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瀚中诈骗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9:40:44 293 人看过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7)年石刑初字第00226号

公诉机关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娄瀚中,男,1962年9月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吉林省长春市,高中文化,捕前无业,住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新春街道新建胡同委69组。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7年1月17日被羁押,1月18日被刑事拘留,1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屈子英,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石检刑诉字[2007]1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娄瀚中犯诈骗罪,于2007年4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派检察员于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娄瀚中及其辩护人屈子英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1月17日9时许,被告人娄瀚中伙同他人在本市石景山区杨庄中学门前,以秘鲁币冒充债券,并由同伙冒充银行职员,谎称国家高价回收该债券,骗取被害人侯书忱的信任后,娄瀚中随侯书忱回家取出人民币1万元,又陪同侯书忱从古城邮局储蓄所提取人民币6万元。当日娄瀚中陪侯书忱至工商银行石景山区八角支行再次提取人民币18万元时,被银行人员发现可疑报警,被民警当场抓获。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供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娄瀚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已构成诈骗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娄瀚中对起诉书指控未提出异议。娄瀚中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娄瀚中犯罪未遂,是从犯,建议对娄瀚中减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娄瀚中伙同他人于2007年1月17日9时许,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中学门前,以秘鲁币冒充债券,并由同伙分别冒充银行职员、警察,谎称国家高价回收该债券,骗取被害人侯书忱的信任后,娄瀚中随侯书忱回家取出人民币1万元,又陪同侯书忱从古城邮局储蓄所提取人民币6万元。当日娄瀚中陪侯书忱至工商银行石景山区八角支行欲再提取人民币18万元时,因被该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行为可疑报警,娄瀚中被民警当场抓获,诈骗未逞。娄瀚中作案时使用的美元、秘鲁币、假身份证被一并起获。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被害人侯书忱的陈述和辨认笔录证实,2007年1月17日9时许,侯书忱走到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中学门前,娄瀚中问侯书忱是否换债券,娄瀚中自称其父亲是公司的头,因在香港投资中受贿被抓,母亲患病住院急用钱才来北京兑换债券的。随后又有人称是银行的人,还有穿警察衣服的男子等人先后对侯书忱说国家以一比三兑换该债券,并说经验证都是真的,侯书忱又见他人分别使用美元、人民币兑换该债券,侯书忱因此同意与娄瀚中兑换债券,并由娄瀚中随侯书忱回家取出人民币1万元,又陪同侯书忱从古城邮局储蓄所提取人民币6万元。当日娄瀚中陪侯书忱至工商银行石景山区八角支行再次提取人民币18万元时,民警赶到将娄瀚中抓住。侯书忱指认,娄瀚中就是持有债券要求兑换的人。并有侯书忱在中国邮政储蓄北京市西区古城大街邮电所的取款利息清单、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八角支行古城所的定期存折相印证。

2、证人李国卫证实,李国卫是工商银行石景山区八角支行工作人员。2007年1月17日11时许,9号窗口的工作人员向李国卫反映,一名老年妇女欲取18万元人民币,说老伴得重病,急需现金住院。李国卫发现还有一名中年男子陪同该妇女,李国卫进一步询问,发现情况异常随即报警并采取措施拖延取款时间,民警到后中年男子要跑被民警抓获。证人柳运娴的证言也能证实上述事实。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出纳管理部出具的鉴定书证实,公安机关起获的293美元是真币;面额1万元秘鲁币39张、面额5千元秘鲁币26张在我国境内属不流通货币,无牌价。

4、公安机关的到案经过、鉴定书及物证证实,2007年1月17日12时许,公安机关接到工商银行八角支行的报警称:一名叫侯书忱的老太太要提取现金18万元,陪同老太太的男子自称是其儿子,但无法出示有效证件。侦察员赶到现场,可疑男子正欲离开,即将该男子抓获,起获该人携带的假身份证1张、秘鲁币50余万元、美元295元。经讯问侯书忱得知被抓获男子娄瀚中欲骗取侯书忱人民币25万元。经鉴定:起获娄瀚中使用的身份证系伪造证件。

