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职校实习生当成“廉价劳动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20:07 88 人看过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规定强调:接收实习生的企业必须与学校正式签订期限在3年以上的实习合作协议,这些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才可以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同时,规定还对企业虚报实习生报酬、骗取税前扣除等予以明确制止,目的是防止不法企业钻政策的空子,把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好经”念歪了。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各地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了突出的位置。特别是国务院颁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来,不少地方和部门积极响应,纷纷出台配套措施,加大财政投入。一时间,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

我们在感到欣喜的同时,仍需保持高度的警惕:一些地方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促进学生就业、“半工半读”为名,廉价甚至无偿使用学生劳动力;一些学生在实习期间缺乏起码的保险保障。更有甚者,一些机构竟然以“实习”为名,安排学生到歌舞场所进行所谓的“培训”,昧着良心牟取不正当利益,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

据媒体报道,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的《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增设了针对类似违规行为的规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纷纷表示,绝不能安排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实习活动。

我们在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一定要时刻牢记“健康”这个关键词,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确保职业教育均衡、可持续地发展。当前,特别要谨防“好经”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有关方面在用足国家出台的好政策、好措施,用好各方面投入的同时,要坚决杜绝以职业教育之名,大肆牟取个人或部门私利的行为。要通过法律法规制度及监督等多种形式,引导和规范职业教育机构健康均衡发展,推动和促进企业、学校、学生和社会实现多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文章
  • 廉价劳动力已不可持续
    加薪、加薪。近几个月来,主动或被动上调工人工资性收入已成为许多政府和企业的选择。今年2月起,江苏带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和浙江在4月也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上涨约16.6%,浙江约15%。紧接着,广东一次性把最低工资标准提升逾20%,创历年之最。除了政府,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生产型企业也同样面对涨薪压力。近来屡见报端的富士康科技集团前日宣布,自今年10月1日在深圳地区工厂为考核合格的作业员及线组长加薪66%,而在今年6月1日该集团已经宣布为他们加薪30%。各种迹象都表明,一轮大规模加薪周期已经来到。本轮加薪可以看作是对2009年工资性收入停滞不前的补偿,然而从更长时段来看,我国的工薪在较低水平已经维持了很长时间,这是长期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结果,但并不是一个可持续的模式。这些年屡屡出现局部性用工荒,以及今年5月以来多处工人要求加薪的现象,都在警告用工企业,中国的劳动力不可能再廉价下去。这
    2023-06-05
    183人看过
  • 学校实习生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学生是还不允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因此,和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其主体其实是学校与单位的,而非学生和单位。实习期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是实习人员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专业训练的期限。实习期一般以一年为限。这类实习人员一般与单位都建立劳动关系,实习目的在于从工作中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为独立地从事这样的职业。如律师、医师、专利代理人等。对于该类实习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实习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向其支付劳动报酬,且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是实习人员出于教学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这类实习人员一般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实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接触社会,实践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这类实习人员由于与用人一、特殊主体:学生1、学校安排的教学实习:就是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到企业实
    2023-06-24
    419人看过
  • 跟校实习抽成1500违反劳动法吗
