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组织制作的节目都是以他人制作的作品为前提的,制作者同样要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如果有表演者参加,还要尊重表演者的权利。
如果电视台录制某一音乐会实况并进行播放,这个节目应按录像制品进行保护而不属于通常所说的电视节目,尽管在电视台进行播放,这只是对录像制品的播放。
依照《著作权法》第42条的规定,广播、电视组织使用他人作品,负有如下义务:
1、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未发表的他人作品,涉及到著作权人人身和财产权利,所以应当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
2、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这是一种法定许可,其目的在于维护广播电台、电视台传播信息的效率。例如,《著作权法》第43条规定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第45条规定了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的法定许可。
应当注意,上述所讲的作品包括演绎作品,所以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使用已发表或者未发表的演绎作品时,对演绎作品及其原作的著作权人同样负有上述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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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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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5我国法律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换言之,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以下权利。 1)播放权广播电台、电视台有将自己编排制作的节目播放出去的权利。 2)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权广播电台、电视台可授权他人将自己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录制下来并转播。 3)许可他人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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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权和广播组织者权的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广播权是著作权人就其作品享有的向公众传播的权利。 广播电视组织者权是指非经该组织授权,有权禁止其他组织或个人转播、传播其广播节目或录制其广播节目的权利。 前者属著作财产权,后者属著作邻接权,后者受前者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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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台的权利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6我国法律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换言之,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以下权利。 1)播放权广播电台、电视台有将自己编排制作的节目播放出去的权利。 2)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权广播电台、电视台可授权他人将自己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录制下来并转播。 3)许可他人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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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电视台电视视频禁止播放视频或广播电视视频使用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9第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