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3:10:22 374 人看过

1、主体资格的不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然人)。主要指:

(1)国内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聘的工勤人员、衽企业楷管理的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而雇佣合同的双方签约主体一般为自然人,还有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所招用的劳工等。主体资格的不同是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

2、主体地位的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两者之间为强弱主体,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雇佣合同的主体为平等主体,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和依附性。

3、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雇佣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仅仅根据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劳动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由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外,还根据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确定。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到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产品责任纠纷与买卖合同纠纷区别
    1.产品责任纠纷系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引发的纠纷,属于侵权纠纷;2.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纠纷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指一方违约而发生的违约损害赔偿案件;3.确定案由属于法院审判权的范围,因为法律适用属于审判权范围,而非当事人的处分权,当事人能够影响着法律适用,但不能决定法律适用。一、企业常见劳动纠纷形式企业常见的劳动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1.因劳动合同争议引发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2.劳动报酬引发的纠纷。主要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劳动报酬所发生的争议,如工资核算标准与发放、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或违规扣发。3.由于休息休假引发的纠纷等。4.因缴纳社保引发的纠纷。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员工缴纳五险,未参加社会保险,尤其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发生工伤后会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二、租赁合同的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3-04-11
    150人看过
  • 纠纷管辖与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2023-07-07
    417人看过
  • 加工合同纠纷与买卖合同区别
    (一)标的不同。加工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二)加工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定作人选择承揽人通常是基于对承揽人能力、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考虑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只根据卖方现有的标的物的性能、条件,衡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虽然有时也询问有关制作生产的情况,但主要是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来考虑并进行买卖的。(三)是否移转所有权。加工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加工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一、买卖合同官司在哪里打《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但是如果买
    2023-03-23
    160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不同地区的雇佣纠纷
    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异地进入流程及注意事项I.员工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五份,一寸照片十张,学历证复印件两份,户籍首页二份、工行卡二份(员工复印卡号及签名)、健康证二份、婚育证二份、生活照一张。当时无法提供的婚育证明、健康证明、暂住证、生活照片等可在入职后办理在员工提供的资料中,贵公司仅保留社保所需的资料二。员工现场填写:1。职位申请表(撤回)2。商店员工入职申请表(取款)3。员工手册(在最后一页签名并按指纹)4。入职指导(以下收据)5。歌华劳动合同及员工登记表(一式四份)。所有新员工应在未密封的合同上签字,并在合同第10页上签字。合同的起止日期和试用期以电子邮件中办理入境手续的人
    2023-05-07
    57人看过
  • 雇佣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一般发生了雇佣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然后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情况,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情况,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雇佣合同纠纷与劳动合同纠纷有什么区别?1、主体资格的不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然人)。主要指:(1)国内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聘的工勤人员、衽企业楷管理的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而雇佣合同的双方签约主体一般为自然人,还有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所招用的劳工等。主体资格的不同是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2、主体地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
    2023-07-04
    405人看过
  • 雇佣合同纠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的公平原则进行。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雇佣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的自愿原则进行。4、合同是双务合
    2023-06-28
    489人看过
  • 合伙合同纠纷与个人经济纠纷区别体现在哪里
    1.行为人签定合伙合同时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是否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3.合伙合同纠纷在合同的主要内容上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数额较大的或次数较多;经济合同纠纷是在合同上弄虚作假,其所骗取的公私财物数额通常是较小。4.合伙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的方法解决。仲裁的具体方式又包括社会团体仲裁。社会团体仲裁指的是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对于现在或者是将来会发生的一定的合同纠纷,由社会团体以内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予以仲裁,该种仲裁的裁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案件的处理主要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一、合伙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企业协议确定企业名称时一要依法,二要注意在其名称中注明“普通合伙”字样。主要经营场所—般为企业的注册地。(2)合伙目的和合伙
    2023-02-26
    475人看过
  • 雇佣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简要分析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
    2023-02-24
    379人看过
  • 发生了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的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处理法律方面的解释,希望您能满意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三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2023-08-09
    74人看过
  • 陈维礼诉赖国发雇佣合同纠纷案
    原告:陈维礼,男,35岁,四川省中江县人,农民。委托代理人:范军,四川德阳锦秀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赖国发,男,54岁,四川省广汉市人,广汉市连山镇供销合作社职工。委托代理人:蒋培凤,赖国发之妻。委托代理人:唐斌,四川德阳泓法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陈维礼因与被告赖国发发生雇佣合同纠纷,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我在受雇为被告赖国发看管运沙车期间,被汽车摔下夹断左腿,经鉴定为五级伤残。请求判令被告给我赔偿因工致伤的医疗费3944.20元、住院费2800元、住院生活补助费900元、护理费2000元、一次性伤残抚恤金7056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96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费7840元、残疾人轮椅费12800元以及律师费、差旅费2000元,合计111760.2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辩称:本案是,依法应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此次损害的发生,是因原告严重违反操作程序所致,过错在原告
    2023-06-09
    149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承揽合同纠纷是否有区别
    有区别。追索劳动报酬的主体一方是企业或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承揽合同纠纷的主体双方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或者个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6-13
    224人看过
  • 劳动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差异
    一、主体资格的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二、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的处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三、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
    2023-07-19
    296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务合同纠纷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第一,主体资格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的主体一方是企业或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或者个人。第二,主体性质及关系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双方主体不仅提供劳务,还需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与安排,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务合同主体双方仅存在劳务关系,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第三,调整的法律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主要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劳务合同该纠纷案件则适用《侵权责任法》等予以调整。第四,接受劳务一方的义务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为劳动者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此为法律中的强行性规定,双方对此不得协商、变更,如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可追究其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劳务行政部门也可以行使行政职权,对相关用人单位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中,接受劳务一方并无此义务,双方对此可自由约定,如果接
    2023-03-23
    136人看过
  • 怎样区分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含义
    区分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含义雇佣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明确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另外,英美法系国家中的英国也有成文法对雇佣合同进行规定。我国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时,试图做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各种原因没能通过。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损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在这个司法解释中规定了雇主责任,我们可以将雇用合同定义为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是《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定义。这一规定,被我国的劳动法理论界和司法机
    2023-02-15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更多>

    #劳动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8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一般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雇佣关系是否成立主要应看:(1)双方是否有雇佣合同;(2)雇员是否获得报酬;(3)雇员是否以提供劳务为内容;(4)雇员是否受雇主的控制、指挥和监督。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承揽合同履
    • 雇佣超过10年劳动合同纠纷案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7
      你的案件涉及几个法律问题: 一、你已经有条件形成无固定劳动期限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证明问题。你手上没有劳动合同,因此你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你与厂方的劳动关系。 三、经济补偿问题。你已经联系工作超过十年,厂方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给你。 四、赔偿问题。厂方违法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应当给予赔偿。 五、社会保险问题。你十几年的社会保险,厂方是否已经帮你缴纳。 六、辞职的手续问题。为了充
    • 怎么处理雇佣合同纠纷?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主要内容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
    • 雇佣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8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 运输合同与雇佣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5
      其一,两者的标的不同。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方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其二,两者取得报酬的方式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报酬体现为工资。 其三,两者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在雇佣活动中,雇主有权对雇员的劳务活动进行监督,受雇人要受雇主指示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