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混淆性争议认定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0:31:36 399 人看过

域名混淆的认定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根据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我国对域名权的保护并不适用相似性禁止原则,只要注册的域名存在细微的区别就能够注册成功,而且目前域名注册的负责机构都是非官方机构,显然不具有行政的强制力。只有当域名使用中对其他权利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时,国家权力方才介入。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第五条第一款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被投诉人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被投诉人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商标与域名之间有共通的地方,商标法中对于近似或者相同的商标是禁止注册的,但域名中则没有相关的禁止注册相似或者带有混淆性的域名,只有在发生域名混淆性纠纷或者是恶意混淆的情况时才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商标争议法律的依据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一、商标复审成功率是多少?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主要是需要看商标驳回是以什么理由。商标驳回的原因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驳回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是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主要是指《商标法》关于禁止某些标志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分布在《商标法》的以下条款中。1、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2、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3、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4、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驳回,这些规定,也称
    2023-04-01
    161人看过
  • 域名侵权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域名侵权法律依据有哪些?域名侵权法律依据具体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涉外域名纠纷案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国际组织,或者域名注册地在外国的域名纠纷案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第三条域名纠纷案件的案由,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并在其前冠以计算机网络域名;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难以确定的,可以通称为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
    2023-06-18
    89人看过
  • 域名权的法律保护有哪些依据
    域名的价值域名是互联网上的电子地址,是一种为了便利用户记忆、实现对联网计算机进行简便定位的技术目的而存在的互联网络地址的表现形式。域名本身既不是商标,也不是现实企业的名称。但是,域名在全世界具有惟一性,域名作为进入网站或虚拟企业的惟一路径,一个域名已注册,其他任何机构就不能再注册相同的域名,这样,就使域名实际上与商标、企业标识物有了相类似的意义。也因此有人把域名喻为网络商标,它不再仅仅是个门牌号码。随着域名注册的普及,在网络的无数站点中拥有一个好听、易记、个性化的、识别性强的域名就成为吸引人们注意力,在竞争中取得胜利的手段。于是,域名便具有了巨大的商业价值,成为了信息社会的新型无形财产。侵犯域名的种类在法律本身未做出反应的情况下,一些域名所有人及其他商家却都已深切感受到了有影响的网络域名潜在的巨大商业价值。于是乎,将公众熟知而属于他人所有的域名、或与之相似的文字、或其音译文本当做普通商标、
    2023-06-23
    196人看过
  •  解决域名争议的方法
    解决域名争议的方法包括协商、申诉、仲裁和诉讼。当事人之间可以自愿协商解决域名纠纷。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域名注册机构提出申诉。对于CN域名和中文域名,当事人还可以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投诉。仲裁机构可以解决域名争议,但仅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域名。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解决域名争议的方法有四种,分别是:1、当事人进行协商;2、向域名注册机构提出申诉;3、向法院提起诉讼;4、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当事人之间关于域名的纠纷仍然是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2、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投诉。不过这类机构解决的域名争议限于域名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3、由仲裁机构仲裁;4、诉讼解决。6. 域名争议解决方法:协商、申诉、诉讼、仲裁域名争议解决方法:协商、申诉、诉讼、仲裁域名是互联网上
    2023-08-28
    243人看过
  • 有关域名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关认定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要件:1、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动物伤人构成侵权的要件1、致害动物是饲养的动物。饲养的动物一方面是其所有人的财产,另一方面由于其可以独立行动,有可能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动物的饲养者对自己饲养动物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督促饲养人或管理人加强对动物的管理,防止避免损害的发生。如果不是人工饲养的动物,或人工饲养的动物已经逃逸很久,回复至野生状态,则不适用此种特殊侵权责任。2、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饲养的动物对他人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有一点我们应当注意,动物的致害行为是动物基于本能而为的行为,无论是
    2023-07-17
    340人看过
  • 有关域名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境内域名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法律。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涉外域名纠纷案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国际组织,或者域名注册地在外国的域名纠纷案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第三条域名纠纷案件的案由,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并在其前冠以计算机网络域名;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难以确定的,可以通称为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2023-06-13
    197人看过
  • 夫妻合资公司财产混淆的认定
    认定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最主要的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夫妻公司财产混同离婚分割?夫妻公司财产混同离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2、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
    2023-07-07
    473人看过
  • 公司人格混淆的评定
    公司人格混同
    公司人格混同主要有三种情况,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所谓的公司人格混同,是指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然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独立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因为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则表面上看似乎是二个相互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已经混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
    2023-06-30
    68人看过
  • 关于域名争议有哪些法律法规
