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提起反诉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4 14:55:25 195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提起反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提起反诉的条件如下:

1.提出反诉的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诉的原告;

2.反诉的提起必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反诉的诉讼标的和理由须与本诉有牵连;

3.目的在于吞并或者抵销本诉的请求;

4.必须是在本诉起诉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二、本诉与反诉的区别是什么

本诉与反诉的区别有三点:

1.法律性质不同。反诉属于请求权的范畴;反驳则属于抗辩权的范畴,如在一合同纠纷中,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货款,如被告证明原告违约,不产生付款义务则为反驳,如被告请求原告赔偿因原告违约而给其带来的经济损失,则为反诉。

2.独立性不同。反诉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反驳则不具有诉讼性质,不主张独立的请求和权利。反驳仅是对原告请求和理由的简单、直接否定,不构成独立的诉,反诉与本诉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起诉,且即使本诉的撤回也不影响反诉部分的审理;而反驳必须依存于本诉,而且无论如何抗辩,都不能产生新的请求。

3.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而反驳则可以在一审、二审、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提出。

三、反诉和本诉一定要合并审理吗

反诉和本诉不一定要合并审理。反诉与本诉在诉讼主体、诉的标的、诉的理由等方面具有牵连性。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①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②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③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④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⑤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
    2023-04-22
    401人看过
  • 离婚诉讼被告提起反诉的条件
    不予支持。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一、起诉第二次离婚被告不签字能离吗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小。但要求离婚的一方最好找到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离婚的法定情形。诉讼离婚的程序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
    2023-02-22
    480人看过
  • 提起反诉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提起反诉的条件1、提起反诉的条件如下:(1)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2)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3)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4)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二、民事诉讼被告反诉有什么特征1、反诉对象具有特定性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而向法院提起,针对其他任何人,包括对与本案的牵连的人均不能提起反诉。反诉实际上是变更本诉当事人的相互地位,变原告为被告,变被告为原告,当事人各自具有原、被告的双重身份。2、反诉请求具有独立性反诉虽然在形式上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没有本诉就谈不上反诉,但反诉与本诉一样,具备诉的要素,有独立
    2023-04-21
    338人看过
  • 提起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为: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一、撤诉什么时候提出来撤诉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但是否准许应由人民法院决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撤诉一般有两种方式即:1、申请撤诉,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2、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二、如何撤销离婚起诉书?想要撤销离婚起诉的,原告应当在法院立案之后、宣判之前向法院申请,法院原则上都会同意。因此,只要是在判决宣告前,即使是开庭之后,
    2023-04-04
    305人看过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因犯罪行为使人身权利受侵犯或财物被损毁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2023-04-22
    110人看过
  • 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和被起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相关术语解释: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人身权和其他权益受到他人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权利义务纠纷。“明确被告”是指原告起诉的对方当事人,应当是明确、准确、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清楚,则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的下落不明,没有明确的定义,这不属于被告。“具体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和外延应明确具体。人民法院要求保护、支持、反对的,应当明确、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含糊。也就是说,必须向法院解释案件事实、证据事实及其理由。“在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内,由被起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范围。
    2023-05-07
    3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提起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6
      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民事诉讼反诉提起的条件有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 (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 (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的提起条件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01
      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反诉的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
    •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起的起始时间与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6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在诉讼进行的哪个阶段提出,我国民诉法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 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
      反诉的条件: (一)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反诉与本诉当事人同一性的特征决定了只有本诉的被告才能够向本诉的原告提出反诉。如果不是本诉的被告,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则无权提出反诉。 (二)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 本诉进行中是指法院受理本诉后直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法院尚未受理本诉,诉讼程序尚未开始,反诉无从提起。法庭辩论已经终结,再受理反诉不但无法达到诉讼经济的目的,而且会造成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