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死亡时如何确定公房继承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2:24:07 138 人看过

1、由于拆迁补偿涉及的利益分割较大,承租人死亡后如何确定公有住房的继承人,家庭成员对更换承租人的问题众说纷纭。符合公共住房承租人条件的一方向政府公共住房管理部门或者直接管理的公共住房管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管理单位以其他家庭成员有异议为由拒绝变更,因此一直拖延,谁是承租人的问题仍未解决。应根据实际生活条件和租金支付情况决定。(有当事人认为按户籍确定不正确。)原承租人死亡或者迁出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者政府直接管理的公房管理单位支付租金,与承租人形成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直属的公房管理单位,与实际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租人应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接主管的公房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共住房管理部门认为符合北京市公共住房承租人条件的,应当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要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者直接负责公房经营管理的单位不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变更判决。法院作出变更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者直接主管的公房管理单位申请变更。第二,如何确定公房承租人。原来的租客还活着,没有更换租客。在这种情况下,租户仍然是原始租户。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况下,有些变动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其他被侵害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者直接负责的公房管理单位撤销原变更,重新变更。政府公共房屋管理部门或者直接负责公共房屋管理的单位拒不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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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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