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拆迁安置房能否被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08:12:33 302 人看过

一、债务人的拆迁安置房能否被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的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生活必须的房屋,人民法院是可以执行的,如果是生活必须房屋,只可以查封不能变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二、怎么认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

1、房屋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应当作为确定房屋性质的依据;

2、房屋性质发生变更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向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

3、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并且实际用于居住的,应当按照住宅给予补偿安置;

4、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用于商业经营的,应当按照住宅予以补偿安置,同时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以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5、该通知属于特殊规范性文件,具有国家政策的效力,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人民法院可以作为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补充依据。即认定房屋性质时,不仅根据房屋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同时需要考虑房屋实际用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公租房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安置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公房进行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可以获得临时的安置补偿,而具体怎样安置由双方协商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
    2023-06-15
    417人看过
  • 老赖拆迁安置房可以执行吗?
    老赖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执行,要看是不是生活所必需的房屋。老赖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生活必须的房屋,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如果是生活必须房屋,只可以查封不能变卖。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7、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被
    2024-05-01
    264人看过
  • 能否将拆迁安置房进行买卖过户?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但必须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安置房可以过户或进行买卖吗?安置房土地性质安置房是因为城市规划或土地开放,给被拆迁房子所有人居住的房子。房子的特殊性,除了受到房子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外,还受到所在地地方政策的约束。一般安置房可以分为两种:1、一种是市政工程而拆迁的配到安置房。2、一种是土地由于房产开发,拆迁方安排补偿给被拆迁方的安置房。安置房能够买卖或过户吗?安置房能够买卖,最主要就是看有无全产权。如果安置房有进行产权登记,并且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就能够在市场中买卖,没有的话就无权买卖,也不能够过户。根据安置房的性质,过户也分两种情况:1、由政府补贴给被拆迁方的
    2023-07-08
    215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能否变成商品房?
    拆迁安置房满五年后可以自由买卖过户和上市交易,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保护,使得被拆迁者能够在满足一定年限后自由处置房产。这有助于促进拆迁安置房的流通,增加拆迁安置房的供给,从而满足购房者的需求,同时也能增加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满五年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屋可以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对被拆迁人提供的住房安置,通常用于城市居民拆迁户和征迁农户。拆迁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满五年取得房产证后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被拆迁人的住房安置】根据我国《拆迁法》的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的住房给予补偿安置。然而,在实践中,拆迁人常常忽视这一义务,导致被拆迁人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被拆迁人的住房应当先用于回迁安置,确保被拆迁人能够有住房可住。根据《拆迁法》的规定,拆迁人应当在拆迁范围内为被拆迁人提供住房安置。对于符
    2023-08-29
    459人看过
  • 被执行人的拆迁房怎么执行
    一、被执行人的拆迁房怎么执行(一)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二)报批: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三)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二、拆迁纠纷强制执行怎么申请强制拆除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方式申请强制执行,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下问题需要注意:1、
    2024-01-15
    340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能否成功实施?
    老赖拆迁安置房可以执行。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心脏搭桥可以监外执行吗心脏搭桥可以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
    2023-07-18
    60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区是否要被安置人签字?
    一、农村拆迁安置区是否要被安置人签字?不需要每个人都签字,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如果户主没有签字的,就意味着该协议是不成立的。二、房屋拆迁纠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房屋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
    2023-06-15
    392人看过
  • 私房拆迁中被安置人与被拆迁人有何区别?
    在私房拆迁当中,被安置人就是指的被拆迁人,两者没有什么区别。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一、棚户区改造补偿办法视情况而定。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房屋拆迁纠纷相关的证据类型有哪些?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
    2023-06-25
    267人看过
  • 欠债者能否利用安置房逃避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的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生活必须的房屋,人民法院是可以执行的,如果是生活必须房屋,只可以查封不能变卖。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70岁被告欠钱还能强制执行吗70岁被告欠钱还能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没有年龄限制,老赖欠钱不还可以拘留15天,可以拘留次数没有限制,如果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可以司法拘留,一次最长15天,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再严重可以判刑,刑法有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欠钱不还被告应在法院做出判决后积极还款。《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2023-07-03
    398人看过
  • 拆迁人将安置房屋另行出卖被拆迁人要赔偿吗
    1.被拆迁人可以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可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2.被拆迁人可以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因此,在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后,被拆迁人可根据上述规定要求拆迁人赔偿损失。一、长期租房拆迁怎么补偿1、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
    2023-02-26
    496人看过
  • 安置房能被执行还款吗
    开发商承建的拆迁安置房当然是不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偿还债务的。一、摆脱债务担保人身份的方式有哪些摆脱债务担保人身份的方式如下:1、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2、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被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并向债权人偿还债务。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二、安置房楼下的门面买卖该找谁你要知道门面铺是否对外出售,如果是当然是找开发商,选房子时可要求选一楼,一楼与门面是不同的,一楼是住宅,门面是属于商业,要分清,每个地方的房屋政策都不同,有地方规定住宅不能用作商业用途。通知收楼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承建商问,要知道是否对处公开发售。三、父母贩毒有案底对孩子有什
    2023-06-27
    151人看过
  • 能否执行被执行人的债权
    一、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能否被执行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条件: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应以债权代位权成立条件为基础。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
    2023-04-05
    198人看过
  • 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的优势
    一、拆迁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二、拆迁安置房的分类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
    2023-06-29
    72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房能否进行过户操作?
    可以过户。但安置房过户有一个时限,每个地方的拆迁机构都有规定,在拆迁合同签订的一定时间内,可以办理分户以及析产过户和转让过户,但超过时限就无法办理了。如果不满5年的话就不能过户,只能通过做公证的方式。失信人可以过户房子吗失信人不可以过户房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会被限制高消费,不准购买房屋,所以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2023-07-08
    299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债务人如何能否得到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款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6
      能。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人的拆迁住宅不是生活所需的住宅,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如果是生活所需的住宅,只能检查,不能拍卖,卖掉或还债。
    • 拆迁安置房能否法院执行,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8
      拆迁安置房能被法院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 拆迁安置房会被法院执行拍卖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9
      1、目前的法院执行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房产的执行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及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权利负担,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都需要长达五六年,有得甚至十年才能办理产权证书,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法院原则上是不会予以强制执行(评估拍卖)。 2、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书,且房屋不存在其他法院查封在前或者存在抵押等情形,那么房屋依法是可以查封、评估拍卖的。
    • 拆迁安置房能否选货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5
      进行房屋拆迁时,拆迁的补偿是非常多的,而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类,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怎样选择由被拆迁人自己确定。
    • 拆迁的安置房可否能强制执行,有没有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1
      法律分析 拆迁的安置房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安置房的所有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中的义务,则其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扣押、冻结、划拨等方式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包括其合法所有的安置房或拆迁安置房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