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尚未偿还,是否可以为其提供公正贷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1 06:40:26 301 人看过

由于房贷尚未偿还完毕,我不能将房子赠与给儿子。实际上,房贷尚未偿还完毕,房子是作为抵押品抵押给银行,并已向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将房子赠与给儿子实质上是无偿赠与,因为赠与是无偿的,且没有对应的对价。在没有还清房款办理解押之前房子是不能赠与的,这样会损害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房贷尚未偿还完毕,我不能将房子赠与给儿子。实际上,房贷尚未偿还完毕,房子是作为抵押品抵押给银行,并已向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将房子赠与给儿子实质上是无偿赠与,因为赠与是无偿的,且没有对应的对价。在没有还清房款办理解押之前房子是不能赠与的,这样会损害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房 产 抵 押 登 记 后 , 能 否 将 房 子 赠 与 给 儿 子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09条规定,房产抵押登记后,抵押权人不能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房产抵押登记后,不能将房子赠与给儿子。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或者折价补偿抵押权。

我不能将房子赠与给儿子,因为房贷尚未偿还完毕,房子是作为抵押品抵押给银行,并已向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将房子赠与给儿子实质上是无偿赠与,因为赠与是无偿的,且没有对应的对价。在没有还清房款办理解押之前房子是不能赠与的,这样会损害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09条规定,房产抵押登记后,抵押权人不能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房产抵押登记后,不能将房子赠与给儿子。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或者折价补偿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明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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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7日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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