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重金属废水获刑,环境污染罪的客体要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8:01:15 440 人看过

案件:

浙江一模具加工坊老板,未设置废水处理设施,而是将重金属含量超标3倍以上的废水倒入抽水马桶,通过污水管道外排。15日,该男子被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34岁的夏某于2012年2月到温州瓯海开办了一家模具加工坊,加工“压铸锁”“皮带模”的花纹。该加工坊未设置废水处理设施,而是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先用塑料桶收集,再倒入抽水马桶,并通过污水管道将废水排放出去。

2015年8月,当地环保部门执法人员查获该加工坊,并在蚀纹槽和废水桶内各提取了水样。经专业部门鉴定,水样中总铬、铜、锌、镍等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

在法庭上,夏某承认知道这样的做法会造成环境污染,但以为废水通过抽水马桶排入化粪池后危害性很小。对此,出庭作证的温州市瓯海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叶某称,该加工坊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对水资源等生态环境、动植物甚至居民均有危害性。

律师解析:

夏某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遂作出上述判决。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法院也提醒企业要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环境污染罪的客体要件:

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核燃料前处理(如铀矿开采、水冶、精炼,核燃料制造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核燃料后处理第一循环产生的废液,原子能发电站,应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机构、医院、工厂等排出的废水。放射性废气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气体废弃物。由于在原子能工业的生产中或核设施运行中,随着不同的工艺过程均有不同性质的含有核素的排气产生。诸如铀矿山和铀水冶厂会产生来自矿井的含有氡、钍、锕射气及其子体的气溶胶;核反应堆中产生的气体在后处理厂进行处理时释放的废气中含有氩、氪、氙等放射性核素、射碘蒸汽、氚以及二氧化碳形式存在的碳-14等;此外,还有大量的放射性气溶胶;核企业的各生产车间、设备室、热室及手套箱等地,均有放射性气体排出。放射性固体废物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从含铀矿石提取铀的过程中产生的废矿渣;**制厂、燃料元件加工厂、反应堆、核燃料后处理厂以及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研究、医疗等单位排出的沾有人工或天然放射性物质的各种器物,放射性废液经浓缩、固化处理形成的固体废弃物。

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亦称传染性废物)是指带有病菌、病毒等病原体的废物。其中传染性是指由致病性的各种病原体引起的可在适宜传播途径下对人群有传播可能的感染。《传染病防治法》第3条对传染病作了规定。

所谓病原体亦称病原物或病原生物,是指能引起病的微生物和寄生虫的统称。主要包括病菌、寄生虫和病毒三类。由上述之传染病病原体而产生的废物,如污水、污物、粪便等皆属于含传染病病原体之废物。

有毒物质是对机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的作用,因而损害机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有毒物质可分为无机毒物和有机毒物两大类。如汞、铅、砷、镉、铬、氟等属于无机毒物,其中有许多能在生物体中富集积累。有机毒物如酚、氰、有机氯、有机磷、有机汞、乙烯等。

