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签定借款合同再收到钱借款合同生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1 22:05:42 80 人看过

一、先签定借款合同再收到钱借款合同生效吗

只要满足签订合同时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便可得到法律认可与执行。

关于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需具备制定该项合同的相应能力。

此处所说的“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所拥有的独立进行合同签订以及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由于合同本身是由当事人以设定、变更及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作为主要目的,有目的地追求预期中的特定法律结果的行为,所以对当事人的利益有直接影响,故必须确保其具备正确识别自身行为,明确判断自己行为带来的法律影响的能力,即须具备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在签订合同时,各行为方的意思表达应当真实诚信。

意思表示,即是指行为人通过外部行为向外界展示他们产生、变更乃至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愿。

真挚的意思表示乃合同有效的前提关键,通常情况下,行为人向外部展示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想法保持一致,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可能与其真实欲求并不相符。

在此情况下,我们不能仅仅依据行为人所表露在外的意思,而是需要深入了解其内心情感。

最后,合同条款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并且不能违背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

合法性是所有民事法律行为的固有特征,亦是民事法律行为成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合同能够获得法律效应的原因是当事人意思表明遵从法律的规定,显然,任何非法的合同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也无法达成当事人期望的法律后果。

同时,合同不仅应该遵循法律,在具体条款内容上还不能触犯到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借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借款展期实际上是对原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变更,因此,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当在借款到期之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便更改原有的资金计划,对资金的使用重新进行安排。在借款人有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贷款人如果要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还应当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因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由于借款展期使原合同的履行期间延长,因此只有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才对展期后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如果为了减少借款的风险,要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就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延期后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在商业银行借款中,展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短期借款的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中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的一半;长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金融机构借款时,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确定展期后的合同期限。

二、借款合同撕了还可以起诉吗

在借款人取得借款之后,其将原本签订的借据进行销毁处理,但这并不妨碍针对此种情况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在受理此类诉讼事务时并非要求原告必须持有完整的借款凭据原件,而仅仅需要能够证明存在真实的民事纠纷且已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即可发起诉讼。

在此背景下,除了借条之外,我们建议您可以收集以下相关证据作为起诉对方当事人的依据:首先,关于借款行为的证据,您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显示款项已经实际交付给对方,例如银行存款凭证、现金支付的收条或者现场证人证言等等。

关于主张债权的证据,您需尽力收集曾向借款人催讨欠款的证据,无论是对方书写的书面还款计划还是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的记录都可以作为重要的材料支撑。

最后,关于被告财务状况的信息,假如在您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并获批后,被告声称自身无能力偿还债务,此时您应当尽可能调查清楚对方的资产状况,例如房产、车辆、商事企业等等,以便向法庭提交有价值的线索供参考。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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