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的两种显现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1:10:13 64 人看过

犯罪行为的两种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具体而言,作为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作为是人的身体的积极动作。如果行为人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即违反不当为的义务而实施某种行为的,就成为危害行为中的作为。因此二者的处罚标准和认定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网络金融犯罪行为的特征和表现形式

1、网络金融犯罪的特征为: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犯罪手段的多样化。犯罪的互动性、隐蔽性高。犯罪成本低,作案工具简单。网络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有:非法入侵网上银行信息系统。利用“网络钓鱼”的方式。网络洗钱活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套现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
    套现本身不构罪,但是到期还不上,经催收仍不还款的,则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冒用他人信用卡套现的,五千达到立案标准,使用自己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一万达到立案标准。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违法经营罪。因为信用卡套现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套现商户串通持卡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实际上是对金融秩序的扰乱与侵犯,严重者涉及洗钱,因此国家予以严厉打击。一、信用卡套现是不是会判刑?信用卡套现有可能会判刑,如果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会被判刑。有下列情形,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根据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3-06
    406人看过
  • 两种合同履行方式:是否可以实现?
    一份合同不可以两种履行方式:1、当事人不明确有关合同的内容,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执行;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目标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履行合同方式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
    2023-07-12
    393人看过
  • 维权的方式现在主要是两种方法:
    1.行政复议2.行政诉讼所以,村干部要是来提拆房子的事情,您就拿出房屋安置协议,按照协议上的补偿条件跟他们谈条件。一般为了经济的发展或者国家的需要,政府就会对一些房子实行征地拆迁。但是,并不是想拆就拆了,政府要来告诉您您的房子要拆迁了,一般需要带上一些法定的行政许可文件的。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
    2023-08-17
    153人看过
  • 经济犯罪的行为方式注意表现在哪些方面
    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大类,或称为经济犯罪的作为和经济犯罪的不作为。(1)经济犯罪的作为经济犯罪的作为是经济犯罪行为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方式,绝大多数经济犯罪行为由作为构成。经济犯罪的作为表现为行为人采取积极而不是消极的举动去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或者表现为行为人对于禁止性法律的违反。在研究经济犯罪的作为时,有一个问题是需要我们考虑的,即经济犯罪的作为是否存在着不同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经济犯罪的作为存在着不同的表现形式。由于经济犯罪本身的复杂性,经济犯罪的作为也会表现出复杂性。由于经济犯罪的作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的积极举动,也可以是行为人利用他人(或物)的积极举动,例如,走私罪,行为人不仅积极实施走私犯罪行为,而且利用他人的积极参与走私的行为,利用交通工具
    2023-06-11
    170人看过
  • 揭示过失犯罪的两种表现
    过失犯罪的情况有如下两种:1、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危害社会,并相信自己可以避免这种行为危害社会,从而造成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2、疏忽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会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因其疏忽而不预见,导致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过失犯罪两种类型的定义和特征(一)疏忽大意的过失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2、它的两个特点:(1)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即有预见的义务。法律只对有可能预见的人提出预见的义务。(2)行为人因就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二)过于自信的过失1、过于自信过失的定义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2
    2023-07-02
    195人看过
  • 现金与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组合进行债务重组
    例2,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于2008年5月18日向乙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产品销售收入为10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为170000元,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为7月18日。债务到期,乙企业由于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该项债务。经与甲企业协商,于2008年7月30日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乙企业支付现金100000元,并以普通股300000股抵偿债务,普通股的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市价为2.5元。甲公司将该股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要求分别编制甲、乙企业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分录。(一)乙企业(债务人)1.计算:(1)重组收益=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支付的现金+转让股票的公允价值)=1170000-(100000+300000×2.5)=320000(元)(2)股本溢价=股票公允价值-股票面值=300000×2.5-300000×1=450000(元)2.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甲企业
    2023-06-05
    354人看过
  •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类型是什么?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1、作为指犯罪人以积极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行为。作为人体的积极动作。如果行为人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即违反不当行为义务实施某种行为,将成为危害行为的行为。2、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可能实施某种积极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作为而不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特征是什么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行为的特征是指:(一)主体性,行为的主体性涉及行为主体的问题,它揭示了行为是人的行为,将一定的行为归属于人。(二)举止性,因果行为论曾经强调行为的有体性,即行为人在意欲的支配下,必须导致身体的运动,并惹起外界的变动,具有知觉的可能性。(三)自愿性,行为的自愿性,只有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
