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解除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08:42:54 204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解除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继承。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的,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如果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能够作为遗产被继承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而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财产,而是一种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经营权能继承吗

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的是有区别的继承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即承包方为”农户”,而不是个人财产。

因此,如该户某个家庭成员死亡,而作为承包方的”农户”仍存在,此时该户内其他成员作为承包经营权人继续经营,

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收回该承包土地,另行分配。对于承包地上的收益则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进行继承。

2、对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经营权可以继承。当然,继承人对林地和“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要以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为前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n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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