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树竞业限制屏障保护企业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31:35 357 人看过

前微软全球副总裁李开复跳槽Google,让竞业限制这一陌生词汇为人知晓。时至今日,知名人力招聘网站EHR800调查数据显示,1000人中有50%人表示知道但不了解,同时19%的人表示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竞业限制,可见竞业限制在我国的普法力度并不广泛。

所谓竞业限制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中国的竞业限制制度起步比西方国家晚很多,劳动部1996年10月31日出台的《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仅对竞业限制进行了模糊的规范,导致竞业限制问题成为令企业HR人员倍感头疼的问题,由于赔偿并没有标准,在企业与员工利益的协调中,HR人员多处于两头受阻的状态。既要为企业减轻赔偿负担,又需安抚员工避免法律仲裁,维护企业信用度,最后总是不欢而散的结局。尤以高新科技企业商业机密科研成果乃企业赖以生存的最重要命脉,而行业内技术人员却流动频繁,其竞业限制纠纷也经常发生,李开复跳槽可说是其中一个关键案例。

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虽被业内人士评为过于偏袒劳动者的利益。作为新法调整的几大重要变化之一,在竞业限制条款中,企业能通过法律途径限制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更好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以下调整关键,值得企业HR人员重视。

首先新法明确规定了适用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将大大减轻企业HR人员的工作量,也避免实际用工中企业滥用竞业限制,反而增加企业损失的错误做法。

第二、新法明确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规避竞业限制补偿金,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将一部分工资视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做法将被认定无效。

