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一、轻微的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追溯期多长时间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赔偿追诉期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重庆市职工工伤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及程序
369人看过
-
工伤保险金领取条件和待遇有哪些
414人看过
-
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203人看过
-
迪庆市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25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中最重要的待遇是什么?
372人看过
-
重庆公务员工伤保险待遇怎样?
460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
工伤保险待遇2023年领取条件有几条?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0一共有五条领取条件。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时间是多久,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4伤者职工要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通常在伤者职工距离退休年龄5年时,每增加一岁领取到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减少百分之几,具体多少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调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程序的规定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1、发生工伤(亡)事故或确定患职业病之后24小时内报告社保经办机构,并在15日内报送工伤报告书。 2、工伤认定。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认定。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认定后,60日内作出认定。 3、申领工伤(亡)待遇手续。⑴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的,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填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待遇补偿;⑵被保险人因工负伤留有残疾的,医疗终结
-
养老保险工伤待遇重复领取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6关于养老工伤待遇重复领取的相关信息如下: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可以选择保留一份养老保险关系,清退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对冒领的基本养老金应予以退还。《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
北京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办法是什么,工伤保险待遇如何领取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北京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办法 第一条依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达到1至10级,或者经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鉴定结论或者因工死亡职工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