被告人娄瀚中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未提出异议。上述证据经当庭质证,系合法取得,与本案有客观联系,可作为定案依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娄瀚中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因被告人娄瀚中系未遂犯,依法可减轻处罚。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娄瀚中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娄瀚中的辩护人关于娄瀚中是从犯的辩护意见,因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本院采纳辩护人关于娄瀚中犯罪未遂,建议对娄瀚中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据此,根据被告人娄瀚中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娄瀚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年1月17日起至2014年1月16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二、被告人娄瀚中使用的作案工具秘鲁币五十二万元(均未经检验)、美元二百九十三元及假身份证,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判长吕志杰

人民陪审员冷荣芝

人民陪审员高素梅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书记员刘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2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网络诈骗中的协助作案案例
    诈骗罪。既然是帮助网络诈骗,那么就应该是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犯中所起作用较小的,轻处50%;作用较大的,轻处25%。诈骗罪从犯判处刑罚要根据实际情况与主犯的刑罚来决定。帮助网络诈骗是什么罪帮助网络诈骗是诈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种罪行,具体如下:1、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最高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罚金。但是结合诈骗罪的话,可能会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2、构成诈骗罪的帮助犯。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为起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以
    2023-07-05
    96人看过
  • 合同诈骗案件中单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合同诈骗案件中单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合同诈骗案件中单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二、合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3-06-17
    261人看过
  • 结伙诈骗罪案件中诈骗罪成立的判断依据
    结伙诈骗罪的认定如下:第一,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第二,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第三,多人实施诈骗罪其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结伙诈骗罪3千怎么量刑处罚金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2023-07-08
    243人看过
  • 诈骗案中可以不判刑吗?
    如果行为人虽然有诈骗行为,但是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不判刑。如果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应当判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被骗可以报警吗被骗可以报警。不管诈骗多少都可以报警。只是诈骗数额三千元以上的,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才会构成诈骗罪。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则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多少金额构
    2023-03-04
    391人看过
  • 绿茵阁举报中间人诈骗案
    知名企业绿茵阁公司因为被税务局查出有高达1100万元的漏税额,为了解决补税问题,老板林振中就委托中间人找领导疏通。花了600万元后,却没有解决问题。林振中报警,认为两名中间人对其实施了诈骗。昨天上午,这两名中间人———原越秀区百货业商会会长邝永存和副会长方义洲,因被控犯诈骗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检方查明诈骗内幕公诉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邝永存和方义洲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诈骗金额分别为300万元和20万元(两笔)。经公诉机关查明,2006年7月,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广州市绿茵阁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绿茵阁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19家分店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存在漏税问题,须补缴相关税款1100余万元。邝永存得知该情况后,主动向绿茵阁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振中提出,可以通过找领导疏通关系解决绿茵阁的补税问题,但要求林振中出资人民币600万元。邝永存承诺事情办成之后才收取600万元。
    2023-06-09
    371人看过
  • 诈骗的案件中只是打工的
    诈骗案件中只是打工的,如果对于主犯从事诈骗知情则属于帮助犯,不知情则一般不会被处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不知情则不具备构成诈骗罪的条件,不属于诈骗。诈骗案件中证人作证的要求有哪些(一)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并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二)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诈骗罪属于比较常见的经济犯罪,除了诈骗罪之外,像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合同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都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还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危害了市场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21
    68人看过
  •  能否在诈骗案中调整口供?
    该段内容主要讲述了口供的修改和翻供的可能性,以及刑事讯问笔录的真实性和不得修改的原则。口供应当真实符合事实,否则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会对案件事实进行2到3次的提审以确定口供的真实性,因此口供一经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或更改其他方面,可以在下一次的提审时补充在新的笔录里。在完成口供后,通常是可以进行修改的,但存在翻供的可能性,如果之前曾经涉嫌作假口供,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口供应当要符合事实,虚假、不实口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口供可以翻供,但前提是要符合事实,若翻供与事实不符,自己要承担翻供的相关不利后果。公安在侦查期间一般对于案件事实部分会有2到3次的提审以确定口供的真实性,所以刑事讯问笔录每一份一旦签字确认以后不得修改;将作为证据材料保留,但是若犯罪嫌疑人有其他方面需要补充或者更改,可以在下一次的公安/检察官提审时补充在新的笔录里。 【素
