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获得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0:00:37 233 人看过

确定是否非法用工

非法用工若出现伤亡,就要依法确定用工性质。《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也就是说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围,同时还包括依法成立的单位使用童工也在此列。

把握赔偿费用范围

在非法用工中受伤致残或死亡,人们关心的就是能得到哪些赔偿。《办法》第3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这一条很清楚地告诉人们,赔偿范围有三项,即治疗费、一次性赔偿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对于鉴定之前的费用,根据《办法》第4条规定,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也是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合理计算赔偿数额

有了赔偿范围,一次性赔偿金应怎么计算?《办法》第7条规定:“以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这个基数到劳动保障部门就可以查到。有了赔偿的基数,具体的计算则根据第5条规定。也就是受伤致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支付标准,按照伤残等级的不同,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分别按照赔偿基数的16倍至1倍支付。对于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根据《办法》第6条规定:“按照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弄清获得赔偿途径

一些人在得不到赔偿的时候容易冲动而采取违法的手段以得到赔偿,这是不可取的。在索赔的过程中,一定要相信和依靠法律,因为有关法律和劳动法规规定了多种获得赔偿的途径,一般说来有四种: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对于非法用工致残者,要按照办法第3条规定的“一次性赔偿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有了劳动能力鉴定书,索赔就有了准确的依据。二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如果与用人单位不能协商解决或用人单位拒不进行一次性赔偿,就要按照《办法》第8条规定:“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三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存在非法用工的用人单位本身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要想让用人单位主动一次性赔偿很难。因此,必要时按照《办法》第9条“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后不服,还有第四种途径,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用工伤亡赔偿相关文章
  • 工伤赔偿职工死亡后其家属应如何获得赔偿
    一、工伤赔偿职工死亡后其家属应如何获得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二、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工伤死亡赔偿金由工伤
    2023-09-28
    66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的获得方法
    一、申请登记(一)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二)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2023-02-22
    79人看过
  • 工伤赔偿未获得应怎么处理?
    工伤补偿不给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并根据医疗费用、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贴等工伤等级要求赔偿。如果涉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障,也可以要求赔偿。劳动申请鉴定和索赔的时间是一年。可以先向公司索要。如果不给,可以和劳动仲裁鉴定机构协商,重新鉴定或者给自己一份通知。工伤补偿该给吗?上班时遇车祸身亡,法院判处肇事方赔偿16.3万元,判决后,死者家属要求单位给予工伤补偿,该请求被劳动部门驳回。到底该不该给工伤补偿?看看法官怎么说。肇事方一次性赔偿16.3万元郭某生前是某单位的司机。2004年10月25日,郭某开车时与崔某驾驶的农用车相撞,郭某死上班时遇车祸身亡,法院判处肇事方赔偿16.3万元,判决后,死者家属要求单位给予工伤补偿,该请求被劳动部门驳回。到底该不该给工伤补偿?看看法官怎么说。肇事方一次性赔偿16.3万元郭某生前是某单位的司机。2004年10月25日,郭
    2023-07-04
    202人看过
  • 番禺“4•9”事故伤亡农民工将获得工伤赔偿
    广州番禺区政府12日在区政府就9日发生的在建厂房坍塌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与会领导表示,在事故中伤亡的民工将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9日16时20分左右,在番禺区灵山镇的番禺东邦怡丰发泡胶有限公司的一处在建厂房,长140米,高10.8米的三面围墙整体倒塌,造成5人死亡,22受伤。受伤民工目前在区内不同的医院接受治疗,其中2人伤势严重。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袁妹仔说,这些伤亡的民工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但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可以认定他们的情况属于工伤,应该按条例规定获得相应赔偿。但是由于工人受伤程度不同,所以要等到治疗终结时,根据有关专家评定的伤残等级由民工所在单位给予不同补助金;至于已经死亡的5位民工,其家属也会按条例规定获得总数7万元以上的补助金和抚恤金。至于目前伤者的治疗费用仍由医院暂时垫付的问题,番禺区卫生局副局长黄锦坤表示,虽然没有向病人收取费用但
    2023-06-09
    251人看过
  • 因工伤死亡,父母有权获得多少赔偿?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的六级应得到赔偿多少钱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
    2023-07-14
    234人看过
  • 怎样保证工伤职工获得赔偿
    一、怎样保证工伤职工获得赔偿工伤索赔步骤如下:1.事故发生后,尽快让用人单位在30天内申报工伤;2.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据及医院开的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交给社保部门,他们会在15天内告诉你是否通过;4.如果通过了,那就在60天内拿到工伤认定结果,用人单位也会接到通知;5.如果需要做伤残鉴定,就得等到伤势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受伤员工或家属去申请;6.带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身份证、工伤认定书和病历等资料;7.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在5天内告诉你是否通过;8.如果通过了,就会在60天内出鉴定结果,如果需要,还能再延长30天;9.拿着工伤认定书、鉴定书、身份证等资料,去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赔偿,跟用人单位商量赔偿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
    2024-07-05
    471人看过
  •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地非工伤死亡有赔偿吗
