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为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7 17:42:59 422 人看过

买卖合同中,生效的关键要素是标的物的实际交付,而非合同成立的依据。

对于实践性的合约而言,即使在未完成标的物交付时,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进一步论述,可以看出,无论是哪种类别的合同,其成立与否均取决于所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能否达成共识、是否达成一致。

换言之,对于实践性的合同,我们同样应当按照该评价标准来进行判定。

然而,也需要明确的是,仅将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看作是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立,合同是否成立
    1、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条件没成立时;则合同成立,但无效力2、附条件合同效力。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所附条件有以下特点: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合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
    2023-03-08
    354人看过
  • 租赁合同是否交付成立
    租赁合同是否交付成立要根据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合同的成立为交付租赁物之时成立,如果有该约定,则租赁合同为租赁物交付之时成立,如果未有此项约定,则租赁合同为双方合意签订之时成立。一、租房时房东有权留一把钥匙吗?房子租出去后,房东手里可以保留一份钥匙。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房子房东是否留钥匙一般需要根据租房人和房东之间事先的约定来进行安排,若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清楚不让房东保留钥匙的话,那么房东则不能留钥匙。若双方约定了可以留钥匙的话,房东则可以留钥匙。二、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解除合同是否可以租赁合同的目的是承租人能够获得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出租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并且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合同如果不能实现的,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需要违约人承担责任。三、房东不
    2023-06-26
    121人看过
  • 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是什么合同
    不以合同标的物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是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一)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二)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
    2023-04-21
    137人看过
  • 保管合同交付成立是必要条件吗
    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即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而非诺成合同。我国对保管合同的成立以保管物的交付为要件,即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保管合同尽管以保管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即生效力”,如果有这样的约定,则双方当事人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即受合同约束,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作这样的约定,多是由于保管是有偿的,特别是保管人为了实现获得保管费的合同目的而订立的。当寄存人不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就可以依法追究寄存人的违约责任。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性质基本上是一样的,但二者也有许多重要的区别,区别之一就是保管合同
    2023-06-27
    471人看过
  • 汽车买卖合同付款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汽车买卖合同付款条件汽车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是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具体言之如下: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订立合同时相应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也就说明,行为人可以是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即行为人可以与合同的当事人为同一人,也可以出现不一致的情形。例如,甲为乙之
    2021-09-30
    273人看过
  • 汽车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个人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具体而言,从购车的情况上来看,只要汽车的来源合法正当,不是黑车、走私车,且买卖双方公平公正的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实现不会影响其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这样的合同就有效,车辆买卖建议及时进行所有权权属变更。汽车买卖合同书通用样书审核版<p>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p><p>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p><p>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p><p>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p><p>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p><p>1、汽
    2023-07-04
    91人看过
  • 买卖合同是否足够成立货款欠付的证据
    一、买卖合同是否足够成立货款欠付的证据不一定。需要有足够的证据。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也可以证明应付货款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01-10
    74人看过
  • 房屋定金未交,是否能成立买卖合同?
    视情况而定。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没有法律效力。房屋定金纠纷怎么办1、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2、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3、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
    2023-07-03
    30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无条件订立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无条件违约。一、房东违约不卖房中介怎么投诉中介存在失职情形导致房东违约不卖房的能投诉。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买卖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卖房人及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期限届满后卖房人仍未履行的买房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卖房人无条件退还所有购房款项,一并承担违约赔偿金。二、买房交了押金又不想买了押金可以退嘛买房交了押金又不想买了,押金一般是不退还的。但现实中,是否退还押金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三、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可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一般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本身的性质就是对守约方的违约
    2023-03-30
    314人看过
  • 未支付的定金是否能成立房屋买卖合同
    一、未支付的定金是否能成立房屋买卖合同未支付的定金是否能成立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根据情况而定。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没有法律效力。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好身份证、户口薄、买卖合同等相关的材料;2.双方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公证。3.公证处受理(缴费)。4.公证员接待并做谈话记录。5.材料齐全,符合出证条件公证处在15个工作日内制作
    2023-06-27
    106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交付租赁物是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租赁双方是否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是否自愿真实;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是否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一、口头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口头合同在履行完毕之前均有效力。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合法,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在没有履行完之前都会受法律保护。二、仓库保管合同的审查内容仓库保管合同的审查内容具体如下: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
    2023-03-08
    498人看过
  • 定金未付买卖合同成立吗
    定金未付,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定金条款生效的条件定金条款要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合同有效。定金条款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合同中的一部分,合同无效时,定金条款无效。但是定金另有规定的,定金条款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合同而存在。(二)定金的数额属于合同意思自治的范畴,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民法典》对其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三)合同必须明确款项的性质,标明定金字样签订定金合同应当标明定金字样。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不发生定金的效力。(四)应当在定金条款中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定金条款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条款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二、定金协议合同应该
    2023-06-28
    333人看过
  • 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有什么条件
    一、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有什么条件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有如下条件:1.订立的主体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为两人或以上;2.买卖合同订立时应依法进行,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3.当事人必须就协议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二、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
    2023-03-09
    467人看过
  • 交付租赁物是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
    交付租赁物是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租赁双方是否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是否自愿真实;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是否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租赁物如何交付使用如何交付使用租赁物,具体分为以下几个内容: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3、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4、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
    2023-07-27
    4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以交付为成立条件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2
      买卖合同一般不以交付为成立条件,但如果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交付为成立条件的,以合同约定为准。双方没有约定的,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
    •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不交付标的物是否可以成立买卖合同的性质如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4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不是实践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
    • 以合同的履行为条件是否承认合同的成立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30
      合同履行义务完全可以作为合同的生效条件,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有效性; 附条件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规定,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
    • 哪些条件可以成立房屋买卖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2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以感情作为合同的成立条件,该合同是否有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本人认为是有效的,符合一般合同的构成要件,无违反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