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有何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23 20:05:34 206 人看过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有以下区别:1、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是用来排除(或限制)竞争。2、不正当竞争是违法行为;垄断行为有一些是可以被法律保护。3、不正当竞争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主体有经营者,还有某些政府机关。4、不正当竞争的经济后果一般比法律所反对的严重;垄断行为则较轻。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有何区别?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n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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