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摔伤运输公司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31:15 265 人看过

江苏省句容市法院日前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因客车司机紧急刹车导致乘客摔成十级伤残,客车所在的运输公司承担责任赔偿6万余元。

2010年8月的一天,年近50的市民李某乘坐当地某运输公司的客车。当行至一交叉路口时,客车司机王某遇到前方情况紧急刹车,导致乘客李某摔倒受伤。随后,当地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先后至当地和外地多家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膝内侧半月板后角损伤,软组织挫伤,共花费医疗费3000余元。2011年3月,有关部门鉴定认为,李某因外伤致左膝内侧半月板损伤,导致左下肢功能丧失10%以上,已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2011年6月,因双方就赔偿责任未达成一致,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司机王某在履行职务时造成乘客李某人身损害,应由其所在单位某运输公司赔偿李某的全部损失,于是依法判决被告某运输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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