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破坏选举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1:33:38 440 人看过

破坏选举行为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依法进行的选举活动的正常选举秩序;

3、本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以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选举活动造成的影响不大。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破坏军婚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该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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