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形成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0:50:32 77 人看过

虚假诉讼案件却越来越多。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是:首先,恶意诉讼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在民事诉讼中难度较大,需要大量提供假证据,使法官足以相信恶意诉讼的事实才能实现。而虚假诉讼,只要双方当事人串通好,一个主张,一个自认,就没有争议,就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实现恶意诉讼的目的。其次,在民事诉讼中有较多当事人不必进行对抗、对质的机会,留出了能够被恶意利用的口子。例如支付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特别是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债权,不必起诉,申请支付令即可;甚至提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都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轻易就能实现双方当事人的恶意。即使是调解书,只要双方当事人起诉、应诉,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获得,从而取得强制执行效力。有这样的诸多空间可以利用,虚假诉讼当然不会少见。再次,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越来越多,法官的工作量越来越大,稍不留神,就会被虚假诉讼的当事人钻空子。

综合上面所说的,虚假诉讼的存在就是属于严重的扰知了公堂秩序,而且这种行为也会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伤害,因此,在认定的时候就会由专业的执法人员来进行处理,只要所存在的事实不合法,不符合案件的情形,那么必定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一、恶意诉讼行为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恶意诉讼行为构成要件具体有:

1、当事人具有主观的恶意,意图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而为自身谋取利益;

2、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审判程序和法律的强制力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

3、对方当事人受到诉讼的困扰并因此受到损害。

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以虚假的事实提起诉讼,利用诉讼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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