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程序中的案件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23:34 217 人看过

1、监督程序

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督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和证券的义务的程序。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金钱、证券支付案件。当事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争议,但债务人不自动履行债务或者无力清偿债务的。如果完全按照通常的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些案件,就会增加诉讼成本,这与诉讼经济和诉讼效率的原则背道而驰。人民法院适用监督程序审理此类案件。通过书面审查,可以督促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方便、快捷地解决债务纠纷。因此,监督程序对于便利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办案,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当事人实现债权的成本,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规定,监督程序分为申请、审判、异议和执行四个阶段。

<1。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督程序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开始。《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也就是说,申请人没有向被申请人支付金钱和其他债务,但只有被申请人没有向申请人支付金钱或证券。如甲、乙双方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甲方按合同约定将钢材交付给乙方,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等。此时,甲方与乙方无其他债务纠纷,可向法院申请签发支付令。如果甲方在要求付款前未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此时他不能申请付款单。

(2)付款单可以发送给债务人。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或者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的,不能送达。在这两种情况下,不可能申请付款单。申请支付令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写明所申请的金额或者有价证券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事实,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事实。陈述的事实应当有相应的证据证明。申请书应当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至于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则取决于争议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例如,如果你因合同关系要求付款,你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听见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为了迅速解决债务纠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只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不询问债务人,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无效的,责令驳回。该申请不成立,包括债权债务关系不清,债权债务不合法

3。提出反对意见。人民法院在下达支付令前,只对申请人提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审查,没有与被申请人联系,也没有让被申请人回复申请人的请求。为了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可以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裁定终结监督程序,支付令自动失效。申请支付令的当事人在支付令失效后不同意提起诉讼的,应当自裁定终结监督程序之日起七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的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不影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解释第440条)支付令无效后,申请支付令的当事人自收到终止监督程序的裁定之日起七日内,未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表明不同意提起诉讼的,视为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时间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民事诉讼解释第441条)执行。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的支付令后,认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且无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履行支付令,又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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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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