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纠纷产生的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08:12:28 336 人看过

第一,金融体制不合理,是金融纠纷大量发生的深层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健全和完善,但金融领域仍处在传统体制之下,弊端很多:

一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且集货币稳定和商业服务于一体,所承担的责任太多。

二是国有商业银行集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于一身,不承担信贷风险,既难保宏观调控任务的完成,又降低了商业性经营的收益水平。

三是宏观调控机制不灵,表现为一控就死、一放就乱、乱了又控。

四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极易使银行受制于地方政府,其弊端在实践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其一,使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成为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不利于发挥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作用;其二,为地方政府干预银行业务提供了方便,使一部分资金流到了产品无销路、经营效益差、资信程度低的企业,人为地增加了银行的坏账、呆账、悬账率。

第二,企业效益滑坡、信用降低,是金融纠纷大规模爆发的经济根源。

首先,这是前几年经济过热的必然反映。1993年在全国掀起的房地产热、开发区热、引进外资热、股票期货热,导致投资规模盲目扩大。1995年下半年宏观调控力度加大后,银根紧缩,企业产品积压,经营滑坡,效益下降,市场萧条,社会资金大量沉淀,银行不良贷款的比例达到历史最高点,收贷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其次,日益严重的企业信用危机,也是导致许多企业信用贷款难以归还的重要原因。从客观上看,不少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的企业,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生产经营状况不好、经济效益差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些企业产权不明,政企不分,只求产值不求效益,重生产轻市场开发,且本身又受负债率高、富余人员多、设备陈旧、社会负担重的影响,偿债能力逐渐丧失,许多己处于关、停、并、转等不正常运行状态,根本无力还贷。从主观上看,借贷者信用观念淡薄,重贷轻还,甚至只贷不还,千方百计逃避银行债务。目前,一些企业利用改制之机,实行母体裂变、金蝉脱壳、悬空银行债务,便是其突出表现。

第三,金融机构有章不循、违规经营,是金融纠纷不断发生的直接原因。

近年来,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有些金融扫L构缺乏市场风险意识,经营手段严重背离价值规律,片面强调开拓业务,自目追求规模扩张,较少考虑资产同报率、存款成本率、资本利润率等市场经济指标,导致大规模资金低效配置。

表现在:

不严格按照《贷款通则》等规定发放贷款。贷款时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不作审查就草率放贷;对担保人的资格、履行能力和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及可行性审查不严,甚至未经核保就轻易放贷,使贷款担保制度流于形式,失去实际意义;贷款后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不闻不问,对贷款的实际用途检查监督不力,发现贷款有流失可能时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放任损失扩大;对经营亏损、资不抵债企业仍抱有幻想,一次又一次地违规以贷还贷。

2.非法经营。一些银行为追求市场份额,不切实际地硬性下达存款指标,少数基层银行在上级银行的压力和利益驱动下,置国家法规、政策于不顾,严重违规经营:有的以公开提高利率或支付贴水、利差或空卖国债等手段高息揽存;有的搞“飞过海”,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的资金不进银行的账,以逃避信贷规模的控制;有的采用以存定贷、引资放贷方式,把委托贷款甚至企业拆借搞成一般贷款,增加了银行的风险责任;有的银行信用卡部直接对外发放贷款或与客户签订协议允许巨额透支,变相借款,以获取高息;有的保险公司直接对外贷款;还有一些金融机构在没有足额实物券的情况下,大肆进行证券同购交易,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为名行非法拆借之实。

3.证券、期货公司违规操作,屡禁不止。有些证券公司为了多收手续费,鼓励或默许股民大量透支,增加了交易风险;期货经纪公司过分追求成交额,不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甚至私下对冲、对赌、吃点、强制平仓。金融机构的违规经营、无序竞争,不但加大了银行风险,引起金融秩序混乱,也给金融欺诈和金融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第四,金融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是金融纠纷大量发生的重要原因。

