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证机关: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1992年)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股份第四章公司债券第五章增资和减资第六章股东会第七章董事会和经理层第八章监事会第九章财务会计第十章合并与分立第十一章解散与清算第十二章罚则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规范和行为准则,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促进海南经济特区经济发展,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条例,是指依照本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募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南省地方性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不得侵犯和非法干预,第六条公司遵循自愿、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第七条公司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设立公司章程。本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政府部门、法人和自然人可以代表国家出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法人是公司股东的,第九条公司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第十条公司不得成为其他营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公司成为其他营利性组织的有限责任股东时,其再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但经政府批准的从事投资业务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除法律、法规规定外
第十二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十三条公司住所为海南经济特区总公司所在地第二章设立第十四条公司经审查同意,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设立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关(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第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实收股本的总额。公司应当有与其生产经营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但是,国家对特定行业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设立公司应当有三名以上发起人,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起人中至少应有一人在海南经济特区有住所。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和法人可以作为发起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发起人
第十七条国有大型企业改组为公司,经审批机关特别批准,发起人可以是一人,但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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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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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和股权有限公司股份怎么区分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7所有权是所有者所拥有的与所有比例相应的权益和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根据股东的地位,公司可以主张的权利是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股票表彰的权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一般而言,公司是资合而成的经济组织,其股东的个性无关紧要,因而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股份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股东而言,则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的均等的计量单位。把公司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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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有什么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3第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什么凭证为法律依据?股权证。第二、没有通过公证处公证也没有股权名册和股权证,所持有的股权有效吗?持有股权不公证也可以,没有股权名册和股权证不等于不是股东。第三、在公司章程上是有一定的股权和权利的,但是是当初为了满足办证需要的股东人数才假装入股的,现在要除去其他股东该怎么办理手续?需假登记,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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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0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量的股东依法组成,全部资金分为平等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的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做出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不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向受让人交付该股票的权利。《公司法》规定,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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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3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 2、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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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3(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 (8)优先认购新股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