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应当注明报酬(薪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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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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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有没有明文规定不写薪资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4无效。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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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劳动合同变更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4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或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其特点如下:1、合同的变更必须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变更协议2、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不是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变更的部分根据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原合同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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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写的薪资低于约定薪资,是否为有效合同?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4如果劳动合同上写的薪资低于约定薪资,这种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劳动者可以要求改签合同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注意的事项:1、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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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说要和我定附件,哪些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9当事人双方想规定,但合同中没有或不好涉及的内容都可以在附件中规定。劳动合同附件是劳动合同组成部分,必须附在合同后面,而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然,劳动者找公司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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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有了降薪规定可以续签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8劳动合同续签不可以降薪,用人单位降薪应当合理合法,如果用人单位降薪的话,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拒绝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和办理离职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