1995年以前,我国缺乏基本的金融法律,众多金融法规和管理办法是由中央银行会同有关部委或地方立法机关分别制定的,灵乱繁杂且多有矛盾和冲突。人民银行作为金融法规的执行机关,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金融机构制裁不力,处罚不严,特别是对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审批把关不严,导致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过多过滥,是金融秩序混乱的重要因素。此外,法院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过程中,对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极少采取制裁措施,客观上纵容了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企业拆借相关文章
  • 互联网金融逼传统银行业纠错
    伴随着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迅速崛起,关于其推高利率、缺乏风控、监管不足等方面的争论不断。从监管层的角度看,关注互联网金融所伴生的风险,担心这些风险会演变成业务问题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从消费者的角度看,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支付便捷度,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提供了多元化的金融消费需求。专家以为,互联网金融能突然间进入公众视野并大有持续兴盛之势,除了互联网企业内在具有的创新精神外,重要原因是目前传统金融业仍然处于垄断地位,压抑了金融创新和客户体验,为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提供了土壤。去年以来,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增值服务,无疑动摇了中国银行业的活期存款低利率现状,保护了储户的权益。互联网金融具有显著的鲶鱼效应,一方面,能培育客户通过网上消费金融服务的习惯,增强现代理财意识;另一方面,能激发金融机构反思如何更多利用新技术手段,进一步改善对客户的金融服务。专家认为,面
    2023-04-24
    482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平台诈骗
    法律综合知识
    发现诈骗事实或者诈骗嫌疑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对于利用网络、电信从事诈骗活动的,建议向举报中心进行举报,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13
    406人看过
  • 怎样理解互联网金融
    一、互联网金融的含义绝对不是钱在互联网上流动就是互联网金融,金融是管制最严的行业,而互联网又是最开放的渠道,个人认为互联网金融本质在于金融基于互联网思维下衍生出来的逻辑,本身金融本质就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对应的货币剩余价值的转移,金融机构的产生起到保障作用,反之就产生了货币流通的成本,互联网就是去调节这个流通成本是否合理是否能让市场说了算(利率市场化)的逻辑手段,金融是不存在创新之说的,物联网金融也是不创新,本质是逻辑上的调节成本。二、金融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的区别从两个方面剖析两者的不同,首先,金融互联网:就是在我国现有的金融条件下,互联网作为一种工具将传统金融展示给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像网上银行、网上基金管理等等都是这个范畴。互联网金融就是金融在互联网上面进行发展,绕开了线下的平台的束缚,使互联网成为了一个中介者。随着使用互联网人数的增加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
    2023-05-04
    464人看过
  • 用互联网金融产品有好处吗
    一、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好处1、成本低。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消弱了信息挖掘寻找成本;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2、效率高。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用户体验更好。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如**小贷依托电商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日均可以完成贷款1万笔,成为真正的“信贷工厂”。3、覆盖广。有网线的地方就有互联网。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
    2023-05-04
    192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消费纠纷难审理业内呼吁网络仲裁
    12月10日,某帮堂首席风控官萧XX在参加北京金融工作局、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举办的风险管理培训班时说道。12月10日、11日,2015年风险排查工作会议暨风险管理培训班在北京宽沟会议中心召开,某帮堂作为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观察员单位受邀参加。培训班上,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的专家学者们,分别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与实践、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防范等主题,对近百家P2P平台的代表展开了统一深入培训。其中,一项关于网络仲裁的培训内容,引发了业内更多的关注。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张XX在培训班上指出,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已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案件的审理,随着互联网+的推进,网络仲裁有望为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交易提供更加便捷、灵活的途径。网络仲裁无地域性,执行更广泛,更加灵活,还具有即时性、保密性、经济性等优势。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张
    2023-04-24
    163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哪些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自我约束和自我风险控制机制尚未构建完善,更多的金融企业是在市场上去竞争业务、取得盈利,但是风险的控制机制相对薄弱,需要引起足够重视。1、流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也是金融活动,因此其资产与负债期限的不匹配同样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不论是第三方支付,还是网贷平台,都极易受到流动性风险冲击。众多平台为了保持自己的产品不被抢走以及增揽新的客户,以简单的收益率争夺市场,加剧了流动性风险。2、信用风险。客户方面,互联网金融平台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平台在进行交易撮合时,主要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缴费记录、熟人评价等信息评价借款人的信用。中介方面,存在资金挪用的风险。在投资者方面,未按照风险适当性原则,对客户进行分类分层管理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致未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3、操作风险。技术操作风险的产生,主要鉴于互联网金融依靠软件、网络等特殊介质开展金融业务,而其软硬件
    2023-05-04
    281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与票据业务
    近两年,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业务监管还有待加强,风险管理环节比较薄弱,影响互联网金融的稳健发展。为推进我国互联网票据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风险防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为互联网票据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1.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工作。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在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均无对互联网金融的规定,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应考虑修改上述法规以及《刑法》、《公司法》等法规中的部分法律条款,使得相关法规能够有互兼顾,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专利、软件、品牌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卢度,为互联网金融创造宽松的法律环境。二是加快对票据法的修改。目前,我国《票据法》对票据签发的真实贸易、票据背书转让有明确的要求,而随着互联网票据的兴起,利用互联网平台将会开展票据转让、票据基金、票据证券化、商
