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规则不起诉的程序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24:49 180 人看过

(二)案由和案件来源;

(三)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的事实;

(四)不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五)有关告知事项;

在不起诉决定书的结尾部分,应当写明承办检察员的职称、姓名和制定该决定书的年月日,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加盖检察院的公章。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罚没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决定不起诉后,审查起诉部门应当将不起诉书副本以及案件审查报告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其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并将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记入笔录。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人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若被不起诉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立即宣布释放。有被害人的案件,还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之后7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被不起诉的人,如果对不起诉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之后7日之内,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要求复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要求复议意见书后30日内作出复议,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复议仍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书后的30日内作出决定,制作复核决定书送交提请复核的公安机关和下级人民检察院。经复核改变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被不起诉人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

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不服,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提起申诉的,应当由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被不起诉人超过法定期限提出申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决定是否立案复查,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复查后应提出复查意见,认为应当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报请检察长复查决定;认为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的,应当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复查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被不起诉人,撤销不起诉决定或者变更不起诉的事实或者法律根据的,应当同时抄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和本院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作出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的复查决定后,应当将案件交由审查起诉部门提起公诉。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被害人向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起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对于被害人超过法定期限提出申诉的,由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控告部门受理,决定是否立案复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3个月之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最多不超过6个月,复查决定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训诫相关文章
  • 有哪些诉讼离婚的程序和条件
    通过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诉讼离婚的程序:首先携带好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其次,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当事人来开庭。最后,开庭审理结束后,向当事人下达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包括证据材料、结婚证明和起诉状等;2、至管辖地法院立案;3、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并进行调解;4、调解不成的,法院准备开庭审理;5、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6、执行判决结果。
    2023-06-27
    137人看过
  • 具有哪些刑事起诉条件
    提出刑事申诉的条件包括:1、提出申诉人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2、申诉对象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3、提出申诉时间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符合法定情形的,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后提出。一、刑事申诉有哪些义务刑事申诉主体主要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律要求其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必须按决定的方式提出申诉、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必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申诉人不得滥用申诉权,无理取闹,妨碍公务,或诬告陷害他人。二、刑事申诉是否妨碍减刑刑事申诉不妨碍减刑。只有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没有上诉不减刑的说法,上诉和减刑是两回事。申诉人应当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父母、负责任的监护单位等、近亲属夫妻、父母、母亲、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被告刑罚执行后两年内,最迟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2-15
    28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和程序是哪些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起诉条件】:1.前提条件:(1)刑事案件法院已经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成立
    2023-08-15
    4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鉴定程序规则
    一、民事诉讼鉴定程序规则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以及当事人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有鉴定权的机构或者鉴定人依法进行检验、评断的活动。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从管理立法的角度,对司法鉴定制度中所涉及的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范围、管理主体、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的管理,以及诉讼主体、鉴定主体在司法鉴定活动中若干行为的管理等问题作了比较全面地规范。而在《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把司法鉴定界定为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认为司法鉴定有三个要件:1、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当中;2、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申请而启动;3、鉴定对象须是诉讼中涉及到的事实方面的专
    2023-06-06
    67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提起自诉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个人提起自诉的程序是什么?请看下文。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
    2023-03-01
    30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流程模版是什么,刑事诉讼立案程序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流程模版是什么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包括五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审理的程序由5个阶段组成:①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②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以查明案情,从事实方面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开始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审判人员审问被告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公诉人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请求审判长许可
    2023-06-16
    57人看过
  • 公诉起诉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相关法律知识:审查后的处理根据《法院解释》,人民法院经过初步审查程序以后,应当分别情形做出下列处理决定:1.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所需材料齐备,并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2.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3.对于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4.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的(即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5.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6.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至6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
    2023-06-14
    361人看过
  • 刑事诉讼规则辨认笔录有哪些
    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提示、暗示指认嫌疑的;其他情形。侦查笔录通常来说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的,但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析。如该份证据在行政诉讼中是否需要提供,以及证明对象等一、辨认笔录属于什么证据辨认笔录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证据中的一类,一般认定为鉴定意见类证据。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
    2023-04-03
    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规定
    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被害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中对管辖转移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管辖转移方面的规定:1、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2、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7-25
    7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的不同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举证规则跟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是一样的,没有多大的不同,只是在举证责任方面有点不同,行政机关会承担更多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时,会很大程度的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尤其在审理方面,审理的程序基本上跟民事诉讼是一样的,只是行政诉讼有点特殊,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之间不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举证方面会存在限制,因此行政机关会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必须证明自身的行政行为是合法、合理的,如果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责任进行举证,会存在限制,在举证方面是困难的。
    2023-03-03
    419人看过
  • 起诉借条诉讼程序
    一、双方手写借条算不算法律程序第一,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登记立案;第二,法庭会依法开庭审理该借贷纠纷,会征求双方是否同意调解;第三,如果双方调解成功,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出具判决书。二、借条中的利息问题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
    2023-02-25
    13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不会被起诉?
    不予起诉刑事诉讼的情形包括: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属于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当事人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符合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下是几种不予起诉刑事诉讼的情形:1.如果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则不予起诉。2.如果案件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则不予起诉。3.如果案件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则不予起诉。4.如果案件属于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当事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则不予起诉。5.如果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则不予起诉。6.如果案件符合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则不予起诉。素材中提到的不予起诉情形是什么?根据素材中提到的不予起诉情形,我们可以得知,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包括: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超过诉讼
    2023-11-10
    57人看过
  • 刑法关于刑事诉讼开庭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开庭程序第一百五十四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第一百五十五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间被告人。第一百五十六条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第一百五十七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
    2023-08-17
    226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有:1、认证规则。2、最佳证据规则。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4、口供补强规则。5、证人作证规则。《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2023-06-18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训诫
    词条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训诫
    相关咨询
    • 刑诉法程序中起诉起诉条件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25
      公诉案件起诉的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自诉案件起诉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刑事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28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提起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是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1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 第二、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第三、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
    • 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不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2
      1.绝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以下6种情形之一: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相对不起诉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 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2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程序: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例如分居材料的证明等;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调解,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