    对非工伤死亡职工的家属的赔偿也是包括了三个方面,非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广东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依据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
    2023-07-24
    421人看过
  • 2024职工因工致残如何赔偿,非法用工伤亡怎样赔偿
    一、职工因工致残如何赔偿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2023-12-23
    222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用工,非法用亡如何赔偿?
    一、什么是非法用工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它的内容包含:使用童工是非法用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也属于非法用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也属于非法用工。二、非法用工伤亡如何赔偿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级伤残的,可获得16倍的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赔偿金,赔偿金由非法用工单位支付。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
    2023-03-03
    367人看过
  • 因工死亡赔偿及非法用工赔偿
    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一、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河南省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属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工亡者,按60个月发给。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
    2023-02-12
    415人看过
  • 工作受了工伤怎么获得更多赔偿
    一、工作受了工伤怎么获得更多赔偿发生工伤后,需要先要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如果是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要根据伤残等级来获得相应的赔偿;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才能得到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用人单位违
    2023-11-20
    458人看过
  • 工伤遭解雇后怎样获得工伤赔偿
    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情形,且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赔偿。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三、除上述理由外用人单位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即使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之规定的情形,但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即:(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需应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
    2023-07-05
    279人看过
  • 北京工地受伤怎样合法获得赔偿
    1、建筑工地工人受伤,若属于工伤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2、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农民工在受伤后,在包工头不能足额赔偿的情况下,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可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或者分包给包工头的建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
    2024-05-07
    421人看过
  • 获得工伤赔偿的方法有哪些?
    工伤的索赔途径有:1、双方协商,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2、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协商不了,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民事诉讼程序,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的索赔计算工伤的索赔计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伙食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
    2023-07-11
    26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用工伤亡赔偿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其所在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 更多>

    • 非法用工死亡怎么获得补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29
      确定是否非法用工:非法用工若出现伤亡,就要依法确定用工性质。《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也就是说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围,同时还包括依法成立的单位使用童工也在此列。
    • 什么是非法用工?伤亡人员能否获得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用工行为。非法用工伤亡人员应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标准获得赔偿。
    • 如何获得非法用工死亡的一次性赔偿的谢X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1
      确定是否非法用工:非法用工若出现伤亡,就要依法确定用工性质。《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也就是说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围,同时还包括依法成立的单位使用童工也在此列。
    •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获得方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3-20
      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亲属获得的死亡赔偿属侵权损害赔偿的一种,因用工主体的不同,造成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不一,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1、合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死亡,其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用工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统筹机构向死者亲属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向死者亲属支付。 2、非法用工单位造成劳动者工伤死亡,按劳动部2003年19号令《
    • 工伤死亡能得到多少赔偿?非工伤死亡怎样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3
      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