    2023-06-06
    219人看过
  • 互联网纠纷诉讼程序
    第一步、注册与认证。搜索“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输入手机号与校验码,设置登录密码,完成注册,再进行实名认证。自然人可以选择支付宝认证、微信认证、人脸识别、线下认证。企业可以选择支付宝认证和线下认证。第二步、起诉。1、在诉讼平台点击“原告起诉”,然后阅读法院须知、受案范围、告知书,确定并点击“下一步”。2、选择纠纷类型,补充完整原告的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填写相关地址、联系方式、上传身份证照片。如果有代理人的,填写代理人信息,上传授权委托书。填写被告信息,包括被告的手机号码、邮箱等有效送达信息。3、填写诉讼请求、案件事实、法律依据,以及上传证据。4、填写完所有信息以后,预览一下看看是否有误,如果有误可以点击“返回修改”。在确认无误之后提交起诉状。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有什么特点随着互联网网络的发展,互联网上的交易也愈发频繁。国家为此出了相应的《电子商务法》,也成立了相应的互联网法院,如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3-08-09
    407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政策
    7月18日上午,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成为本周末金融市场最大新闻。分析人士认为,《意见》再次明确了分业监管边界,同时第一次提出对网络证券、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原则;《意见》也首次明确从业机构应当选择银行建立第三方存管制度。这份《指导意见》是监管部门出的第一个框架性文件。十部委联合发文的豪华阵容,一方面说明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重视程度高,另一方面准备也较为充分。《意见》整体基调是鼓励创新,并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即央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
    2023-05-03
    331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传销是合法的吗
    互联网金融传销当然是违法的。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对于组织者、领导者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互联网金融传销犯法吗1、传销的法律概念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取得利益。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
    2023-07-28
    255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门户的运营模式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目前在互联网金融门户领域针对信贷、理财、保险、P2P等细分行业分布有融360、91金融超市、好贷网、银率网、格上理财、大童网、网贷之家等。互联网金融门户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的渠道价值。互联网金融分流了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的客户,加剧了上述行业的竞争。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到来,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来临,对于资金的需求方来说,只要能够在一定
    2023-04-24
    340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诈骗的具体形式
    有以下几种主要表现形式:1、银行理财产品漏洞被利用大量工行、招行和农行等用户纷纷在网上反馈收到短信提示,称自己的银行卡在网上购买了某款理财产品被扣除了大笔资金,并告知“如果不是您本人操作,请与我们联系。”当网友去atm机查询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余额竟然真的少了短信中告知的相同金额。2、虚假借款诈骗借款人通过信息贩卖者获取有效身份信息,并以他人的身份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借款或消费。在一些平台,不乏员工与借款者内外勾结,过度包装借款人信息,使得原本无法借款的人也借到款项,变相侵吞公司资产。3、境外诈骗网站“钓大鱼”在众多投资理财诈骗网站中,有很多网站均号称是境外大型国际集团投资,利用政策法规漏洞进行诈骗。4、P2P平台频现虚假投资标的一、信用卡的诈骗手段1、短信通知“亲切”指导。骗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通知你的信用卡在某商场刷卡消费成功,并留下查询电话。当有疑问的你打电话询问时,骗子会“亲切”地指
    2023-03-09
    120人看过
  • 给互联网金融镀上法治金身
    时针拨回到2013年6月,余额宝正式上线,仅半年就吸金1853亿元,互联网金融也随之进入大众视野。而在此前,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一些传统理财产品的起点动辄数以万计,门槛太高,且投资渠道有限,只能让碎片化的财富睡在银行里;对于小微企业等亟待浇灌的资金需求方而言,传统金融如同大江大河,但无奈利息堤坝高高筑起,一息当关,万水莫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缓解了这种尴尬的局面。1元的投资起步价,随时存取,利率还比银行高,何乐而不为?网贷、众筹等平台的出现,也让小微企业头疼不已的贷款方程式,有了解答思路。不仅如此,互联网金融与电商的联手,还敲开了新的消费大门,为中国经济转型加了一把火。且不说不断增长的整体网购规模,淘宝双十一571亿元的消费奇迹,就足以说明问题。仅今年上半年,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就达到约1.1万亿元,超过了北京市同期的GDP总量。此外,新的消费热点也在孕育。比如,有电商打出众筹牌,在网上开卖
    2023-04-24
    230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有什么影响
    当前互联网金融正以更快速、更便捷、更省心为服务模式,以产品新、门槛低、收益高为卖点向传统的金融业发起强烈的挑战。这些挑战突出表现在,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网络借贷、众筹融资对传统金融业产生的重大影响。传统金融业不得不对此问题进行认真思考,慎重研究,积极面对,调整转型,投身变革,加快创新,迎接挑战。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及特点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可能出现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模式。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作用都被削弱,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实现。大大减少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更加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真正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运作,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与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有其全新的特
    2023-04-24
    238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拆借是指企业之间为了解决临时资金周转问题而进行的短期资金借贷活动。通常,企业拆借是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中介,以保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 企业拆借的期限较短,通常不超过一年,利率相对较高,以吸引资金供求双方参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拆... 更多>

