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妨害清算罪与职务侵占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23:53:50 330 人看过

1、妨害清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为犯罪主体不同;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妨害清算罪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公司、企业债务,而职务侵占罪的目的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司财产;侵犯的客体不同,妨害清算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清算制度和债权人及其他人的利益,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财产权及股东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在实践中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
    1.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行为手段、犯罪对象的不同前罪和后两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客体都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并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前罪和后两罪的主要区别是: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是特殊主体;后两罪为一般主体。第二,客观方面不同。前罪的行为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二是采取多种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物,既有盗窃、诈骗手段,也有侵占和其他手段。后两罪的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而且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上仅限于窃取或骗取。如果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则不能定盗窃罪或诈骗罪。第三,犯罪对象范围不同。前罪的犯罪对象只限行为人所属单位的财物;而后两罪的犯罪对象没有任何限制。2.区别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要注意实施犯罪的主体是否利用了持有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都是财产犯罪,都具有非
    2023-12-01
    69人看过
  • 非法占有罪如何立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怎么区分
    一、非法占有罪如何立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构成犯罪的,如果属于侵占罪,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人民法院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
    2024-01-12
    137人看过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
    本罪与职务侵占罪在犯罪主体上有相似之处,在犯罪客体方面都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并损害了其他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但二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1)犯罪对象有所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对象为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具有特定性;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为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里的财物不限于本公司,还包括非公司化的本企业,这里的财物泛指一切有经济价值的钱财和物质,包括有形的,无形的(如电、煤气等)动产、不动产等等。(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虚假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3)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广得多。(4)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
    2023-05-05
    73人看过
  • 包庇罪与妨害作证罪如何区分
    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犯罪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虽然两罪的直接客体都是简单客体,但前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后罪侵犯的则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追诉和刑罚执行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前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后罪则表现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3.犯罪主观方面的要求不同。妨害作证罪刑法条文对其主观方面未作出特别的强调。而包庇罪在主观方面有一点是刑法条文特别强调的,即行为人对于被包庇的对象必须明知其是犯罪的人,如果对此并不明知,而在客观上使犯罪人受到包庇的,不应构成包庇罪。一、妨害作证罪客观要件妨害作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为。1、行为人非法劝止、阻止证人依法作证,具体可采用暴力方式如绑架等方法使证人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
    2023-03-29
    296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什么区别,职务侵占判多少年
    一、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什么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侵占罪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侵占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
    2023-02-19
    279人看过
  • 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分
    袭警罪可以说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罪名。与妨害公务罪相比,袭警罪的行为对象和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①行为对象必须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②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是指妨害公务的手段必须具有暴力性质,并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从严处罚。然而对于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也并非定为袭警罪,应该具体情形具体分析。比如,通过以威胁人民警察的方法妨碍其依法执行职务,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而非袭警罪,因为所谓“威胁”是指以告知对他人人身、财产等进行侵害或不利后果为手段,让人心理产生恐惧或者畏惧感,其远远没到达暴力的程度,故应该认定为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会通过当事人的暴力行为认定。只要行为人对依据法律执行公务的警察施行了暴力行为,无论有无造成后果,都满足了袭警罪当中的要件之一。同时袭警罪有明确的实施对象,也就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如果是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暴力行为,那么是构不成袭警罪该罪
    2024-01-31
    467人看过
  • 妨害清算罪与虚假破产罪的区别
    一、妨碍清算罪与虚假破产罪的区别1、妨害清算罪,适用范围包括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而虚假破产罪仅仅适用于破产清算程序。2、妨害清算罪,是指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本身是正确的(破产原因是真实的),仅仅是清算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而虚假破产罪,是指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本身就不真实,破产原因是虚假的,企业根本没有达到资不抵债的程度。二、妨碍清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为正在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是单位犯罪,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及一般工作人员均可成为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2、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本罪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公司、企业债务,而职务侵占罪的目的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司财产。3、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清算制度和债权人及其他人的利益,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财产权及股东的利益。4、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在公司、企业清算期间,隐匿财产
    2023-06-19
    92人看过
  • 什么是,如何区分侵占罪与?
