应处罪犯以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符合相应条件,后果可能有:执行死刑;减为无期徒刑;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限制减刑;重新计算死缓期间。另外死缓的适用前提,是不存在不适用死刑的条件。
被判死刑缓刑什么意思
判处死刑缓刑简单来说就是:被判处死刑但是缓期两年执行,其中缓期两年为犯罪人的考验期。若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经有关机关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减刑的具体条件:1、在考验期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可以减为无期徒刑;2、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4、其中对有故意严重犯罪的,法院在判处死缓时可以限制减刑。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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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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