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成立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1。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在的前提。因此,如果债权人不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就没有留置权。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的,留置权消灭。但是,如果债权人因侵权而丧失占有权,他将在诉讼后恢复占有,那么留置权将受到影响。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间接占有、单独占有或者共同占有。关于占有的原因,各国民法都规定占有不应是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二,动产的占有必须与债权相联系。这是各国立法的通则。然而,对于什么是牵连关系,各国的立法和理论都存在很大的分歧。主要有债权债权关联说(债权关联说)和债权财产关联说两种观点。根据债权理论和债权含义理论,留置权人对相对人的债权与留置权人请求交付标的物的相对人的债权必须来源于同一法律关系,这是牵连的。第三,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已经到了履行期,即债权已经到了偿还期,因此无论债务人是否构成迟延履行,都可以成立留置权(迟延履行是留置权行使的条件)。因为留置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的,只有债务人的债务达到履行期限时,才能确定债务是否履行。债务人的债务尚未达到履行期限的,无法判断债务人是否自觉履行债务。因此,如果允许留置权,就意味着债务人被迫提前履行债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各国民法都以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作为留置权的条件。(4)不得有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留置权一般成立。因此,上述三个条件称为留置权成立的积极条件。但是,如果存在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留置权也不能成立。所以这个条件叫做留置权的否定条件。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有:一是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留置权是一种财产权,当事人约定可以排除留置权。二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德。第三,留置权与债权人的债务相冲突。留置权成立后,债权人即成为留置权人,依法享有留置权和债务人的权利。留置权人的权利是留置权效力的最直接体现,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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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设立条件,留置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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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否具有物权性,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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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有什么从属性,留置设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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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留置权具体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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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需要建立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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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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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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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设立和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5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而且该动产与该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则成立留置权。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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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留置权行使,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行使留置权的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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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能设立留置权的具体规定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2不动产是不可以设立留置权的,留置财产是针对动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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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留置权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怎么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2成立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留置权的,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债权已过清偿期;动产与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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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成立的法律要件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08法律分析 留置权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 3、留置的标的物为债务人的财产; 4、留置财产必须是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