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是否应计入盗窃次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44:02
482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实践中,对于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是否应当计入盗窃次数存在争议,争议焦点就是计入是否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专业人士认为,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对于其中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原则上应当计入盗窃次数,但具体适用时应该区分情况、区别对待。
一方面,将已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计入盗窃次数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从法理上来说,行政处罚的依据是行政法律、法规,作出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刑事处罚依据的是刑事法律,作出处罚的主体是司法机关,二者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因此,行政责任明显不同于刑事责任,已受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并不能阻却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刑法评价;另一方面,将已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计入盗窃次数是司法实践的需要。从司法实践来看,盗窃案件中,被处于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盗窃的比例较高,如果将这种盗窃行为排除出3次盗窃,会出现执法尴尬:只要行为人每次都被处以行政处罚,无论其盗窃次数多少,均不能以3次盗窃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适用时,可以通过将先前因行政处罚所被剥夺的人身自由期间,从因3次盗窃构成盗窃罪所确定的刑期中折扣,来解决羁押期间重复评价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盗窃受过行政处罚能否再次构成盗窃罪?
423人看过
-
被行政处罚后,盗窃行为还能否认定为多次?
434人看过
-
多次盗窃行为如何认定,盗窃罪应当如何处罚
350人看过
-
对多次盗窃行为的认定及盗窃数额累计问题的分析
245人看过
-
盗窃欠条行为如何定性,欠条计入盗窃数额吗
214人看过
-
多次盗窃有一次行政处罚是吗?
13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
最新文章
#羁押
相关咨询
-
盗窃受过行政处罚再次构成盗窃罪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08一般认为,对已经处理过的盗窃行为,即使原处罚偏轻,也不能重新计算(比如盗窃三次,累计数额达不到盗窃罪的标准,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不构成犯罪)。是否将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计算在“多次盗窃”的行为之中,法学界存在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同一种行为不能作两次以上处罚——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此观点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纳——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
为盗窃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是否是犯罪,是否构成犯罪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5不属于盗窃罪的加重情节。根据《》第[art@1、第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
-
多次盗窃行为的认定及盗窃行为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行为如何认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变化直接影响对“多次盗窃”犯罪构成的界定以及盗窃数额的累计。 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
-
未成年人盗窃多次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的量刑标准以及盗窃行为的处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5这种提问的质量真的是不高,对于很多信息的描述缺乏准确性还要回答的人去推测真的是太不负责人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7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盗窃行
-
盗窃行为总数的处罚标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9《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盗窃次数治安处罚标准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