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并购重组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7:23:15 190 人看过

并购重组法律问题有:

1、购买股权中的法律问题。实践中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股权的定价问题。如何确定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是一个很关键也是很难把握的问题。二是有关公司股东人数的问题。购买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障碍是,除了国有独资和外商独资公司外,《公司法》不允许公司为一个股东。

2、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资产收购中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收购资产时不收购负债或者说不收购“定时炸弹”。

3、合并中的法律问题。合并中最重要的一个法律问题或许就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问题。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这些规定对债权人有利,但在实际中有时得不到执行,债权人利益会因公司兼并而受到损害。

4、重组中的法律问题。目前有关公司重组的法律规定还相当欠缺。我国《公司法》没有涉及公司重组,只有在《破产法》中有所涉及,但在实际操作中早已突破了相关规定。重组中的最主要问题是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保护问题。由于中国缺少重组的完整法律规范,因此需要在每一具体重组案例中去创造经验。

一、资产重组的债务怎么算

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公司重组前的债务由重组后的公司继承,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务重组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一)国外相关研究现状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在国外会计学术界有着几十年的研究历史,它们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证券市场监管等一系列理论与实务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也加速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完善和发展。国外学者研究认为,当财务报告被用来传递公司经营业绩的信息时,准则也就必将允许公司管理当局在财务报告中采用职业判断。同时,审计存在缺陷,盈余管理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准则只有强调增加对外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以此牵制并规范盈余管理。但是大部分相关研究停留在学术层面,对于指导准则的制定起到的作用依然有限。当前,国外研究在理论和实际的磨合中一直致力于如何完善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来解决财务报告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冲突以及决定允许公司管理当局在编报财务报告时拥有多大程度的职业判断(尝试对盈余管理的程度予以定量的规定)。这与其发达的市场经济及证券监管现状是吻合的,也对国内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
    2023-06-05
    205人看过
  • 并购重组法律法规
    一、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通过1、《证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证券发行、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是并购重组法律体系的基础与核心。2、《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对并购重组中的吸收合并、分拆上市、定向增发、缩股等进行规范。(1)吸收合并《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种:同一证券市场交易所多个上市公司的吸收合并,如攀钢钢钒吸收合并ST长钢和攀渝钛业、盐湖钾肥吸收合并ST盐湖。第二种:不同证券交易所多个上市公司的跨市场吸收合并(08年1月开始允许跨市场合并),如潍柴动力吸收合并湘火炬、云天化吸收合并ST马龙和云南盐化、唐钢股份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2)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
    2023-04-13
    95人看过
  • 关于婚后债务问题有什么相关法律
    1、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2、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一、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应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
    2023-02-24
    328人看过
  • 关于车辆顶账相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在业务交易过程中经常有用车辆抵账事宜。有一些车辆抵账过程中存在部分顶账车辆手续不齐全,车辆实际状况与车辆所有权登记证书中的记载事项不相符,顶账协议不完善,有些甚至没有签订顶账协议,导致车辆过户受限,抵账协议履行缓慢,甚至有些车辆根本无法过户,增加了公司履行顶账协议的成本,给公司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见于上述情况,现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仅供参考。一、在接收顶账车辆时,要审查车辆的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营运证等必须具备的手续。二、查验车辆实际状况与车辆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如车辆有改装情况,必须要有车管部门准予改装的手续,并确保车辆能够办理过户手续,如不能办理过户,则不能接受抵账。三、审查抵账车辆是否存在违规罚款,以及拖欠规费的情况,如有必须协商处理意见。四、在接受顶账前,必须签订书面的顶账协议,抵账协议要对车辆进行定价,对车辆的过户作出时间
    2023-06-13
    244人看过
  • 关于ST族债务重组收益问题
    2007年年报披露即将拉开帷幕。不少ST公司纷纷赶在最后时段签下债务重组协议,以期获得重组收益,迅速扭转财报困境。不过,专家提示,并非所有的债务重组都能带来重组收益。如果债务重组带有条件,涉及或有应付金额,则在由此产生的不确定性得到消除之前,不能全额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而对于另外一些债务豁免来自关联方的公司来说,由于财政部方面对此类债务豁免能否确认为收益还没有明确说法,年报的最终落笔还需等待。为了赶上重组收益这班车,ST公司债务重组的步伐在2007年年底明显加快。S*ST光明1月4日公告,2007年12月31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某支行签署了《还款免息协议》,公司在按约还款1000万元的前提下,银行免除了公司贷款利息1163万元。此次债务重组将带来债务重组收益1163万元,对公司扭亏起到重要作用。在2007年最后一天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的公司还有*ST铜城,公司实际控制人豁免了公司合计3000多万元
    2023-06-05
    172人看过
  • 民企兼并国企相关问题的法律对待
    (1)制定《企业兼并法》,调整企业兼并关系企业兼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但是基于目前我国企业兼并中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应当尽快制定《企业兼并法》确定兼并的程序和方法,明确企业兼并的法律后果,对被兼并企业职的保护、对企业兼并的监督和监督机构职责等方面的问题,以调整企业兼并关系,规范企业兼并,使兼并当事人在企业兼并中有法可依,让有关机关在处理兼并纠纷中执法有据。(2)企业兼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进行对企业兼并能力的审查除了资金能力外,还应审查其法治能力、管理能力、生产技术能力和信誉能力,这五方面的能力是兼并企业应当同时具备的。被兼并企业现有资产必须依法评估。资产评估应由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有关部门组成的临时评估组织按法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进行,评估必须真实、全面地反映被兼并企业现有资产的价值,包括有形资产和
    2023-02-20
    194人看过
  • 法律顾问考试相关问题
    每年的10月份考试,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24、25日。成绩有效期限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注册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经贸委申请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2023-06-09
    322人看过
  • 关于赡养人相关的问题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一、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业务子女父母赡养《宪法》[1]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2021.1.1生效)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
    2023-03-08
    59人看过
  • 关于资产重组与并购法律业务执业的风险提示
