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子怎么才能有永久性的租赁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7:44:21 423 人看过

拍卖房屋不可能有永久租赁权,我国法律规定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上限为20年。在租赁期内拍卖房屋的,如果房屋租赁在前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抵押后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1、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2、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3、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法院执行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法院执行的房屋不可以出租。但被执行时,房屋存在租赁合同的,执行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执行法院可以在保留租赁权的前提下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尚未支付租金,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向承租人发出冻结租金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承租人将租金交付给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

三、租赁合同最长租期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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