    2023-08-31
    395人看过
  • 诈骗案件中怎样认定数额
    如果行为人认识到了犯罪的危害性所进行的还款行为。4.单次诈骗中“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是否应当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笔者认为,与侵害对象性质无关,还是多人。多次所强调的是数量关系,并且是在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在计算诈骗数额时。1.如何理解“多次进行诈骗”,可以是对多人实施多次诈骗。因此,二次以上的复数诈骗过程中用后次的违法所得偿还前次的违法所得,也就是说行为人所以还前次的款是处于不败露自己的罪行或为了实施更大的犯罪而为笔者认为,只要是对前次诈骗的财物予以归还,因该条解释表述易产生分歧从而造成标准不一。无论是单次还是数次,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多次诈骗中“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应当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对于多次进行诈骗。无论是单次诈骗还是数次诈骗,根据“举重以明轻”的法律逻辑,也可
    2023-02-06
    487人看过
  • 一起保险诈骗案“胎死腹中”
    近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经过耐心细致的教育,及时为云南合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有效预防了一起保险诈骗案,避免3万余元损失。8月1日,该支队接到云南合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书面举报,有一名叫王盛华的人来公司要求理赔,但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的情况和驾驶员的陈述存在很大差距,公司怀疑这起交通事故有诈骗的嫌疑,请求经侦部门查处。为了及时有效防止案件的发生,接报后,经侦支队一大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8月12日,当车主王某某、驾驶员罗某某再次到该公司要求理赔时,民警采用政策、法律攻心等方法,依法对王、罗二人进行询问,王、罗认识到了自己行为已违法,主动交待自己将车开至城郊,然后推下公路的事实,主观上有骗取保险的意图。通过公安机关的及时介入,经过调查询问确认王、罗二人的行为已属违法,但尚未造成理赔事实,不认定为有犯罪嫌疑。王、罗二人当面向公司道歉。
    2023-04-23
    273人看过
  • 集资诈骗案中集资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一、特征第一,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关于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曾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虚构集资用途”一般表现为行为人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发展计划,而且是对投资者具有诱惑力的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所谓项目。“以虚假的证明文件”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往往以所谓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资信证明等欺骗投资者,“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往往表现为行为人许诺的利益往往远远高于国家限定的利息标准。第二,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根据《解释》的规定,非法集
    2023-05-02
    41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如何上诉诈骗案减刑
    一、如何上诉诈骗案减刑?上诉诈骗案减刑是需要由辩护人或者是公诉机关提出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是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话,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至于上诉后是否会减刑,只是会有减刑的可能,具体要看犯罪情节或者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否存在严重错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如果上诉还是维持原判的话,那么因诈骗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刑期执行期间申请减刑。条件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才能申请减刑。二、减刑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
    2023-02-13
    139人看过
  • 诈骗罪案件中的立案金额界限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到1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到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2、客观要件,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诈骗罪的认定如下:1、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
    2023-06-30
    376人看过
  • 诈骗电话诈骗从犯案例
    以诈骗罪定罪,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电话诈骗钱能要回来吗电话诈骗案的钱是有可能被追回的。1、一旦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8-09
    58人看过
  • 多少金额属于诈骗行为中间骗案
    骗取财物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诈骗行为。具体的数额标准是由当地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此范围内制定的。一、被同事骗了钱同事现在跑了怎么办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应当寻求国家公权力的帮助。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因此诈骗的立案金额是三千元,但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二、骗婚案如何立案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
    2023-06-25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娄底诈骗罪判多久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06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诈骗判几年中国诈骗案数量多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诈骗罪:主要看两点,一是看主观上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看客观上是否有“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诈骗手段”。。。数额上,辽宁这里是6000或者特殊情形时的4800
    • 2022娄底诈骗罪主观要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24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诈骗罪中的诈骗属于什么案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8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中的侵犯财产罪类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
    • 娄底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05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