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交通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大吨小标”和“调驻”车辆活动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大吨小标”和“调驻”车辆活动的意见市交通局
(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近几年,由于利益的趋动,运输市场上出现了“大吨小标”、“超载超限”、“报废拼装”等类型的车辆,甚至出现一些不法公司(人员),以降低各种费税为诱饵,将我市车辆骗至外省(市)入籍,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现象。他们通过一些非正常手段和钻管理秩序上存在缺陷的空子,达到故意偷逃国家交通规费(税)和过路过桥费的目的,造成了国家费(税)的大量流失、运输管理市场上的无序、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和国家公路的严重损坏等问题。据统计,泸州市外流车辆大约有3000辆,15000吨。仅今年1-3月份,外流车辆421辆,2105吨,流失国家规费123万元。为了有效遏制这种不法行为,稳定泸州车源费(税)源,根据省交通厅稽征局的通知精神,结合泸州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决定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大吨小标”和“调驻”车辆的活动。现就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好车主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促进行风建设和文明行业建设健康发展。
二、整治对象
(一)“大吨小标”车辆:即实际缴费吨位标准低于国家计委、交通部《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核定的征费吨位标准。
(二)“调驻”车辆:即外省(直辖市)籍车辆跨行在我市3个自然月以上的车辆。
三、整治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3年8月1日至31日为动员宣传阶段。
(二)第二阶段: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三)第三阶段:200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工作总结阶段。
四、方法措施
(一)对“大吨小标”车辆,依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由检查地稽征机构补征当月公路养路费差额部份,严禁以罚代征。
(二)对“调驻”车辆,依据《四川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由检查地稽征机构函告原车籍地稽征部门,从第3个自然月起,按原征收比例纳入我市征费管理。
-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具体是怎样的有哪些内容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徐政发[2004]84号发布日期:2004-6-25执行日期:2004-6-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征用集体土地及其房屋拆迁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苏政发[2003]14号《省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意见》、徐州市政府第98号令《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市关于调整城市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5根据我国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城市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如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产假计算的通知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8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渝府发〔2013〕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征地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