    1)在开展并购与重组法律业务过程中,通常会对被收购方或参与重组方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应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尽到审慎审查之义务,并做出风险提示。(2)并购与重组法律业务本质上是参与方股权和资产的变更活动,律师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各参与方股权和资产的法律状况。(3)由于并购与重组项目会牵涉到多家中介机构,所以律师应注意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调,并关注其他中介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内容,必要时应当在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中引述。(4)律师在正式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之前,应由被调查的公司为律师事务所出具承诺函,对律师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债权债务情况及仲裁、诉讼、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做出承诺和保证。(5)并购与重组法律业务往往历时较长,律师应制定项目计划,并注意保留工作记录备查。(6)并购与重组法律业务涉及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较为广泛,律师应注意多方面收集有关法律规定,并区别并购与重组参与方的法律性质,如国有企业、外商
    2023-06-05
    497人看过
  •  探讨司法解释中关于重复起诉的相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7条的规定,当事人再次起诉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中包括:另一方与上一方相同,后续行动的主题与先前行动的主题相同,后撤与前一诉讼的诉讼相同,或者后一诉讼的诉讼实际上否定了前一诉讼的判决结果。如果当事人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因此,当事人再次起诉需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7条的规定,该条解释了再次起诉的条件。在诉讼过程中或在裁决的生效日期之后提起诉讼的当事方,应满足以下条件,构成重复起诉:1.另一方与上一方相同2.后续行动的主题与先前行动的主题相同3.后撤与前一诉讼的诉讼相同,或者后一诉讼的诉讼实际上否定了前一诉讼的判决结果。当事人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当原告的起诉满足这三个条件时,它才构成重复起诉。 重 复 起 诉 的 构 成 要 件 与 例 外 情 况重复起诉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案件向法院提起多次诉讼
    2023-09-03
    425人看过
  • 关于假释犯的相关问题
    假释是对正在服刑改造的犯罪分子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这种提前释放并不意味着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是在刑罚执行期间将犯罪分子放在社会上进行改造。在一定意义上说,假释只是刑罚执行场所变更,而不是刑罚本身的变更。为此,刑法对假释犯的考察做了明确的规定。(一)假释犯的监督机关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二)假释犯的考验期限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在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三)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
    2023-04-22
    308人看过
  • 债务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债务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以非现金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修改负债条件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或得以清偿债务。因此,如果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大于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则债权人没有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作出让步,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不视为是一种债务人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而进行的债务重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中分别反映:期货会员资格投资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内:期货损益在利润表上单列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而收回的会员资格投资,应作为投资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另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提交质押品的帐面价值以及持仓合约的浮动盈利等。二、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1.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2.修改负债条件清
    2023-04-13
    174人看过
  • 相关问题:小三怀孕的法律问题
    小三怀孕了不触犯法律。怀孕是一个自然生理现象,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就怀孕行为本身来说小三是不触犯法律的,但是如果小三知道男方已经结婚,还和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是跟男方登记结婚的话,那么小三就会因构成重婚罪而触犯法律。婚外找小三怀孕属于重婚罪吗不管女方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在怀孕的情况下不一定就构成重婚。因为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
    2023-08-17
    51人看过
  • 并购重组股票会涨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并购重组股票会涨吗理论上讲,收购兼并行为对被收购或兼并的公司来说,会使人们对被收购或兼并的公司产生积极的预期,从而会使这些公司的股票价格上涨。虽然理论上来说对收购方来说不一定产生积极作用,但就目前发生在中国资本市场上的兼并收购决大多数对上市公司是有利的,因为对于并购方来说,注入这些公司的资产大多属于优良资产,未来盈利前景较好。从目前的并购重组概念股市场来看,并购重组对相关公司股份的影响也确实是积极有利的。近年来,并购重组概念股一直是市场的宠儿,只要有并购重组,公司股价往往会出现连续上涨的状况。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显示,自今年1月1日至今,已有165家公司发布并购重组公告,其中,114家公司溢价率在100%以上。在这114家溢价率超100%的公司中,有46家的溢价率在500%以上,更有20家公司的溢价率在1000%以上。2014年以来,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能够完成公司自身的产业升级与转型
    2023-06-23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关于搞资产重组和并购的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1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一般收购兼并和资产重组资产重组的意义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 并购重组法律问题有哪些,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7
      法律分析 并购重组一般存在如下法律问题: 1、购买股权中的定价问题、公司股东人数等法律问题; 2、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不收购负债; 3、合并中的法律问题。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问题; 4、重组中的法律问题。缺少重组的完整法律规范。
    • 关于并购风险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一)并购风险问题——价值评估信息不对称产生多付风险或错失购买良机 在确定目标企业后,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合理的购买价格是并购成功的第一步,购买价格是其它一切并购财务决策行为的基础,收购价格越高,其带来的风险就越大。 由于价值评估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比如目标企业是非上市企业,那么并购方很难获得其财务报表等有关数据进行估价分析,或者也可能出现粉饰财务报表的情况,即把企业的不好的甚至
    • 2022年并购重组法律问题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6
      并购重组一般存在如下法律问题: 1、购买股权中的定价问题、公司股东人数等法律问题; 2、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不收购负债; 3、合并中的法律问题。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问题; 4、重组中的法律问题。缺少重组的完整法律规范。
    • 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哪些法律相关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5
      数罪并罚的原则应有: 1、限制加重原则。 2、合并原则。 3、吸收原则。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