    跟校实习抽成1500违反劳动法吗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他们的实习收入可以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 判断在校实习生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关键要看其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在校生到公司企业进行实习,实质上算是一种培训行为,不能算是用工行为,自然就没有形成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无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即使有些企业会提供实习生一定的报酬,但是这只能算是用人单位给予的一种补贴或者补助。 但是若在校生毕业后取得毕业证书,其身份就由学生转变为普通劳动者,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此时,用人单位就与该劳动者形成了劳动关系,其支付的劳动报酬就属于工资,应该要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2023-03-13
    101人看过
  • 辽宁职校学生实习有保险
    辽宁省教育厅日前决定,在全省启动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此项目可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切实保障学生实习安全和合法权益。据介绍,该项目投保主体包括省内各类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保障范围包括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校方责任保险,既包括学生实习中工伤事故等常见风险,也包括实习学生对生产规程不熟悉以及往返学校和实习单位途中的特殊风险。其中,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还包含附加教师派遣责任保险与附加被保险人保险。赔偿额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刘玉)
    2023-06-05
    83人看过
  • 当制造业的低廉劳动力遇上物价上涨
    近期,劳资矛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什么珠三角出现民工荒但工人工资仍难提高?为什么劳资矛盾会在这段时期凸现出来?这将对中国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国低廉劳动力优势还能走多远?最近不少农民工主动在网上爆料自己的工资条比谁赚的钱更少,东莞石碣创新电子厂三月份的一张普通员工的工资条:底薪250元,绩效50元,周六津贴50元,全勤30元,基本工资545元,夜宵补助8元,加班工资合计303元,加班时间长达121小时。扣去伙食费165元,燃气费14元、福利费10元,罚款25元,每个月上29天班,共计370多个小时,没有缺席过的普通员工的收入共计642元。在东莞这样高消费的地方,这点收入可怎么活啊?网友评论说。华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罗明忠向本报记者表示,在珠三角地区,制造业工人平均工作时间都在10个小时以上,工人必须靠加班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工资。不少企业老板认为工人一个月可以拿到1800元以上的工资已经
    2023-06-05
    201人看过
  • 廉价劳动力成本时代已经远去
    自摆脱去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速负增长的阴影后,东莞经济已明显探底回升,制造业于去年末今年初呈现出少有的活力,不过却被招工难纷扰至今。去年底,笔者所在的公司组织了一支调研团队,就招工难到各镇街工业区走访。直观而言,调研所见当前工业区的厂房空置率超过40%,人口流失率约为30%(以鼎盛时期的2006年、2007年为基点)。但去年下半年以来,经济环境确实有所起色,存活下来的企业开工情况良好,60%以上的企业有招工需求,但由于前期人口流失严重,普遍出现招工难局面。金融危机最为疯狂的2008年底到2009年初,企业生存环境最为艰难,订单锐减,纷纷裁减员工,生产一线的普工被列到最前端,务工人员综合流失比率约为30%。去年下半年,经济环境转好,复加上传统的出口旺季来临,大多数企业订单较上半年大幅回升,有用工需求,但均表示难以招工,特别是以普工为主。笔者以为,有两个问题当先引起企业家们高度重视。1.东莞的产业
    2023-06-05
    418人看过
  • 实习生参加实践学习也可构成劳动关系
    案例回放:某学校安排其学生曹某于2005年2月24日开始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2005年4月22日下午,曹某在实习单位粉碎车间进行清洁工作时,被搅拌机将左臂卷入,造成曹某左肩、左手、右大腿大面积受伤,最终进行了截肢手术。实习生曹某将实习单位和学校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承担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100余万元。法庭上,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一份代培协议书,是由曹某和二被告三方签订的,其内容是该单位委托学校为其定向代培职业中专生,学生毕业后,与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方可流动。实习单位北京某制药厂承认该代培协议和曹某为实习生的事实,但强调是曹某擅自开启机器不慎受伤的,而作为实习单位,在实习前对实习生进行了系统完整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本身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学校则认为曹某当时是按照当班班长的指示进行清场工作的,实习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学校在事情发生后出于人道主义已经为曹某担负各
    2023-06-10
    200人看过
  •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实习生有什么影响?
    《规定》对实习中的学生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1、实习生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2、实习期限: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3、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4、禁止行为: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5、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6、建立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2023-04-26
    174人看过
  • 实习期未签劳动合同是否会影响实习成果和评价?