    #企业拆借
    相关咨询
    • 互联网金融纠纷调委会是否违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金融传销是一种新型的传销模式,以纯“资本运作”诈骗方式为主,参加者具有高收入、高起点、高投入的特点,打着当地经济开发的幌子,以政府支持为借口,具有严重的欺骗性和危害性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
    • 互联网融资和互联网征信的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2
      互联网征信与实体投融资的关系如下: 互联网征信可以帮助实体投融资控制风险,随着互联网征信的普及,投资者在进行实体投融资时可以了解更为详尽的征信信息,可以尽可能的为投资者规避风险;互联网征信还可以维持以及挖掘市场主体最大的增长活力。 征信系统是市场设施建设的主要方面,实体投融资如果想要持续健康发展,那么必须有完善高效的征信系统作为实体投融资的保障。
    • 互联网金融平台哪些好?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02
      相比其他的投资方式,互联网金融平台对申请融资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资信息对接平台网站上向投资者公开;并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保障金,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爱投资创造的融资方式是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公开的优势、开放性的优势,同时结合传统的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信贷审
    • 互联网金融是不是传销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7
      互联网金融传销是非法的。传销构成犯罪的,组织者、领导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
    • 互联网金融犯罪严重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1
      可能判处罚金、有期徒刑等,具体要看严重程度。现在法院处理互联网金融犯罪,首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案子的定性愈加严谨,二是以鼓舞新式金融发展的原则审慎处理案子。严厉依照金融欺诈、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确定违法,准确区别民事纠纷与刑事违法的边界。在“审慎处理”的原则下,人民法院在审理互联网金融案子时将本着愈加慎重的态度区别刑事违法入罪问题,将民事纠纷的定性不容易转向刑事案子,给立异金融更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