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与一般债权有什么不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34:11 108 人看过

一般债权和破产债权的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点:

1、履行债的意愿不同。普通债权是当事人依一定法律事实,由合同约定或民法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的履行是由债务人根据债的内容自愿完成的,而破产债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要通过破产程序而受到清偿。

2、履行债的程度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通过债务人的行为或不行为而实现的,它一般不受债务人财产的限制,债务人在完成特定行为中必须如数完成义务。而破产债权则要受债务人财产即破产财产价值的限制。破产债物人仅在破产价值内履行债务,或如数履行、或不如数履行(比例偿还),甚至根本不履行。

3、产生的条件不同。债权的享有人在享有债权的同时,往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破产债权人是在债的关系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享有财产请求权,债权是破产债权取得的前提和条件。

《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区别于一般的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而破产债权则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一般债权不受债务人财产状况的限制,而破产债权要受到债务人破产财产的限制。

破产债权包括: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2、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要减去未到期的利息;3、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破产债权不包括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债务抵销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破产债权、债务抵销的一般要件有:当事人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的标的物品质和种类相同,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一、民法典个人债权债务可以抵消么个人债权债务可以抵销,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二、债务抵免和豁免相关的法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
    2023-03-25
    464人看过
  • 破产债权和普通破产债权是不是一样的呀
    一般债权和破产债权的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点:1、履行债的意愿不同。普通债权是当事人依一定法律事实,由合同约定或民法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的履行是由债务人根据债的内容自愿完成的,而破产债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要通过破产程序而受到清偿。2、履行债的程度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通过债务人的行为或不行为而实现的,它一般不受债务人财产的限制,债务人在完成特定行为中必须如数完成义务。而破产债权则要受债务人财产即破产财产价值的限制。破产债物人仅在破产价值内履行债务,或如数履行、或不如数履行(比例偿还),甚至根本不履行。3、产生的条件不同。债权的享有人在享有债权的同时,往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破产债权人是在债的关系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享有财产请求权,债权是破产债权取得的前提和条件。一、担保人超过几年不追究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由债权人于担保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
    2023-03-20
    414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特征与破产债权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一、破产债权的特征1、破产债权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原因成立。2、破产债权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无财产担保的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3、破产债权必须依法申报和确认,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按比例受偿。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劳动债权;(2)破产人欠缴的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二、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乙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
    2023-06-06
    287人看过
  • 一般中侵害债权与多重买卖的有什么不同
    多重买卖中侵害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具备侵害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的一般特征。其构成,应当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四个要件。这种违法行为的特征,是在履行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因买卖合同关系的重合而发生。买受人的一方或者出卖人因履行一个买卖合同没有履行另一个买卖合同而发生争议,侵害了一方当事人享有所有权的买卖合同标的物。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就在于非法侵占一方当事人所有的财产。损害事实是当事人一方享有所有权的财产遭受侵害,使其拥有的财产价值减少。这种损害事实的特征是,受到损害的财产只能是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不是其他财产。在因果关系方面,没有特别的要求。在主观过错上,行为人的心理状态较为复杂,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往往是认为自己对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享有所有权,也有的是明知自己没有所有权,但是为了造成既成事实,抢先占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因此,这种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既可以由过失构成,也可以由故意构
    2023-04-26
    180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一般怎么赔偿债权人
    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人无法从公司得到清偿或者得不到足额清偿,有权向清算组成员要求侵权损害赔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具体的赔偿顺序为:(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四)破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清算清偿一般多长时间,其流程是怎样的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还有清欠债权债务、安置员工、审计等等的时间,全部假设都进展顺利的话,至少也要120天吧。这个时间是没有一定的,但可确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据公
    2023-08-13
    232人看过
  • 破产费用和破产债权一样吗
    一、破产费用和破产债权一样吗公司破产费用和破产财产是不一样的,破产费用是指破产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破产财产是公司破产后剩余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二、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一)有担保债权的清偿《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
    2023-06-06
    255人看过
  • 破产债权和破产费用一样吗
    一、破产债权和破产费用一样吗公司破产费用和破产财产是不一样的,破产费用是指破产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破产财产是公司破产后剩余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一样的,破产费用是指破产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破产财产是公司破产后剩余的财产。二、破产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
    2023-06-06
    239人看过
  • 破产债权清偿顺位第一的是什么,破产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一、破产债权清偿顺位第一的是什么破产债权清偿顺位第一的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除开员工合法收入外的顺位为:1.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2.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破产债权的范围有哪些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