    实习合同不能算劳动合同。实习是学校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要求,不能套用于劳动关系上,劳动法律没有实习合同的规定,于法无据,不属《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不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即使设置试用期,也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实习合同是不合法的。e驾照实习期扣分驾照实习期扣分:1、扣1-11分:先交纳罚款,到下一个记分周期后驾驶证自动恢复到12分;注意:实习期内并没有特殊的扣分规定,都是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员违章行为进行扣分的。2、扣满12分: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意思就是要重新去驾校报名,通过四个科目的考试,重新考取驾照。注意:延长实习期只针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才会将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实习期内其他注意事项:1、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路,车后必须贴上统一样式的'实习'
    2023-07-03
    341人看过
  • 在校学生实习造成伤害,不算工伤
    又到了应届毕业生实习期,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发生的伤害,算不算工伤?汪忠举实例介绍,在校大学生刘某到公司实习期间,外出办业务发生交通事故致伤残。为此,刘某起诉了公司。法院的判决是,刘某在公司实习从事销售顾问工作,系公司的雇员。因工外出发生事故,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亦应注意安全,对造成的受伤事故,刘某本身具有过错,故法院酌情确定公司对刘某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在校学生实习,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无法缴纳工伤保险,发生事故也无法认定工伤。汪忠表示,但并不代表实习生在工作中所受伤害,用工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实习生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如发生事故,也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为实习生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有助于化解用工单位的赔偿风险。
    2023-06-10
    354人看过
  • 实习生离职当天不结工资违法吗
    一、实习生离职当天不结工资违法吗正常离职的,离职当天就应该结算工资。不结算可以随时投诉单位非正常离职的,离职后超过工资发放日不发放工资,可以投诉单位因为工资问题申请劳动仲裁,最晚离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扩展内容实习生辞职,公司不批
    2023-03-05
    149人看过
  • 实习生离职手续是当天生效吗?
    一、实习生离职手续是当天生效吗?实习生还属于在校学生,实习阶段不可能与实习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更不可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离职问题,充其量是提前终止实习期。也就不存在和实习单位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一说。但这种情况类似于劳动者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法律规定需要履行提前多少天的告知义务,但必要的提前告知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毕竟还牵扯到必要的工作交接。但单位为此而扣掉实习生最后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是不能够接受的。工作交接完毕后,单位仍然坚持要扣掉最后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实习生的合法权益。由于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实习生与单位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够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也可以尝试着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看看是否有捷径可走。二、职校实习生在公司工作未满一个月被辞退,能不能要求辞退当天结算【
    2023-03-27
    380人看过
  • 职业学校去实习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算不算侵犯学生劳动权
    一、实习期间劳动争议不属仲裁范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醒大学生朋友:由于在校大学生没有毕业,还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具有就业资格的劳动者,因此他们在实习或打工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去法院申请民事诉讼。二、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怎么维权:1、实习期内实习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实习单位应参照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向实习生支付报酬。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约定实习期内实习单位每月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拖欠实习报酬的违约责任。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这部分内容非常重要,从实习生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可与实习单位约定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实习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伤亡待遇,以避免法律依据缺失导致实习生权益受损。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5、发生纠纷的处理。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一、实习期试用期有工资吗实习生如
    2023-06-23
    315人看过
  • 试用期间的劳动者等于廉价劳动力?
    1、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应该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间的劳动者绝对不能等同于廉价劳动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对此提出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用人单位不能让应届毕业生做廉价劳动力,遇到类似情况,毕业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益。2、试用期间的劳动者等于廉价劳动力?三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便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有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所以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使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
    2023-06-09
    43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多>

    #企业所得税
    相关咨询
    • 大学生实习会不会变成廉价劳动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5
      从晚上7时到次日清晨7时,每天工作12小时,活多时,甚至还要加班至上午8时多———这是普通人都难以承受的工作,但是,广州XX某职业学校电器工程系二年级学生A(化名),最近两个星期就是这样度过的。因为胃炎,珍珍无法忍受夜间长时间加班,但是她又不敢轻易离开工厂,因为担心实习成绩不过关,影响毕业。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作为学生来到工厂实习,就变成了无休止的加班和两班倒和珍珍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一起到这个工厂实
    • 在校生与实习单位劳动关系是否成立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9
      此纠纷涉及在校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要确定郭某与该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必须得先确定郭某与该公司之间劳动合同的效力。首先,在校生是否具备签订的主体资格?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条款是关于在校生勤工俭学的
    • 请问在校实习生属于劳动关系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2
      在校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 劳动合同实习生能签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9
      劳动合同实习生不能签,也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所谓“实习期”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正式录用前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应届毕业生的双向考察。这时,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且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因而应适用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即《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
    • 在校实习生能有病假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6
      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正规医院的病假条就可以请病假,并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根据《职工病假工资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