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欺诈销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13:17 201 人看过

一、什么叫欺诈销售

即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规章中规定了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下列情形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其他以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在这个规章中还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某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这些情形有:

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四、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二、欺诈销售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撤销)2015年3月15日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因此,并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状态不需具备,而是欺诈二字本身已经包含或者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所以,在下列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1)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3)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4)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5)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就不是欺诈行为;不能证明,则构成欺诈。

三、惩罚性赔偿制度法律特征

惩罚性赔偿是和补偿性赔偿相对应的一种民事赔偿制度,具有民事赔偿的一般特征,但它和补偿性赔偿制度相比,还具有如下独有特征:

第一,惩罚性。补偿性赔偿金的主要目的和功能在于弥补受侵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不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失,而在于惩罚和制裁加害人严重过错行为。

第二,附加性。也就是说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附加的民事责任形式,只有当补偿性赔偿金不足以惩罚侵害人的恶意侵权行为,或者不足以表明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充分否定,并以此来阻止其再次发生时,才能加以适用。

第三,法定性。惩罚性赔偿金是民事责任的例外和补充,必须有立法的规定和判例性质的裁决,否则应视为不允许适用惩罚性赔偿金,以免可能导致法官滥用权力进行不正当的惩罚,侵害被告的合法权益,进而对整个民事责任的基础和内部的和谐造成冲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预付款相关文章
  • 什么叫信用卡欺诈罪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主要犯罪行为模式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一般公民遇到的比较多的问题是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经催收不还,此称为超限额的犯罪性恶意透支。另一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经催收后三个月内仍不归还的,此称为超期限的犯罪性恶意透支。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仅是因为其它合理的原因导致资金周
    2023-03-12
    312人看过
  • 销售成本欺诈的目的是什么
    销售成本欺诈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成本,从而增加企业利润。销售成本欺诈的常见预警信号主要包括:与存货、销售成本有关的交易记录不完整、不及时,或交易金额、会计期间、分类记录明显不当;分析性复核表明存货期末余额过高或增长率过大;记录的存货和销售成本缺乏凭证支持或关联交易授权不当;存货和销售成本的会计记录与支持证据(如存货的实际存货记录)存在异常差异。期末存货和销售成本的调整对当期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分析性复核表明,对外报告的销售成本过低,下降幅度过大,采购退回和采购折扣过高;存货丢失或存货丢失数量巨大;存货和销售成本的关键凭证为“丢失”;存货和销售成本的原始凭证不提供,或只能提供复印件;存货供应商不出现在已审核的供应商名单上;是库存订单号和库存记录号之间的系统性差异;是库存收入报告和库存实际收货号之间的差异;是采购订单、采购发票、库存收入报告和库存记录之间的不一致;复制采购订单或发票号;库存供应
    2023-05-08
    345人看过
  • 销售成本欺诈的目的是什么
    销售成本欺诈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成本,从而增加企业利润。销售成本欺诈的常见预警信号主要包括:与存货、销售成本有关的交易记录不完整、不及时,或交易金额、会计期间、分类记录明显不当;分析性复核表明存货期末余额过高或增长率过大;记录的存货和销售成本缺乏凭证支持或关联交易授权不当;存货和销售成本的会计记录与支持证据(如存货的实际存货记录)存在异常差异。期末存货和销售成本的调整对当期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分析性复核表明,对外报告的销售成本过低,下降幅度过大,采购退回和采购折扣过高;存货丢失或存货丢失数量巨大;存货和销售成本的关键凭证为“丢失”;存货和销售成本的原始凭证不提供,或只能提供复印件;存货供应商不出现在已审核的供应商名单上;是库存订单号和库存记录号之间的系统性差异;是库存收入报告和库存实际收货号之间的差异;是采购订单、采购发票、库存收入报告和库存记录之间的不一致;复制采购订单或发票号;库存供应
    2023-05-07
    480人看过
  • 汽车欺诈销售怎么解决
    一、汽车欺诈销售怎么解决要求三倍赔偿。如果汽车厂商或销售商存在故意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如故意隐瞒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隐瞒车辆售前的维修记录以及车辆使用后故意更改里程等,都涉嫌构成欺诈;如果汽车厂商或销售商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比如将粉尘车以次充好,明显虚构电动车续航里程以及其他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选择的虚假宣传行为,同样涉嫌构成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汽车消费也不例外。二、什么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的情形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
    2023-06-07
    185人看过
  • 房屋欺诈销售怎么处理
    针对房屋欺诈销售的行为,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购房者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能要求退还双倍房款。如果不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那么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双倍房款。一、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
    2023-03-15
    194人看过
  • 销售无3c产品算欺诈么
    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要3c认证,国家有3c认证产品目录,凡是列入目录的产品,出厂时,该型号规格产品没有经过国家3c认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禁止生产、销售和在经营过程中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被举报销售商品没有3c如何处罚针对被举报销售商品没有3c认证的,具体的处罚如下:依据《产品质量法》会处于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认证认可条例》处罚较重:(一)第四十九条列入目录的产品
    2023-02-24
    6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付款
    相关咨询
    • 销售欺诈,销售欺诈怎么处罚,销售欺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8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是为制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的欺诈消费者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消费者受到欺诈,首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3/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4/5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
    • 销售欺诈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9
      销售欺诈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商业欺诈是指在市场交易、投资、服务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欺骗单位和个人,骗取钱财和各种物质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牟取利益为目的,以欺骗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法律上讲商业欺诈他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
    • 什么是销售欺诈行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7
      销售欺诈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商业欺诈是指在市场交易、投资、服务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欺骗单位和个人,骗取钱财和各种物质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牟取利益为目的,以欺骗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法律上讲商业欺诈他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
    • 销售欺诈是什么意思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9
      销售欺诈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商业欺诈是指在市场交易、投资、服务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欺骗单位和个人,骗取钱财和各种物质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牟取利益为目的,以欺骗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法律上讲商业欺诈他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
    • 什么叫做欺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8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等等。 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