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的主要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5:22:09 221 人看过

一、网络诽谤的主要特点

网络诽谤与传统诽谤相比,有其更为鲜明的特性,对网络诽谤管制更容易产生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民名誉权的价值冲突。实践中在认定上存在很大分歧,因此,如何通过具体情节确切认定,确定罪与非罪,乃至归责都至关重要。

互联网的出现将影响传统诽谤法的许多方面,尤其是跨国诉讼问题。互联网比传统出版和广播技术的普及和便利,信息交流的快速、便捷,极大地改善了公民的言论自由。

网络交流可以轻易跨越国界,比如居住在美国的被告,可能将诽谤信息传到英国,如果被告在诽谤诉讼有利于原告的管辖区(英国)答辩,那么被告就可能要收敛一下他们的言论以遵从原告国家对言论有较多限制的法律。理论上,遭受互联网诽谤的原告,可以在有利于自己的管辖区(英国)内,对处于有利于被告的管辖区(如美国)的诽谤者提起诉讼。

对于一个对言论自由有较多限制、新闻媒体较多为政党服务的政府来说,互联网上的诽谤无疑是一个恐怖的东西。持不同政见者如果想向他们的祖国传播诽谤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很容易地办到,而且能够远距离做到。受到诽谤的政府官员甚至难以找到诽谤的来源。传统媒介信息主要由官方提供,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以及政府官员本人在互联网上成为人人可以评论的对象。

二、网络诽谤罪认定标准

(一)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今日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司法解释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构成诽谤罪的标准,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门槛”。行为人如果实施了诽谤行为,但不符合《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也不能认定为诽谤罪。

三、网络诽谤罪量刑标准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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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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