    一、什么是侵占罪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二、如何区分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2、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
    2023-03-16
    347人看过
  • 妨害清算罪
    有期徒刑
    一、概念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二、《刑法》条文第一百六十二条【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罪】【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修正案(六)》:六、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
    2023-06-14
    85人看过
  • 如何具体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
    一、如何具体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1)、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持有他人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仅限于他人持有之动产。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尚未持有他人财物。即侵占罪的对象是“自己持有的他人之物”,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持有的他人之物”。(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侵占罪非法占有财物时,被占有的财物已在行为人持有和控制之下,行为人只要采取欺骗、抵赖等手段使持有变为非法占有。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在非法取得财物之前,财物并不在自己实际控制之下,行为人须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才能实现非法占有。构成侵占罪,除数额较大外,还要求具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这一情节;而盗窃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盗窃,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也可构成犯罪。即使在盗窃他人
    2024-01-20
    383人看过
  • 妨害清算罪妨害清算罪的构成要件
    妨害清算罪构成条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2、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公司、企业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4、主观上表现为敌意。一、法院一般如何认定虚假破产罪法院认定虚假破产罪的条件是: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二、犯罪行为方式是什么?(1)隐匿财产,即采取各种打式隐匿、转移、私藏公司、企业的财产,并隐瞒不报,如将公司存款从甲银行转人乙银行另立帐户,秘密隐藏。隐匿既可以是资金,亦可以是机器设备、生产成品等
    2023-03-07
    437人看过
  • 职务罪与的区别,与侵占罪的界定
    一、职务侵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
    2023-02-18
    84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与私分公共财物罪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之间的区别在于主观目的和犯罪对象。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有现有为目的,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暂时借用本单位的资金,没有永久占有的意图。两者的犯罪对象也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或实物,而挪用资金罪只能是本单位的资金。此外,挪用单位实物一般不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之间的区别在于它们的主观目的。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有现有为目的,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暂时借用本单位的资金,没有永久占有的意图;2、两者的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既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也可以是本单位的实物。挪用资金罪只能是本单位的资金。挪用单位实物一般不构成犯罪。 职 务 侵 占 罪 和 挪 用 资 金 罪 的 犯 罪 对 象 - 对 象 区 别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的犯罪对象也存在明显的区别。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货币、
    2023-09-07
    248人看过
  • 职务侵占共同犯罪如何区分主从犯
    案情简介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被告人徐某等5人经商谋确定,采用内外勾结的方法,由徐某等人联系客户、货物的收发、在UPS公司开设账户等,利用UPS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被告人林某等13人在各个工作环节上的职务便利,在货物的重量上做手脚,通过UPS公司运送货物至国外后只支付少量运费的方式从UPS公司偷逃运费(俗称逃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等5人、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其中,被告人徐某等5人、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他12个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某等5人共同利用被告人林某等13人作为UPS公司工作人员各自的职务便利,结伙侵吞UPS公司的财物,均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予以支持。关于主、从犯的认定。本院认为,我国刑法对于主从犯的认定,是以其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来区分的
    2023-12-02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妨害清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妨害清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妨害清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妨害清算罪主体是公司、企业及清算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主要是单位犯罪,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及一般工作人员均可成为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 2、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妨害清算罪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公司、企业债务,而职务侵占罪的目的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司财产。 3、侵犯的客体不同。妨害清算罪侵犯的是公司、
    • 什么是妨害清算罪,妨害清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9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它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如下: 1.妨害清算罪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公司、企业债务,而职务侵占罪的目的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司财产。 2.妨害清算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清算制度和债权人及其他人的利益,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财产权及股东的利
    • 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1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 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6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要有以下的区别:(1)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2)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3)盗窃罪非法占有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而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对象只限于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是本人经手、管理的财物。
    • 如何区分盗窃罪、盗窃罪、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捞)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侵占罪、盗窃罪、职务侵占罪是三种常见的罪名,理论上,这三种罪名的界限是非常清楚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认识上的不同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不一。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