第三、明确了企业与竞业限制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可与员工约定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劳动者面对企业裁员如何保障合法权益
    【案例介绍】张女士自2006年开始在中国N公司的移动通信芯片研发部工作,劳动合同期到2010年5月。N公司是大型跨国公司F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F公司决定调整业务范围,撤销全球各子公司中设立的移动通信芯片研发部。张女士的合同期未到,在被裁员过程中有哪些权益呢?【案例分析】一、企业可以进行裁员的情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当企业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裁员。二、裁员应依据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根据企业发生需要裁员的客观情况的不同,企业裁员分为两种情形。●无过失裁员适用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裁减人员在20人以下并且裁减人员数占职工总数10%以下。裁员程序:1、企业应先与准备裁减的员工进行协商,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如调整工作岗
    2023-06-10
    125人看过
  • 非法用工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亦受保护
    新华网福州10月22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福州市一工艺品加工场在未领取营业执照、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情况下,非法用工,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伤致残,伤残劳动者能否依据《劳动法》寻求法律保护?日前,福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件作出终审判决:非法用工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劳动法》及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保护,加工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2003年4月,四川籍农民工陈某来到福州,在廖某开办的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工艺品加工场从事锯木工作。同年7月6日,陈某在锯木过程中,被材料中异物溅起击伤右眼,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廖某支付1900元治疗费后,就拒绝支付后续治疗费。经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陈某构成7级伤残。自2003年9月起,陈某历经漫长的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2006年12月,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廖某承担赔偿责任。福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开办的工艺品加工场未经依法登记、领
    2023-06-09
    156人看过
  •  劳动者的就业权利:法律保障与权益维护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劳动者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平等的权利,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任何人不能加以阻止。同时,用人单位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者,不能采用不公平的方式区别对待。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劳动者的权利,促进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劳动者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平等的权利,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专长、喜好等选择自己想要从事的工作,任何人不能加以阻止。用人单位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者,不能采用不公平的方式区别对待。 劳 动 者 就 业 权 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多种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其中,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职工民主
    2023-10-02
    462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看“竞业限制”
    一年多前,我国客车制造行业的龙头老大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宇通),一名技术人员跳槽去了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据传到新东家后,他很快将原公司的一些技术秘密和盘托出。河南宇通认为其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于是派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带人前往调查取证,但一行三四个人在苏州待了近一个月却取证困难,无功而返。原因是,公司与他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虽然有员工有义务为公司保密这一条款,但没有更进一步的细致约定。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后,企业在竞业限制方面的可操作性或许会更强些。《劳动合同法》第一次用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概念、范围和法律责任,比之以前,将对企业更加有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师协会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建平律师告诉本报。此前1995年开始施行的《劳动法》仅在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
    2023-06-09
    12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有区别吗?
    一、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定义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
    2023-04-13
    371人看过
  • 企业劳动权益保护的依据
    企业劳动权益保护的依据,是指企业保护劳动权益所必须具有的依靠条件和能够使用的凭据。企业的任何一项劳动权益,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一定依据的,企业要想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就必须掌握并善于运用这些依据。这些依据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1法定依据法定依据,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可以依靠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护劳动权益的依据。包括:(一)法律这里所说的法律,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总称。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人们的行为规范,是人们必须遵守的准则。法律依据,是指法律对企业劳动权益作出的规定。企业享有的招收录用员工自主权,用工形式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权、劳动关系存续决定权、工资分配自主权,对员工的奖惩权等一切劳动权益,都是由不同的法律规范赋予的权益。不管是企业员工还是其他组织,不执行法律规定或违反法律规定,破坏干涉或损害这些权
    2023-06-05
    3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企业没有约定竞业限制如何应对
    1、制作完善周密的竞业限制协议,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2、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特定的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对于签订对象的合理性,应依员工职位的高低以及有无接触商业秘密的机会,作出不同的认定。对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也应有合理的限制,以免影响劳动者以后的就业机会;3、竞业限制的范围应与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或者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对应,而不应扩大至其他行业领域,实践中应当权衡是否不当地剥夺了员工的就业权利;4、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及获得劳动报酬权,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偿费;5、竞业限制的期限应当取决于该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中所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的时间和员工掌握该商业秘密的程度、技术水平的高低。对于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商业秘密,其竞业限制期限可以不同,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两年;6、合理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和违约金标准,在竞业限制协议
    2023-04-07
    150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不能损害职工合法权益
    近来,因保护商业秘密引发的官司频频见诸媒体。今年4月,在古城开封,因拒签竞业限制协议遭到企业解聘的开封市仪表厂高级工程师王建伟将企业告上了法庭。该案起因于2002年底仪表厂要求王工与企业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接到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文本后,王建伟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但被拒绝,王建伟因此拒签协议。2003年4月9日,开封仪表厂以王建伟拒签竞业限制协议违反厂规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关系。另一事件发生在浙江上虞。职工任某从该市一公司辞职后到另一企业从事相关行业的技术工作,原公司认为任某违反了其在劳动合同中签订的有关竞业限制的附加条款,遂将任某告上法庭,要求任某支付违约金1.65万余元。法庭经过调查得知,任某所以离开原公司,是因为该公司让任某加班加点工作却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任某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迟迟得不到答复的情况下,离职另谋生路。不按规定支付报酬却要求职工为其保守秘密,不给加班费却要
    2023-06-09
    398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保护企业竞争力的举措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如何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有哪些分类怎样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分类法律解读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付的劳动报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
    2023-07-03
    2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禁止同业竞争的限制
    一、案情高某于1999年4月26日受聘到某广告公司任项目部经理,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发布及宣传等工作。同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在保密协议中约定:高某在离开某广告公司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与某广告公司业务雷同的企业工作,不得从事与某广告公司曾实施过以及和现行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不得参与他人与某广告公司合作的单位合作相同或类似之项目。某广告公司于2000年4月出版发行了《全国建筑业企业名录》一书,高某参与了该书的编纂工作。2000年4月26日合同到期后,高某未与某广告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随即离开公司。高某与别人合作成立公司编纂出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录》。某广告公司于2000年8月31日,以高某违反保密协议侵犯其商业秘密及违反禁止同业竞争为由,向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二、评析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
    2023-02-19
    349人看过
  • 企业股东签竞业限制合同合理吗
    一、企业股东签竞业限制合同合理吗是否对股东采取竞业限制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在违背竞业禁止义务并对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时,公司或股东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2、如果股东是公司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需由公司与股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竞业限制的具体期限、范围、地域及补偿条款等内容。3、如果股东既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存在,最好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地域等内容。在前述1、2所述情况下,如果公司与股东之间没有相关的竞业限制约定,实践中如果出现股东同业竞争的行为,则难以有效地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因此,为了避免此种现象出现,最好在公司设立之初就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二、关于竞业限制的法律规
    2023-04-30
    157人看过
  • 全面认识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
    全面认识中一、竞业限制的定义1.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2.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4.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5.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二、
    2023-06-09
    281人看过
  • 国企劳动合同制是否能够保障员工的权益?
    国企劳动合同制是正式工。国企中有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工。一般与国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合同工都是带编制的正式工,劳务派遣工与国企的关系仅仅是用人单位与劳务工的关系,劳务工的工资由劳务公司发、社保由劳务公司缴纳,劳动合同也是与劳务公司签订。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国企劳动合同制员工算编制吗国企劳动合同制员工算编制,国企签订合同的正式工就是有“编制”的,与劳务派遣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就是没有“编制”的。国有企业那叫企业编制,不叫行政编也不叫事业编制,在企业的编制就是企业设了几个岗位,每个岗位都需要多少人,那就是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023-07-06
    37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如何保护企业?
    1、书面劳动合同的限制和惩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将面临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超过一年还未订立书面的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综上所述,企业在人才招聘之后若迟迟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将面临众多的潜在问题。如果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劳动合同的签
    2023-04-29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论如何改制保障企业权益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4
      (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后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经济补偿金的
    • 不竞业限制劳动合同终止后竞业限制怎么取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4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企业改制保障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
      在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国有产权的处置都存在对改制企业或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职工进行补偿安置问题。
    • 2022年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有区别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2
      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有区别,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如下: 1.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 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 3.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 4.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
    • 合同到期竞业限制还受法律保护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5
      竞业限制协劳动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发生效力,劳动关系结束后才发挥作用的,而且还要按期支付限制补偿金,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