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当事人权利的剖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4:50:21 470 人看过

行纪合同当事人有以下权利: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交易活动。行纪人买卖市场定价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意义,就可以作为买卖双方。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取存款权,行纪人按照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收到。经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行纪人可以提取存款。委托物不能出售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售,经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处分的,行纪人可以提取存款。

行纪合同当事人有哪些

义务

1、行纪人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

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

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

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委托人义务:

(1)及时受领委托物的义务。

如果因委托人迟延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支付报酬的义务。

委托人应当按约定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行纪活动中,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

如果不能及时联系委托人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四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0日 0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权相关文章
  • 行纪人在行纪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1、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2、干预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干预交易活动;3、提取存款权,行纪人按照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领取;4、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根据相关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的权利有哪些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
    2023-07-05
    275人看过
  • 纪检委合同中关于行纪人权利的规定
    有下列权利:1.索取报酬利。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当行纪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的义务。2.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3.处分权。因委托行纪物的原因可能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行纪物。4.提存和留置权。行纪合同中第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1)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知道委托人的,可以选择委托人或者行纪人作为该合同的相对人,但行纪人与第三人另有约定除外;(2)行经人和委托人共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知道其委托关系的,应当由委托人对该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不知道其委托关系的,应当由行纪人和委托人共同对该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四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第九百五十
    2023-07-20
    347人看过
  •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有什么权利?
    一、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有什么权利?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的主要权利:请求报酬权;介入权;提存权;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六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二、怎样订立行纪合同才有效?订立行纪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明确合同主体。签订行纪合同首先应明确合同主体,即委托人与行纪人的名称(姓名)以及单位、地址、职务(职业)、联系电话等。(2)委
    2023-04-22
    423人看过
  • 行纪合同无偿合同是一样的吗,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行纪合同无偿合同是一样的吗二者是不一样的。行纪合同不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的特点:(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也由自己承担(2)行纪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委托人所有;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
    2024-01-14
    222人看过
  • 行纪人在行纪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分析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如下: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纪律事务的义务;2、行纪人有义务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力处理行纪事务;3、报告义务;4、保管委托物的义务;5、合理处理缺陷的义务;6、交付义务;7、履行对委托人负责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什么名义处理的?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
    2023-07-03
    403人看过
  • 剖析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内容是什么?
    一、专利授权的种类1、专属授权专利权人将其专有之制造、贩卖、为贩卖之要约及使用之排他权利全部且无限制地授予被授权人实施。2、非专属授权专利权人保留其再授权或另授权他人的权利,仅一部分或有限制地授予非专属被授权人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仍有权自己使用其专利并且继续将专利的实施权转让给他人。3、交互授权专利权人双方约定在特定技术领域下相互同意对方使用自己的专利或专有技术,据以分享彼此的专利技术。4、专利联盟将一个专利权人或多个专利权人之间相互同意交换专利权,透过中介的公司或组织,再授权给第三方。二、专利授权的方式1、独家与非独家授权独家授权契约,授权人仅授权被授权人一人在授权范围内单独享有行使专利权的权利与地位。非独家授权契约,授权人就相同授权范围仍保留再授权他人行使的权利;2、限制授权期间授权人可限制授权期间,也可以将授权期间约定至专利权期间届满为止。限制授权期间可以视被授权人于已授权期间内,对
    2023-03-23
    232人看过
  • 剖析女权与平权的异同
    剥夺政治权利
    女权和平权有相似之处,也有区别的地方。女权主要是提高保障女性的权利,男性是否有权利,男性的权利如何保障一概不论。平权则是呼吁男女平等。平权与女权是包含关系,平权包含着女权。因此,女权和平权的区别在于:女权只保护女性权利,为女性发声,平权则范围更广,为男性女性发声。什么是妇女权益妇女权益: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制定国家宏观政策时,遵循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为妇女进步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获得通过。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3-06-30
    213人看过
  • 行纪人的权利在行纪合同中体现在哪些方面?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如下: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3、提取存款权,行纪人按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及时收到;4、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
    2023-07-11
    474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解析
    房地产抵押人的权利1.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房地产抵押并不移转占有,也不会影响到抵押人对房地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2.对抵押物的处分权。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签订并不剥夺房地产抵押人的处分权。由于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所以抵押人转让、出租等处分抵押物的行为不会影响抵押权。3.抵押人可以就同一抵押物在抵押后剩余的担保价值设定其他的抵押权。房地产抵押人的义务1.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地产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的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转让行为无效。2.抵押人在占有与管理期间应当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3.房地产抵押权人的义务主要是在抵押权实现后,如果房地产处置后的价款有余额时,应当将剩余部分返还给抵押人。杭州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抵押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抵押权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乙方与借
    2023-07-03
    122人看过
  • 行纪合同是否需要书面,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行纪合同是否需要书面行纪合同是需要书面的。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
    2023-06-25
    264人看过
  • 深入剖析法律权利的意义
    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权利,是一个和法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犯罪嫌疑人具有的什么法律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申请回避的权利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
    2023-07-04
    233人看过
  •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有: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3.赔偿损失。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
    2023-06-24
    171人看过
  • 法律规定行纪合同当事人是谁?
    一、行纪合同当事人是谁?行纪合同当事人是行纪人和委托人。行纪合同的报酬标准应先按照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中的执行,无约定的,依习惯确定。习惯上行纪人的报酬多以其所为交易的价额依一定比例提取。行纪人作为中介人当然应当具备法人成立的这些条件,既然是经营,就必然会有商业风险,所谓风险就行纪合同来说,反映在行纪人在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不仅需要尽职尽力,而且行纪的活动经费还需要行纪人自己负担,如交通费、差旅费等。行纪人所支出的这些费用,应该说是处理委托事务的成本。只有当行纪合同履行完毕,才能由委托人支付报酬,报酬就包括成本与利润。如果行纪人没有处理好委托事务,他所负出的代价,即支出的成本费用,也就算商业风险,由其自己负担了。但是也有例外情形,如委托人与行纪人事先有约定,不论事情成功与否,行纪人为此支出的活动费用,都由委托人偿还。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行纪人自己负担是与委托合同的不同之处。二、行纪人
    2024-01-13
    225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特征剖析
    1.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指的是一旦合同被确定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也就是说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以后也无法转化为有效合同。2.无效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无需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无效合同的法律特征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3-07-04
    36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留置权
    词条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 更多>

    #留置权
    相关咨询
    • 行纪委托人要求行纪人从事贸易活动的权利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交易。若委托人对于行纪人所为的买卖指定了一定的价格,行纪人应按委托人指定的价格进行买卖。行纪人不按照委托人指示的价格进行买卖有两种情况。一、以低于指示价格买出或者以高于指示价格买入,执行委托事务的结果不及依委托人指示实施买卖有利;二是以高于指示的价格卖出或者以低于指示的价格买入,执行委托事务的结果比依委托人指示进行买卖更有利。《合同法》第418条的规定行纪人低于指定的
    • 行纪合同中的案件当事人管辖权和执行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8
      享有留置权。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行纪合同纠纷当事人有没有留置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5
      行纪合同当事人有留置权。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行纪合同的权利是否约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2
      行纪合同可以产生留置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因此行纪人对委托人有报酬请求权,委托人不履行的,行纪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行纪合同为什么不有权利的放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4
      行纪合同可以产生留置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第九百五十九条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