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刑是否吸收罚金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4:02:53 74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由此规定而成为普遍实践。

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对于没收全部财产刑和罚金刑的合并,出现了“相加”执行的观点。

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缴。

判处没收财产的如何执行

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发球罪犯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对查封前罪犯的正当债务,需从没收财产中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在没收财产的范围内酌情偿还。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对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次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并可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罪犯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但由于发生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罪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缴纳,人民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可以根据其困难的大小裁定减少或免除原判决的罚金。行政机关对罪犯就同一事实已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没收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没收财产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破坏金融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罪、贪污罪、受贿罪、绑架罪等。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专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这是我国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也是促使犯罪分子安心改造、安定社会秩序的要求。

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没收财产是刑罚方法,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论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都应当对没收的财产名称、数量等在判决中写明,不能笼统地写判决没收被告人财产一部分或者全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没收财产的刑罚是否需要强制执行
    法律咨询: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需要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吗?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管
    2023-06-11
    192人看过
  • 什么是没收财产罚金
    财产刑是对犯罪者的财产利益予以剥夺的刑罚。有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罚金是强制罪犯在一定的时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罚金刑具有自由刑所没有的优点,既可以给罪犯一定的惩戒教育,又可以避免罪犯在关押中受其他罪犯恶习的影响,特别适用于处罚经济犯,因而罚金刑的适用有代替短期自由刑而且日益扩大的趋势。罚金刑的判决一般由法院执行,执行时可根据罪犯的财产状况和申请,决定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罚金。为了保障罚金的顺利缴纳,多数国家往往将罪犯先行关押,等缴足罚金后再予释放,且关押的时间可适当抵免罚金的数额。如美国法律规定:宣判罚金后,可以将罪犯关押至缴清全部罚金为止,如果关押的期间相当于或超过易科监禁的时间,则认为罚金已由监禁代替,应释放罪犯。有的国家则相反,要给罪犯筹集罚金的时间,如日本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确定后30日内,非经本人承诺不得执行拘押。罚金刑的执行如遇到罪犯拖欠、拒付罚金或无力缴纳时,各国
    2023-05-01
    243人看过
  • 刑罚附加刑“没收财产”的理解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国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没收财产的刑罚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得以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给予其经济上、物质上的严厉惩处。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3、在判处没收财
    2023-06-11
    402人看过
  • 刑罚没收财产包括哪些
    刑罚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强制将犯罪者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免费回收国家的一切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没收财产一般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生产、销售劣质商品罪、破坏金融秩序罪、金融欺诈罪、危害税收罪、贪污罪、受贿罪、绑架罪等严重犯罪。查封财产是查封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没收的只有罪犯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罪犯本人所有的财产及其与他人共有财产的合法份额。判决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罪犯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的具体表现和要求。所谓罪犯家庭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罪犯家庭本人所有的财产。罪犯家庭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罪犯所有的份额。另外,如果犯罪分子的家庭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本依靠犯罪分子抚养、抚养、抚养,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必须留下维持生计所需的财产。这是我国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也是促使犯罪分子安心改造
    2023-08-05
    199人看过
  •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规定的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是主刑,而并处或单处罚金是附加刑,并处判了刑也必须加罚金,而单处罚金则可以只判罚金,不需要服有期徒刑,这是可以选择的。罚金是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积极缴纳罚金,视为积极改造,法院会在量刑上是会有减轻的考虑。如果不缴纳,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再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过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本人申请和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有期徒刑可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以下罪名基本上是刑期达到就除以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
    2023-05-01
    390人看过
  • 没收财产是一种财产刑吗
    法律咨询:没收财产是一种财产刑吗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
    2023-06-11
    253人看过
  • 能否同时处罚没收财产和罚金
    一、能否同时处罚没收财产和罚金罚金和没收财产可以并罚的。依据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没收财产由谁来执行
    2023-10-07
    412人看过
  • 判决没收罚金财产
    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有:1、执行主体为第一审人民法院。2、执行时间:人民法院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罚金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3、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判决书下来罚金去哪儿交判决书罚金的交纳处是作出判决的法院。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
    2023-07-17
    202人看过
  • 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没收财产和罚金区别
    一、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没收财产和罚金区别《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二者同属于财产刑,但性质不同,主要有以下区别:(1)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节较重的犯罪。(2)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3)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此外,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4-04
    242人看过
  • 诈骗罪量刑罚金和没收财产怎么定
    诈骗罪案件的罚金依据犯罪情节决定数额,而诈骗罪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
    2023-06-27
    63人看过
  • 财产是判刑之前没收还是之后没收
    没收财产是要等判刑以后。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一、没收财产处罚是否需要等判刑以后没收财产要等判刑以后。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二、判无期徒刑是否会没收财产判无期徒刑和没收财产没有必然联系。无期徒刑和没收财产都是属于刑事处罚措施,判处无期徒刑后,会不会没收财产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要依据具体情形才能确定。一、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二、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
    2023-03-02
    202人看过
  • 没收财产刑不合理是否应废止
    近日,在"国际刑法的基本问题"研讨会上,有专家称,中国对于罪行严重的犯罪人作出的"没收财产"判决常常不被外国承认,执行判决过程中遭遇境外追赃难的困境。事实上,"没收财产"作为没收财产刑在大多数国家都已经被废止,仅中国等极少数国家依然实行,而且在法理上,没收财产刑的适用严重违背刑法的罪刑法定、罪责自负、罪行相适等原则。中国"没收财产刑"移植于苏联,旨在彻底消灭犯罪人的经济基础,最大程度发挥刑罚的惩罚和威慑效果。没收财产刑在中国虽是古老的刑罚种类,但在晚清及民国时期曾一度被废止。1949年后,中国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面,苏联经验和解放区的立法经验可供借鉴。1922年《苏俄刑法典》明确规定"没收财产的全部或一部"是刑罚的种类之一,该法典第38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把被判刑个人所有财产的全部或者经法院明确指定的一部分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加上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法令中一直都有没收财产刑,结合当时国内
    2023-05-01
    305人看过
  • 怎么区分刑事案件中刑拘,罚金和没收财产
    在适用对象上,没收财产适用于犯罪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在内容上,没收财产是剥夺罪犯现实所有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罚金是剥夺罪犯一定数额的金钱,可以是现实所有,也可以是未来所得。在执行上,没收财产一次性执行,不可减免;罚金可以分期缴纳,缴纳确有困难的,可减免。一、没收财产和罚金有哪些区别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时,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罚金是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为罪犯现实所有,没收财产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财产。二、罚金与没收财产的区别有哪些罚金与没收财产的区别有:1、罚款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2、在内容上,罚款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没收财产是剥
    2023-04-01
    68人看过
  • 财产刑包括没收财产吗
    是的。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财产刑的一种。现代各国刑法对没收财产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另一种除了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以外,还包括没收犯罪所得财物、违禁品及犯罪工具。中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不包括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判处没收财产的如何执行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发球罪犯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对查封前罪犯的正当债务,需从没收财产中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在没收财产的范围内酌情偿还。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对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次缴纳,期满无
    2023-05-01
    4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没收财产是否是一种财产刑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 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
    • 没收财产是一种财产刑吗?没收财产与罚款、罚金有什么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7
      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他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
    • 财产刑没收罚金减刑怎么来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1
      财产刑没收财产罚金: 1、《刑法》第53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刑事诉讼法》第271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
    • 没收财产是重于罚金的财产刑, 没收财产的, 没收财产的数额如何确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没收财产是重于罚金的财产刑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
    • 财产刑没收的罚金是什么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1
      1、对于财产刑中的没收财产与罚金,是这样规定的:对行为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