    2023-07-02
    27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的两种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代履行、执行罚与直接强制。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
    2023-06-13
    171人看过
  • 两种没收财产的执行方式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
    2023-04-25
    107人看过
  • 起诉的两种方式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原告起诉的方式有两种:1、书面方式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以起诉状的方式起诉。2、口头方式是指原告以口诉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书面的方式仅可以体现起诉这种法律行为的慎重,而且在内容上也更能全面详尽的表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起诉方式应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即以书面的方式为原则。但是,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对于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允许当事人用口述的方式起诉。采用口头方式起诉的,应当由法院工作人员记入笔录,并告辞对方当事人。口述笔录经口述人签名或盖章后,与起诉状具有同等效力。推荐阅读:提起公诉的效力公诉案件应否撤回起诉情形相关知识:如何写民事答辩状书民事答辩状答辩人__
    2023-04-22
    390人看过
  • 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两种方式的组合进行债务重组
    例1,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于2008年5月18日向乙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产品销售收入为10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为170000元,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为7月18日。债务到期,乙企业由于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该项债务。经与甲企业协商,于2008年7月30日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乙企业支付现金100000元,并以一项库存商品抵偿债务,库存商品的成本为600000元,公允价值为700000元,销项税为119000元。要求分别编制甲、乙企业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分录。(一)乙企业(债务人)1.计算:(1)重组收益=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支付的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增值税销项税)=1170000-(100000+700000+119000)=251000(元)(2)转让损益=转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700000-600000=+100000(元)>0
    2023-06-05
    433人看过
  •  醉酒驾车是哪种犯罪行为的表现?
    醉酒驾车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醉酒驾车未造成交通事故,则将构成危险驾驶罪;而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了交通事故,则将构成交通肇事罪。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将构成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车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醉酒驾车未造成交通事故,则将构成危险驾驶罪。而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了交通事故,则将构成交通肇事罪。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 驾 犯 罪 如 何 处 罚 ?醉驾犯罪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性不言而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则处更严重的处罚:1. 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
    2023-09-04
    326人看过
  • 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
    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二是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及“恶意透支”认定处罚的相关问题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了界定以区别于善意透支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这次“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
    2023-08-17
    442人看过
  • 诬告陷害罪的行为方式有几种
    一、诬告陷害罪的行为方式有几种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以下情形构成诬告陷害罪:1、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国家机关告发的;2、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虽未直接向国家机关告发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二、涉嫌诬告陷害罪如何取证?诬告陷害罪如何取证,不同案件的取证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对于证据的规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比如书证、物证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所以首先要弄清楚诬告陷害罪定罪的条件,才能对症下药,找到对应的证据予以指控。首先说明一下,一般的证据有以下几种。首先是书证,合同协议、信件等;其次是物证,物证和书证有
    2024-01-17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什么?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2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作为是人的身体的积极动作。如果行为人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即违反不当为的义务而实施某种行为的,就成为危害行为中的作为。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
    • 受贿罪一般有两种行为方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4
      1.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 (1)索取贿赂; (2)收受贿赂。 2.《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公司的同事职务犯罪的时候,犯罪行为的两种表现形式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7
      首先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其次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最后,犯罪是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即具有刑罚当罚性。
    • 受贿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1.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 (1)索取贿赂; (2)收受贿赂。 2.《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受贿的两种行为方式分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03
      1.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 (1)索取贿赂; (2)收受贿赂。 2.《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