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算不算书面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4:22:56 468 人看过

咬定公司没有与他签劳动合同,房地产项目经理辞职后,要求双倍工资补偿。不料,两封劳动合同电子邮件露了马脚。

2011年10月,职业经理人佐某进入武汉某置业公司任房地产项目经理。当年10月,公司通过企业邮箱,向佐某发送了劳动合同的电子文本。这份文本中,双方就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报酬与社保待遇等进行了约定。其中劳动报酬部分明确,佐某固定工资为8000元,待他负责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完成后,如满足附件要求,他每年可获得15万元奖励。

当晚,佐某邮件回复公司,对部分合同内容提出质疑。第二天,公司再次通过企业邮箱,对佐某提出的疑问予以解答。此后,双方没有再就合同条款协商,公司按照约定,每月向佐某发放工资8000元,并为他缴纳社保。

去年5月,佐某辞职。随后,他向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认为公司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等,共16万余元。仲裁委作出裁决,公司应支付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5万余元。置业公司不服,诉至武汉经济开发区法院。

一审认为,《合同法》中规定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劳动合同法》中也没有明确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仅限于纸质合同文本。本案中,置业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佐某发送劳动合同电子文本。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电子文本履行各自义务。佐某在离职前,没有对此提出任何异议;离职后,他再主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有违诚信。因此,法院不支持佐某的主张,判决公司不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佐某不服,上诉至市中院。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合同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电子签名法》确认了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列举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但合法的数据电文形式作为书面形式的一种,在法律未予否定的情形下,不应排除在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之外。

