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内附属设施处理
屋内附属设施家具、家电、屋内装修及装饰都是房屋屋内附属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买卖双方签署完买卖合同之后必须要交接的配套物件。
办理屋内附属设施交接应依据合同约定情况处理,如果房屋转让价格已包含了上述物品,则卖方应保证约定物品均能正常使用,买方则需要点清约定物件的数量,查清其使用情况等等;如果纯属赠送性质,卖方也需要按合同约定履行其承诺,买方则需要在事前仔细查验所约定的赠送物品,看其是否完整可使用。
(二)物业交割
1、水、电、煤气等水、电、煤气等物业配套的交割,主要涉及使用情况及相关证件、户名的变更等。
水、电、煤气等使用情况的交接主要由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服务人员作为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查验:查验其供应情况是否异常,其使用终止码是否合理,如无异议,则按合同约定正常交接;相关证件、户名的变更等事宜的办理应按合同签署约定日期由买卖双方持相关证件到相应机关、部门办理。另外,为确保交割明晰无纠纷,某些物品的交割如:电话、有线电视、网络使用等由于涉及历史欠费问题不好解决,并且电话还涉及卖方的隐私,则可让卖方先行申请关闭或报停,然后由买方自行开通。
2、物业交接费用
物业交接费用包括卖方出让房屋之前使用上述水、电、煤气等所产生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的交割需要注意的是前期欠费问题。卖方应该保证前期无欠费情况,并同时出具相关缴费凭证;买方则需要仔细查验票据真实性,以免造成后期不必要的麻烦。除此之外,物业管理费也需要进行交接。
(三)户口迁移问题
户口迁移在房屋产权及配套设施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会忽视户口迁入和迁出的问题,因为购房户口迁入和卖房户口迁出都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但户口的迁入和迁出在某些区域会与孩子上学等具体问题挂钩,因此,户口的迁移问题我们也必须要提起注意。其实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比较简单,买方只需要到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允许迁入的证明,然后到户籍原地的派出所开允许迁出证明,但前提必须是买方具有本市户口。卖方也同样如此。
知识拓展:
房屋产权过户的注意事项:
1、产权过户时,买卖双方应本人亲自到场,携带身份证、手章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本人不能到场,可办理委托公证,受托人携带公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手章到场。手章必须按房管部门指定形式进行雕刻。
2、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增位除外),卖方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的名字也必须保持一致。
3、买卖双方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填写,并且多留为宜,这样能方便相关部门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以确保过户手续的正常办理。
4、为避免耽误过户办理情况,买卖双方应按合同约定提前备齐过户所需费用。过户费用及相关税费应以房管部门实际测算数据为准,中介公司预测数据仅可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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