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另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也就是说,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的范围作了限定,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听证。限定听证案件的范围,是从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出发,既保证行政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效率,也注重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民主程序建设。但是,听证并不是行政处罚必经程序。只有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才举行听证。
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内容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程序为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的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事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当事人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各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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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哪些可以听证的案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2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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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哪些土地行政处罚案件需要经过听证程序?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听证程序仅适用于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土地违法案件都要经过听证程序。关于土地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至今有权机关尚未作出明确界定。有条件的地方,在处罚土地违法案件时,应尽可能地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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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需要几日内提出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031、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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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记入案笔录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听证的全部活动应当记入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案由;(二)当事人、第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案件调查人员的姓名;(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以及记录人的姓名;(四)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五)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及依据;(六)当事人、第三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内容;(七)证人证言;(八)听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九)按规定应当载明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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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笔录需要如何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7案由:(写明相关的案件事由)。 听证时间:年月日午时分至午时分 地点: 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人: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 证人: 审理记录: 申请人:被申请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第三人:证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这就是一份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笔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