本案中,劳资双方以电子合同文本,明确了当事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权利义务,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具备劳动合同的必要内容。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沟通,对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应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书面合同吗
    一、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书面合同吗以电子数据交换(比如电子合同、网络购物的订单等),电子邮件形式记载合同内容,并且可以做到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都可看做是书面合同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有效吗以电子邮件方式签订合同的程序与通过传统方式来签订合同的程序一致,需要双方分别进行要约和承诺: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载有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电子邮件,此行为可视为要约;另一方对该权利义务表示接受的回复邮件视为承诺,在双方没有就合同成立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确认邮件到达要约方的邮件系统时合同成立。此外,合
    2024-01-13
    190人看过
  • 仓促招人后觉得不合适解约电子邮件算劳动合同吗
    关于电子邮件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否认定为书面合同,今天的律师说法就呈现了一则关于这个问题的纠纷。2012年10月,某广告公司设计部一位设计师突然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了该公司职位空缺,急需一位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的人士顶上。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合适的人选,广告公司聘用了猎头公司的猎头为其寻觅合适人才。很快,猎头公司便为该广告公司联系到了一位外地的设计师王某。由于时间紧迫,广告公司提出了令人无法抗拒的高薪,并没有过多对这位即将入职的设计师做背景调查,就给王某用电子邮件发送了聘用通知。在用电子邮件发送的聘用通知中,约定了广告公司聘用王某担任公司设计师,年薪三十万,并约定了年终奖励及住房补贴等内容。聘用通知中还明确了入职时间,并约定合同期为3年,前6个月为试用期。在电子邮件中,公司要求王某如接受该份职务,请回邮件确认并于通知书确定入职之日报到。此后,王某按照电子邮件中约定的时间按时到公司报到,并且进入
    2023-06-08
    91人看过
  • 邮件离职申请算书面形式通知么?
    一、邮件离职申请算书面形式通知么?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是不需要以书面的形式,直接通知单位即可,如果员工属于转正后的员工,那么一定需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可以写比较简单的,表明本人意愿离职即可。离职的时候邮件提交的离职申请不算是书面的。邮件属于我国法定的电子证据(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主要是看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有积极采用电子通讯使用的情况。如果该用工单位未使用电子邮件,那么可以认为该用工单位未收到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自动离职的情况有哪些?这5种情况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部门指出,遇到上述5种情况,职
    2023-04-29
    366人看过
  • 电子邮件合同的法律性质
    用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形式是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定金合同的订立形式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其实定金合同并不以书面行为必要,虽然定金合同应当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定金合同的,定金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双方仅有口头约定而未交付定金时,自不能认定双方口头定金约定的效力。但是,若当事人虽为口头约定,有实际交付了定金,则定金合同仍应当视为有效。定金合同可以是独立于主合同之外的另一合同,也可以是在主合同中附加的条款,还可以是当事人以函电等方式约定的。但不论其是当事人以何种方式订立的,定金合同均是主合同之外的从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
    2023-08-13
    221人看过
  • 书面合同包括电子合同吗
    电子合同的有效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但涉及人身关系、不动产权益转让、公用事业服务等情形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的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不过,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规定。因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
    2024-01-05
    86人看过
  • 书面要约算合同吗
    书面要约不算合同,合同的订立是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的,当事人发出书面要约需要另一方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他人订立合同,发出要约的一方必须是合同订立的一方当事人,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一、书面要约算合同吗发出要约,不算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而订立合同,需要一方发出要约,还需要另一方作出相应的承诺,或者采用其他的订立合同的方式。二、要约的特点有什么1.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2.必须具有
    2023-06-04
    288人看过
  • 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能否算做合同的一部分
    律师解答:能。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能算做合同的一部分。电子邮件的内容即是合同条款,其文字(或与图像、声音的组合)表达也是确定的,当事人双方一经协商确认后即应信守合约,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变更或者不履行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4-19
    92人看过
  • 《广东省电子邮政黄页》广告合同书
    甲方:乙方:广州市维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电子邮政局正式全权委托乙方开展《广东省电子邮政黄页》的广告业务。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事项:1、甲方在乙方的《广东省电子邮政黄页》上发布广告1年(止于2005年4月10日):a、广告编码:______;广告规格:______;广告形式:______;b、广告发布费:人民币(大写)????拾????万????仟????百????拾??????元整,(小写)¥??????????????????????????????;c、广告制作费:人民币(大写)????拾????万????仟????百????拾??????元整,(小写)¥??????????????????????????????;d、合计收费:人民币(大写)????拾????万????仟????百????拾??????元整,(小写)¥?????????????????????????
    2023-04-23
    73人看过
  • 电子邮件是否可以作为电子合同?为什么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发电子邮件辞职反后悔有效么人才市场报法规版曾经不止一次说过电子邮件在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中的法律效应。在上期的法律版也谈到交上去的辞职报告是否能收回的问题。最近,某市法院在审理一起用工纠纷时,首次确认原、被告之间往来的电子邮件有效,并根据电子邮件内容判决了此案。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电子邮件不是弄弄玩玩的,一旦引起诉讼,很可能被法院当作定案的依据。37岁的周女士于去年2月24日就任该公司总经理一职,月薪为12500元人民币。在做了仅仅几个月,为了一件小事,周女士一赌气决定放弃这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于同年6月5日向公司发送了一份辞职的电子邮件。在这封电子邮件中,她明
    2023-07-24
    478人看过
  • 传真和电子邮件能构成合同吗
    直接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也是可以作为合同签订的样本的。1、传真合同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也是现如今比较流行的一种合同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的合同,大大节省了双方的时间与精力。2、电子邮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合法真实的电子邮件具有法律效力。尽管电子邮件以电子信息形式传播和收发,不如传统书证保真程度高,被篡改后不易识别,但电子邮件也有其自身优势,即其发件人和收件人为唯一,每个电子邮箱对应唯一的用户,其互联网的帐号、密码、用户名在相对时间内也是唯一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3-06-12
    332人看过
  • 电子邮件合同需打印才有效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电子合同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电子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不打印成纸质合同也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1、合同订立的环境不同。传统合同的订立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进行协商;而电子合同的订立发生在虚拟空间中,交易双方一般互不见面,甚至不能确定交易相对人,其身份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2、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变化。在网络环境下,要约与承诺的发出和收到的时间较传统合同复杂,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构成条件也有所不同。3、合同的形式发生了变化。电子合同所载信息是数据电文,不存在原件与复印件的
    2023-04-13
    302人看过
  • 通过电子邮件可以订立合同么
    通过电子邮件,是能订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而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能够视为书面形式,因此只要是通过电子邮件依法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一、合同电子版有效吗?合同电子版签字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视具体情况而定。口头的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是有效的:1、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2、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3、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
    2023-06-20
    132人看过
  • 电子邮件合同可以随便撤销吗
    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一、能否撤销技术服务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2023-04-03
    397人看过
  • 合同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有效吗
    合同通过电子邮件确认,电子邮件中包括合同主要条款的,应合同应当是成立有效的。电子邮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合法真实的电子邮件具有法律效力。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将导出的邮件放在软盘中提交人民法院,经对方质证后无异议的,可打印出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附卷。一、辞职写邮件可以作为证据吗可以作为证据。电子邮件具有证据特点中的关联性,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或者通过公证机关对电子邮件内容及源代码等进行公证取证,电子邮件就具备了证据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也即是在法律上具备了合法的效力,能够作为证据使用。二、手写的保证书有效么手写的保证书有效。我国法律保护依法设立的一切合同。从合同的生效要件来看,并没有规定合同需要以何种形式呈现才是有效合同。因此,合同只要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没有违法。则合同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手写还是打印的都是有效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2023-03-07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订立的时候电子邮件算是书面的形式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电子邮件属于书面形式。根据法律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
    • 电子邮件合同是书面合同还是法律性文书?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21
      律师解答 电子邮件合同属于书面合同。其作为使用有形的形式表达所载内容的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电子邮件上的协议是合同还是书面合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8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比如电子合同、网络购物的订单等),电子邮件形式记载合同内容,并且可以做到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都可看做是书面合同形式。
    • 可以使用电子邮件成为书面合同的要件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1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电子邮件跟合同都是一种书面形式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3
      电子邮件签订的合同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