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是哪些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1:54:51 416 人看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

1、伤残鉴定程序或鉴定事实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鉴定材料虚假或者获取方式违法的;

3、鉴定材料不完整或不充分导致无法完成鉴定,委托人又无法提供或拒绝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未做伤残鉴定可以先去报销医疗费吗

工伤认定书下来,在没有做伤残鉴定之前,可以先去报销医疗费用的,之后伤残鉴定之后,再申请伤残待遇。

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二、交通事故肱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肱骨骨折属几级伤残,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内固定的为九级,没有的话十级,具体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鉴定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同时也可以去当地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带上医院病历及相关记录。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

根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具体的委托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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