其他危险废物则是指上述列举之外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根据我国加入的《巴塞尔公约》,其他危险废物主要是指从住家搜集的废物和从焚化住家废物产生的残余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环境污染相关文章
  • 什么是固体废物及其对环境污染?
    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的物质称之为固体废物,简称固废。固体废物的种类很多,通常将固体废物按其性质、形态、来源划分其种类。如按其性质可分为有机物和无机物;按其形态可分为固体的(块状、粒状、粉状)和泥状的;按其来源可分为矿业的、工业的、城市生活的、农业的和放射性的。此外,固体废物还可分为有毒和无毒的两大类。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是指具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放射性和传染性的固体、半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在没有利用之前纯属废物,它对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污染大气固体废物对大气的污染表现为三个方面:1、废物的细粒被风吹起,增加了大气中的粉尘含量,加重了大气的尘污染;2、生产过程中由于除尘效率低,使大量粉尘直接从排气筒排放到大气环境中,污染大气;3、堆放的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由于挥发及化学反应等,产生有毒气体,导致大气的污染。(2)污染水体1.大量固体废物
    2023-06-08
    285人看过
  •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已被修改为环境污染罪。环境污染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放射性废物是指放射性核素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粪便等废物;有毒物质是指对人体有毒害,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固体、泥状及液体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则是指上述列举之外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核燃料前处
    2023-06-12
    487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非法排放?
    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客观来综合确,明确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其中包括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等。新增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重要完善。其中一方面修改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据此,“严重污染环境”不再以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实害结果为必要。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即构成污染环境罪;致使一人以上死亡的,即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还下调了其他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除污染环境罪外,环境污染犯罪还涉及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等犯罪。对这些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
    2023-04-19
    488人看过
  • 污染环境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有什么危害,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一、污染环境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有什么危害污染环境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有以下危害:1.急性危害污染物在短期内浓度很高,或者几种污染物联合进入体内可以对人体造成急性危害。2.慢性危害慢性危害主要指小剂量的污染物持续地作用于人体产生的危害。3.远期危害环境的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一般是经过一段较长的潜伏期后才表现出来。污染环境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目前,全球范围内的污染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二、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为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
    2023-04-11
    340人看过
  • 排放重金属污水判缓刑可以吗
    可以让法官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有深刻忏悔自己的不当行为,而且罪行较轻,不足以构成重大罪行。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和范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2023-03-28
    329人看过
  • 湘潭男子倒废水污染环境获刑两年半罚款3万
    2日上午,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金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当庭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据悉,这是湘潭市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件。2014年4月26日至5月5日,金某某参与雨湖区响塘镇一非法化工厂生产废水倾倒。明知该化工厂生产废水有刺激性气味,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金某某仍与熊某某、肖某某一起,先后5次共计倾倒废水44吨。经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这家非法化工厂生产废水pH值达到12.7,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的12.5,属于强腐蚀性危险废物。废水中含有有毒物质苯4.1mg/L,超标40倍,已严重污染环境。据湘潭市雨湖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受污染的地方已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2023-04-24
    53人看过
  • 属于环境污染的固体废物如何处罚?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一、违规排放污水行政处罚违反法律的规定排放污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
    2023-04-01
    234人看过
  • 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3)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4)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5)2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6)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的;(7)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8)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
    2023-03-22
    187人看过
  • 超标排放废气废水污染导致身体健康受损可以获赔多少?
    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于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害越来越重视,如果身体健康一旦受到损害,首先肯定希望对方停止侵害,同时要求赔偿。由于环境的污染,我们周围的空气都充斥着各种浑浊的物质,这些脏空气,污水等,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是非常之大的。大气污染后,由于污染物质的来源、性质、浓度和持续时间的不同,污染地区的气象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差别,甚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的不同,对人均会产生不同的危害。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首先是感觉不舒服,随后才会出现生理上的问题,再进一步反映出危急的症状。大气对人体的危害可以分为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致癌。1、急性中毒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时,不会造成人体的中毒,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如工厂在生产时出现的事故,有害气体的外泄等,便会引起人类急性中毒。2、慢性中毒大气污染对人类的慢性的危害,主要表现在污染物低浓度时,人类长时间在这种环境下工作生活,出现了发病率上升的现
    2023-04-30
    154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区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区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区别有:1.客体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污染环境。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3.主体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2.本罪在客观方面
    2023-04-24
    360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
    一、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从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
    2023-04-15
    335人看过
  • 污染环境环保判什么罪?
    会被判处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合理的行为。一、污染环境罪的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具体的举证思路和方法上,原告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加害人不论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无须就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2)受害人需要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全面的举证。环境污染行为具有违法性,但这里的违法性并非仅指加害人的污染环境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污标准,对于在国家规定标准内的污染行为,一旦造成了污染损害,也属于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加害人经常以自己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标准作为抗辩理由,所以受害人在对此类案件举证时要特别注意从污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上强
    2023-06-24
    122人看过
  •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重庆市餐饮业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抽样
    (渝环发[2005]1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联合颁布的第31号令)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价[2003]35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餐饮业实际,对火(汤)锅,中餐,面食和西餐茶楼餐饮单位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进行了抽样测算,测算出《重庆市餐饮业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表1)和《重庆市餐饮业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当量系数》(表2)。经市政府法制办以渝规审发[2005]6号登记,现予通告。本通告自2005年2月1日起生效。重庆市餐饮业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抽样测算当量系数(试行)表1重庆市抽样测算餐饮业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单位:毫克/升类别COD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火性剂悬浮物总磷
    2023-04-24
    425人看过
  • 因排放恶臭气体污染环境被环保局行政处罚案
    「案情」原告: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攀,董事长。被告: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法定代表人:吴*琳,局长。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是1990年初成立的台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各种卫浴设备、黄铜阀门及水道器材零配件等产品的生产。其中黄铜铸造工序在生产过程中有刺鼻的恶臭气体排出。因此,在审批该项目时,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在原告报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批复:“同意在水产学院的机械工厂兴建**工业有限公司,对大气污染较严重的铸造及噪声较严重的工序应放到**冶炼厂生产。……”。1990年下半年,原告擅自将黄铜铸造车间迁入**分厂并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出的恶臭气体污染着周围环境,尤其是与原告一路之隔的福建省体育学院时常受到恶臭气体的侵袭,不少师生夜里经常不能入眠,口干、喉痛、咳嗽、胸闷等病症增多,一些班级无法正常训练,大运动量项目成绩下降。该院师生不断向被告及有关部门反映原告排放恶
    2023-06-11
    37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环境污染
    相关咨询
    • 排放污水属于环境污染罪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 (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
    • 环境被严重的废气排放污染多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
    • 工厂排放工业废水,污染环境罪量刑细则怎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29
      新的司法解释新增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1997年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重要完善。其中一方面修改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据此,《解释》规定,“严重污染环境”不再以造
    • 乱放乱排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2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2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负责任主管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严重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关闭。
    • 环境污染罪污水排放怎么处,怎么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29
      环境污染罪污水排放的处罚是: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处罚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