    2023-06-06
    422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破产一般要多久
    债权人申请破产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发现债务人资不抵债就可以去法院申请破产。但是债权人有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期限从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至少30天。一、民法典的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债权申报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二、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的?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三、公司债权人进行破产债权应向谁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
    2023-04-04
    423人看过
  • 破产重整一般债权如何确认
    依照破产重整的精神,重整一旦被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企业就可以获得继续经营的机会,企业暂时免除各债权人的诉讼和要求。根据《民法典》,如果是连带保证,那就没有问题,银行做为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尤其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方式,那么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该推定为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本来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应该停止一切债权行使,但《民法典》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依照情况,可以找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6-14
    266人看过
  • 破产债权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的类型有哪些
    一、破产债权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范围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乙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二、破产债权的类型是那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破产债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
    2023-02-20
    471人看过
  •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权有什么联系
    1、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2、产生的目的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了更好的债务人财产,保护债权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利益法;。3、依据新法的规定两种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支付方式都是随时支付的法相关知识:破产费用与共益债权区别1、两者所指的范围存在区别,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支出的常规性、程序性费用法。而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不确定费用。2、清偿顺序不同,当债务人的财产能够完全支付这两种费用的时候,不存在支付顺序问题;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完全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时候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各破产费用按照比例清偿;当债务人的财产只够清偿破产费用的,共益债务将不予清偿;当债务人的财产清偿完破产费用后所剩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共益债务时,各共益债务按比例清偿法。什么是共
    2023-04-29
    99人看过
  • 怎样的债权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的债权
    诈骗犯罪存在单位犯罪的情形。单位构成诈骗罪的,对范围应当处以罚金,对单位的负责人应当处以刑事处罚。一、什么是单位犯罪的单罚制以及犯罪主体是什么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或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相对的是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是指单位犯罪中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单位犯罪的犯罪主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二、单位犯罪的认定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是法定犯罪与传统的自然人犯罪有显著不同的特征。其基本特征如下:1、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法定性。一是单位犯罪主体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是任何单位或者组织都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单位犯罪的。二是某一具体
    2023-06-26
    347人看过
  • 破产债权和除外债权是一样的概念吗
    破产债权和除外债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是有区别的。除外债权:破产中的除外债权指因法律的例外规定而被排除于破产债权范围之外的特殊债权。除外债权可分为六类:1、以财产作为担保物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即向清算组主张行使债权并就担保物优先受偿。2、惩罚性质的债权,即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对破产财产已经失去管理处分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罚款、罚金等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无异于将对破产企业的惩罚转嫁于无过错的破产债权人。3、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债权,即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但不包括《破产法》和《若干规定》作为例外肯定的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债权,比如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害赔偿、票据付款人在破产
    2023-06-14
    19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一般破产债权是指的那些债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4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 破产债权债务与哪一种债权债务优先偿还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9
      破产费用和担保债权一般前者优先偿还,之后若还有剩余的财产,需要先用来偿还有担保的财产。当然,对于有担保的财产,偿还也是有顺序的,通常那些登记在先的担保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 别除权与破产债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4
      别除权是指在一个企业破产之前的破产清算中用之前有规定抵押的东西进行抵押的权利; 而破产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之后的债务问提方便的权利,两者在时间和界定上有很大的区别但两者是存在包含关系的,两者也不存在相互的联系。 别除权的产生是由于在破产宣告前,别除权人在破产债务人的财产上已设定担保物权,所以别除权就只能对被特定的财产行使。
    • 债权与破产债权的区别又是什么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1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款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6)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8)债务
    • 侵权责任与破产债权属于同一部分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7
      侵权赔偿请求权属于破产债权的一种,是普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较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顺序清偿,侵权赔偿请求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排名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