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与所有权优先的是哪一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9:32:57 307 人看过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一、农村祖产房具有居住权吗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是否对房屋享有居住权要看当事人与权利人之间是否存在设立居住权的合同或者设立居住权的遗嘱。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可以终止吗

居住权无法人为终止,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三、侵犯居住权的行为有哪些?

《民法典》对侵犯居住权的行为没有作出规定,而在实践中,侵犯居住权的行为主要是妨害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致使居住权人不以占有、使用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债权与物权并存时哪个优先
    物权优先于债权。债务人财产上有一种有限的物权,在清偿或者受偿时优先于一般债权。有限物权按控制标的物的标准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在用益物权中,当用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用益物权优先于债权。就担保物权而言,当担保物权与债权并存,债权未清偿时,担保物权持有人可以申请拍卖担保物,实现担保物权。无论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足以清偿债务,拍卖标的物上担保物权人取得的价款优先于一般债权。一、民法典有没有就要担保物权的规定?有。1、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3、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2023-03-05
    427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所有权转让
    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除外。船舶优先权随船舶的存在而存在,并随着船舶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而不须问及该船舶的所有权的归属或该船舶登记以及船旗是否有变化。产生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的船舶所有人,对该项海事请求负有赔偿责任,当该船转让给新的船东时,新船东虽对该项海事请求不负责任,但由于该项海事请求为法定的船舶优先权,其债权人依本条规定仍可对船舶行使船舶优先权。
    2023-06-06
    373人看过
  • 版权和专利权哪个有优先权
    一、版权和专利权哪个有优先权?专利权有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三十一条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
    2023-04-29
    488人看过
  • 居住权是否与房屋所有权相关
    居住权不需要房主同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住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由此可见,居住权是其他物权,也就是说,居住权人在没有房产权的情况下,不能干涉居住权人使用房屋的权利。居住权是从原产权中分离出来的权益。房产登记有居住权人的,除非居住权终止,否则房主不能赶走居住权人。民法典孩子户口是否有居住权不一定。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户口与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并未对享有居住权的主体作出限制。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
    2023-07-11
    312人看过
  • 居住权和所有权哪个比较重要?
    居住权与所有权不存在谁优先,但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一、我的房子原始权证我的居住权怎么转让啊房子居住权需要房产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约定可以转让的,才能转让,否则,房子居住权不得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居住权协议是用来干什么的居住权设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屋所有权在居住权人和所有人之间进行分配,从而满足各自不同的需求,既可以实现特定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也可以灵活地满足当事人的其他住房需求。更重要的是,现行法只承认“房屋所有权B以及“租赁权”两种房屋的利用形式,难以完全满足当事人的多样化需求。而居住权同时具有稳定性和灵活性,能够充分保障所有权人对房屋的自由支配,为利用房
    2023-06-25
    431人看过
  • 共有房屋的承租人与房屋所有人的权利哪个更优先?
    共有人权利应优先于承租人。因为承租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租赁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而共有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共有权是一种物权。按照民法原理,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并存时,物权的效力应优于债权。船舶优先权的特点是什么船舶优先权具有以下突出特点:1、法定性。船舶优先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其产生要基于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创设船舶优先权,同时其实现也必须通过法院依法行使职权进行。2、秘密性。虽然船舶优先权是一种物权,但不受物权公示性的约束。船舶优先权的产生和存续既无需当事人做任何意思表示,也无须在船舶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从而也无从查知。3、随附性。船舶优先权一经产生就附着在船舶上,随船舶的转移而转移,只有法定原因发生才消灭。船舶的合法受让人不能以对受让船舶以前的债务无责任为由抗辩船舶优先权。但为了限制这种权利,海商法规定,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
    2023-07-13
    433人看过
  • 质押权与司法冻结权哪个优先
    一、质押权与司法冻结权哪个优先质押权权司法冻结同时存在的,并不影响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所以质押权人的债权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二、质权如何实现质权人实现质权,是指质权人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处分占有的质物优先受偿的行为。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未受清偿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押担保的目的在于确
    2023-04-27
    308人看过
  • 多个质权哪个优先
    一、多个质权哪个优先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二、设定质权需要满足的条件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2、债权质押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普通债权质押如果缺乏对其质权的公示方式,那么便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3、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
    2023-05-06
    386人看过
  • 船舶留置权和船舶优先权哪个优先
    1、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2、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3、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律师补充: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法律依据】《海商法》第二十五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
    2023-05-06
    493人看过
  • 居住权与居住行使权是一样的概念吗
    一、房屋居住权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二、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公建,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三、房屋所有权的特点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
    2023-04-27
    172人看过
  • 居住权与所有权有什么关系
    1、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2、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居住权不等于所有权张大爷生前是一位商人,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小女儿,三个儿子在外地经商或者从政,张女士是张大爷的小女儿,一直在济南照顾老人。张大爷考虑到张女士长年照顾自己,工作也不如其他三个孩子,想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她。为此,张大爷写下遗嘱,我百年之后将我的房屋留给我的小女儿张某某居住,并将遗嘱交给张女士。她的哥哥们均认为居住不等于所有,并没有说这房子归张女士。他们协商不成,将张女士告上法庭
    2023-08-17
    123人看过
  •  外国优先权与本国优先权的辨析
    区分国内优先权与国际优先权,主要体现在申请范围、申请时间、申请人及申请类型等方面的差异。国外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而国内申请人则不能。优先权享有主体、权利来源及设置目的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区分国内优先权与国际优先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申请范围差异:国外申请人针对发明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外国首次申请后,若在中国以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则可以享有优先权。(2)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国外申请人先于中国申请专利,且在申请日起满1年,中国申请人再提出专利申请,则其申请被视为优先权申请。(3)申请人的不同:国外申请人作为外国法人或自然人,而中国申请人则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自然人。(4)申请的类型不同:国外申请人就发明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而中国申请人则就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提出申请。(二)优先权享有主体不同:国外优先权由外国公民享有,国内优先权由本国公民享有。(三)权利来源不
    2023-10-22
    67人看过
  •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
    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具体化优先认股权是股东源于股权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公司法对此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对股东此项权利的保护。优先认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拥有优先认股权的老股东可以按低于股票市价的特定价格购买公司新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其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证书,写明他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数量多少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规定比例求得。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优先认股权具有价值。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转让他人。《证券法》第九十九条证券交易所履行自律管理职能,应当遵守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认股权证与股票优先认股权的区别1)认股权证是由公司发行的,能够按照特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凭证,其实
    2023-04-11
    211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孰先孰后哪个优先
    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相比,工程款优先权优先。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当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就可以依法行使其工程款的优先权。一、转包合同无效后怎样结算工程款转包合同无效后结算工程款的方法:1、当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因工程分包发生纠纷,认定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时,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2、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依照规定,分包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的财产;3、当承包人信用状况恶化、破产、法人主体资格消失时,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但发包人只在欠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二、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应该怎样处理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首先可以写一个书面催告单,要求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人依旧不支付工程
    2023-06-20
    42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居住权和资产所有权哪个优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1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 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房子所有权优先还是居住权优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小区居住权与经营权哪个优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2
      居住权和所有权没有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类型的物权,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人权益。
    • 所有权优先于居住权的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8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为什么要居住权比所有权优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4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