    1、关于域名争议有哪些法律法规p>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域名发生纠纷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由侵权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难以确定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和其他设备的地点可视为侵权地点外国域名争议包括一方或者双方为外国人的域名争议,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国际组织或者域名在外国注册的。外国域名争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管辖权,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部分的规定确定
    2023-05-07
    400人看过
  • 公司人格认定存在混淆问题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可构成公司人格混同。如果造成了债权人利益的严重损害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混同认定标准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同。2、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在特定法律关系中构成人格混同的常见理由有:(1)公司与其他股东(例如母子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难分彼此,事实上
    2023-07-06
    319人看过
  • 法律上签名认证的争议
    签字后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可以依据有对方签字的材料提起诉讼,对方不承认是本人签字的,应提出笔迹鉴定确认字迹。不进行鉴定的,只是口头不承认没有意义。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蓝色圆珠笔签字有法律效力吗蓝色圆珠笔签字有法律效力,签合同对笔的颜色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是本人签字就有效。用什么签字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用黑色签字笔,字迹保留时间很长不容易掉色。签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1、合同的主体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3、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合法。签合同的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等。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其他规定等。《中华
    2023-07-03
    141人看过
  • 域名争议的类型及产生域名争议的方式是什么
    域名争议的类型:通用顶级域名争议,包括原有的3个顶级域名即.com、.net和.org,以及随后经ICANN批准的7个顶级域名即.biz、.name、.info、.pro、.coop、.aero和.msem.(还在增加中)。国内英文域名争议,包括.com.cn//以及.cn域名争议;中文域名争议;通用网址争议。域名争议纠纷的方式:域名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CN/中文域名争议。通用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通用网址争议。无线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无线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无线网址争议。短信网址抢
    2023-04-17
    95人看过
  • 由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指定专家组解决域名争议的情形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域名争议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争议解决机构实行专家组负责争议解决的制度。专家组由一名或三名掌握互联网络及相关法律知识,具备较高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并中立地对域名争议作出裁决的专家组成。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通过在线方式公布可供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选择的专家名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进一步规定,有以下情形的,由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指定专家组:一、如果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均未选择三人专家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在收到被投诉人答辩或答辩期限届满后5日内从其专家名册中指定一名专家成立独任专家组。一人专家组费用应全部由投诉人承担;二、如果投诉人或被投诉人之一方选择三人专家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应当分别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各自提供的三位候选专家名单中指定一名专家。如果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无法在5日内按照惯常条件从某一方当事人
    2023-02-28
    262人看过
  • 域名争议的纠纷方式有哪些?域名争议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一、域名争议的纠纷方式1、域名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CN/中文域名争议。作为美国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所指定的世界四家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之一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依据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解决诸如.COM、.ORG、.NET等通用顶级域名争议。2、通用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通用网址争议。3、无线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无线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无线网址争议。4、短信网址抢注作为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授权的短信网址争议机构,依据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
    2023-02-18
    135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与知名商品相混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包括误认为与知名商品的经营者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关系等特定联系的,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的“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应当视为足以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认定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者近似,可以参照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原则和方法。
    • 财产混同的认定依据法律规范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09
      在判断企业人格与其股东人格是否出现混同时,我们首先需要关注企业是否具备独立的意志和独立的资产。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全面考虑以下各个因素: 1. 当股东未经合理补偿地使用了企业的资金或财产,且未对此进行详尽的财务记录时,这可能表明股东的意志和企业的人格存在混同。 2. 当股东利用企业的资金用于偿还其个人的债务,或者将企业的资金无偿地提供给关联企业使用,且同样未对此进行详尽的财务记录时,这也可能表
    • 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行为种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与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混淆。「提示」所谓“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
    • 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说法,认定劳动争议的依据是?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5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
    • 如何正确处理域名争议与域名争议, 域名争议的解决机构及解决方式有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3
      一、域名争议的含义域名争议是指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从而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解决办法参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二、纠纷方式(一)域名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c/中文域名争议。作为美国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