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09:23:55 380 人看过

一、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秦邮路969号。

周一到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二、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条件

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机动车登记相关文章
  • 扬州公司注销登记办理地点在哪
    一、扬州公司注销登记办理的地点在哪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D3-D7窗口二、扬州公司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2023-05-11
    411人看过
  • 扬州公司设立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扬州公司设立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D3-D7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扬州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条件(一)全市范围内所有名称冠以“扬州”字样的企业均可通过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向市工商局提出名称核准的申请。(二)市区(广陵、蜀冈-瘦西湖风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邗江、生态科技新城)注册资本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公司可直接向市工商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提出名称核准的申请(也可向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申请)。(三)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市政府授权投资的其他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
    2023-05-11
    123人看过
  • 舟山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舟山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办理地点:舟山市定海区海天大道399号二、舟山机动车登记办依据(节选)《机动车上牌规定》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三、办理机动车车辆牌照的注意事项1、保留原号和自编号牌号码的,凭缴费凭证和《号牌领取通知书》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1、号牌种类符合自编号牌号码的,可选择到自编号牌选号区选号。自编号牌领取方式有二种:1、自行领取(到车管所领取);2、邮政快递。请在自编号牌选号过程中确认号牌领取方式及是否需要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为十五日的辖区内临时行驶车号牌)。选号完毕并确认后,凭《号牌领取
    2023-05-13
    471人看过
  • 镇江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镇江机动车登记办理的地点在哪里镇江市丹徒区金润大道428号镇江市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查验窗口二、镇江机动车登记的办理材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7、属于海关监管车辆的,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8、委托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三、镇江机动车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2023-05-13
    261人看过
  • 扬州机动车驾驶人审验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扬州机动车驾驶人审验办理的地点在哪里扬州机动车驾驶人审验办理的地点在扬州市广陵区秦邮路969号二、扬州机动车驾驶人审验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七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
    2023-05-13
    145人看过
  • 扬州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扬州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D3-D7二、扬州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
    2023-05-13
    29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登记
    相关咨询
    • 撤销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亲自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并且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 三、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要提交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 XX撤销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首先看你的房产所在区域,确定区域后,去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中心办理即可。如果是银行贷款做的抵押,需要还清银行贷款后方可解除抵押。
    • 办理结婚登记的地点在哪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6
      结婚登记在以下地点登记: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办理离婚登记的地点在哪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4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 成都机动车转入登记在哪里办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4
      办理条件: 1、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当先行办理其所有或者管理的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以及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的检验。 2、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登记业务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办理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或者注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