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6:10:29 133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女方不能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因为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任何的程序,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也不需要签订协议。

一、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孩子如何去写

1、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

2、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如,同居关系财产的归属,债务如何分割等等,只要是财产的,都可以列入其中,进行约定;

3、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抚养费由谁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等;

4、违约的处罚措施。

二、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需要公证吗

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不需要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三、非婚生子女改由谁来抚养

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受到伤害或歧视。因此,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对婚生子女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抚养的非婚生子女,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如果父亲条件好,母亲同意,也可以由父亲抚养。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子女应当征求自己的意见。未成年子女由一方收养,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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