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适用房怎么转为完全产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21:22:57 80 人看过

南宁经济适用房如何转为完全产权呢?如果申请人想将经济适用住房转为完全产权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补缴相关价款:

一、补缴相关价款可转为完全产权

(一)2009年9月1日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照2009年度同类同地段标定地价的10%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缴纳相关价款。

(二)2009年9月1日后签订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对转为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条件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自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之日起满5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照届时同类同地段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及当年购房款与政府的出资额比例确定的金额缴纳相关价款。

二、年份不同补缴方式不同

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通过继承方式取得其他房产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原购房价格予以回购,或者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补缴相关价款后将经济适用住房转为完全产权。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了其他住房,且合并计算家庭人均建筑面积超出购买其他住房时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住房困难面积标准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2009年9月1日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其购买的其他住房属于非政策性住房的,按照2009年度同类同地段标定地价的10%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缴纳相关价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为完全产权。

(二)2009年9月1日后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其购买的其他住房属于非政策性住房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原购买价格予以回购,或者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需要补缴的价款后转为完全产权:需要补缴相关价款=届时同类同地段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政府出资额比例×(1+10%)。

(三)购房人购买的其他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原购房价格予以回购,或者按规定退出其他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住房为购房人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可以按照届时同类同地段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与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款的差额计算补缴相关价款后转为完全产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申请南宁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3、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含);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1、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购表》。2、申请人填表并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3、申请人将需要提供的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负责查验证件、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4、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公示和提出初审意见。5、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6、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
    2023-04-04
    216人看过
  •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
    1、取得南宁市城区范围内居民户籍三年以上且在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2、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者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3、在南宁市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一、哪些情况不能申购南宁经济适用房?1、已经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购房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或保障房等;2、拥有非住宅用房的购房者,例如拥有商铺、车位、办公用房等的购房者;3、已申请廉租房、公租房且正在受理审核或者轮候期,尚未办理放弃廉租房、公租房申请手续的购房者;4、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但没有承诺自愿退出的购房者;5、在南宁城区内转让房屋未满3年的购房者;6、在限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失信惩戒期限内的购房者。二、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购流程: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需携带本人户口
    2023-02-13
    207人看过
  • 南宁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来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源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百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因此,经济适度用房的业主享有所有权,满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也是可以继承的。一、房屋继承的条件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
    2023-02-20
    291人看过
  • 济宁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1、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2、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3、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一、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1、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
    2023-02-04
    241人看过
  • 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居民户籍三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二)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者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三)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一、在南宁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规定有哪些?《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出购房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二)住房状况证明;(三)申请当月前一年内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四)同意受理机构或者其他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的书面授权书;(五)属于已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且正
    2023-03-22
    50人看过
  • 南京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详解
    在南京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到底归谁?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为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只拥有有限产权。那么,到底何为有限产权?《意见》第十一条规定,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2023-04-22
    44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南宁经济适用房产权申请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南宁经济适用房产权申请条件1.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3.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还要填表《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共同申请人审查表》。
    • 经济适用房如何取得完全产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3
      取得完全产权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按规定向财税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2、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证明等资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关于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3、申请人凭相关资料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 南宁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许多地方都有经济适用房,至于南宁南宁怎样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要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男28岁、女25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人员(含按南宁市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南宁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并在南宁市按时足额缴交一年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户; (三)、因城
    • 南宁经济适用房怎么办理房产继承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11
      1、经济适用房产是可以继承的,继承方法如下:房屋权利人死亡后,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可申请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房屋已经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人中部分或全部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可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济适用住房应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继承人可主张分割经适房按照规定回购所得价款,亦可等到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办理权属登记。而对于保障房上市
    •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要怎么获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7
      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5年后,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按规定向财税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2)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证明等资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关于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3)申请人凭相关资料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