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法院扎实推进涉民生执行案集中执行活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31:14 130 人看过

近期,自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广西龙胜县人民法院切实以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结合自身工作推出多项举措,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通涉民生案件专项通道。该院在立案大厅专门为民生案件当事人维权开辟了专项通道,并开通了24小时维权热线,对涉及民生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肇事、抚养赡养、人身损害赔偿、劳动报酬等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此外,该院及时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为其缓、减、免诉讼费用。

设立涉民生案件维权岗。该院选派优秀法官专门设立了涉民生案件维权岗,有针对性地为民生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切实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为民生案件当事人维权提供充分高效的法律保障。

完善各项制度,建立案件台账。为加强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制度化建设,该院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同时认真对历年来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对新收涉民生执行案件建立案件台账,并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明确案件执行限时倒计时和个案具体要求,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联动交流,切实强化责任,为专项活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实行五定一包,落实工作责任。该院对新收涉民生案件实行五定一包,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台账,对积案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提高清积工作执行力,确保化解执行积案的落实。

强化联动机制,提升执行效率。该院注重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在执行工作中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金融、房产、车管、税务等单位的联络沟通,执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此外,该院还密切联系基层乡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司法协理员、协助执行员、人民调解员等基层力量。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的开展,有利地掌握了执行主动权,为案件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增加了助力。

灵活运用信息查控系统,刚柔并济化解矛盾纠纷。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该院对涉民生案件扩大查询范围,灵活运用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全面调查被执行人各项财产,穷尽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充分发挥罚款、拘留、限制出境、追究刑事责任等刚性措施的威慑作用。同时,该院还将和谐执行理念融入执行工作中,在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人实现权益的基础上,灵活有效地采取执行措施,切实将执行和解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积极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密切与有关单位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充分利用一切有利因素,为执行和解创造条件,力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2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民调解员相关文章
  • 龙马潭区法院三举措促涉民生案件和谐执行
    泸州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自2013年12月15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共受理涉民生案件21件,执结21件,结案率为100%,和解履行完毕结案21件,案件和解率为100%,执行到位金额147万元,到位率为100%。区法院将强制执行与和谐执行相结合,将威慑机制与思想工作相统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是普法教育,为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算得失。区法院坚持思想工作先行,以个案释疑和集中学习相结合。2月20日,专门组织36名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进行法律知识学习。会上,2名执行法官列举了10个典型案例,用鲜活的事例分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会后3天内,就有7名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二是穷尽措施,让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现形。鉴于部分被执行人有或可能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区法院要求在审判阶段对被告的财产应保则保,在执行阶段做查工商、查车管、查房监、查
    2023-06-06
    130人看过
  • 劳动案件胜诉法院不执行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6-14
    410人看过
  • 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老赖”当场支付执行款
    12月10日,东莞市第一法院为威慑、打击消极履行及规避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效果,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当天,法院共出动干警53名,执行案件22宗,执结案件19宗,执行到位金额184.5万元,拘留2人。其中,一名老赖当场支付了2万元执行款。采取集中执行现场调解处理集中执行当天,东莞市第一法院集中传唤执行案件当事人到石龙审判庭,现场播放宣传教育视频,要求在场被执行人深刻反省自身赖债行为。观看视频后,执行法官将当事人带到办案区调处案件,成功达成和解或现场履行完毕的,立即办理结案手续。对仍拒不履行、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当场宣读拘留或罚款决定。据介绍,此次集中执行行动采取宣传教育与威慑打击相结合的方式,意在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达成执行和解、引进执行担保人等。通过执行公开与广泛宣传,营造执行威慑力,扩大执行工作影响力。老赖当场支付执行款高埗熊某林卖宅基地
    2023-04-25
    313人看过
  • 在劳动仲裁程序进行中,人民法院能否进行干预和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裁决、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先予执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在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中,先予执行为很多弱势的劳动者解了燃眉之急。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
    2023-07-14
    432人看过
  • 集中交叉执行涉村委会案件
    本报讯近日,东营市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综合运用集中、交叉执行措施执结涉村委会案件182件,标的额600多万元,收到良好效果。他们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逐案制定应对措施。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中院、各县区法院执行人员共同参加的联合执行小组,选定42件鉴于当地政府的压力无法执结的案件,在五个县区法院之间交叉执行:政法委协调政府部门配合执行,由乡镇政府经营站落实被执行款项;把村委会闲置的资产抵顶给申请人盘活收益;以延长承包年限,或者将余留地承包给申请人将承包款抵顶村委会欠款;在确无能力执行的情况下,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村委会做出逐年还款的计划。同时,从各县区法院抽调人力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20个典型案件联合集中执行。截至目前,交叉执行的42件案件执结26件,执行和解16件;集中执行的20起案件11件案款执结到位,9件政府经管站作出还款计划。
    2023-06-06
    432人看过
  • 江苏金坛地税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江苏省金坛市地税局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以强化执法风险预控为核心,持续提升税收法治水平。2012年和2013年相继被授予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市级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赞扬,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提升执法队伍素质。配合税源专业化改革的执法需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培训方式,组织干部进行理论知识更新和业务知识学习。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当地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人员法制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保证执法准确有效。二是抓好税收政策落实。积极做好各类出台新政策的宣传,避免因纳税人不知晓或知晓不充分而造成的政策执行错误;加强相关审核事项管理,着重对资料审核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把关,防止审核偏差造成的执行错误;强化重点事项管理,规范管理流程,细化管理内容,明确管理责任,通过预警提示、纳税评估等手
    2023-06-07
    477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包括:1、据以交付执行的判决、裁定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的手续是否合法,执行机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监狱和其他刑罚执行机关收押罪犯的活动是否合法;3、发现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拘役所、看守所对服刑期满或依法应当予以释放的人员没有按期释放的,或者对服刑未满又无合法释放根据的罪犯予以释放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通知纠正;4、发现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公安机关监督管理措施没有落实或者监督管理措施不当;执行期满没有通知本人并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恢复政治权利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通知纠正;5、发现人民法院对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罪犯没有依法予以执行,或者执行不当的,或者罚没的财物未及时上缴国库的,应当及时通知纠正;6、对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罪犯,应当监督有关单位对罪犯的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是否落实;7、对于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在押被告人没有
    2023-06-11
    429人看过
  • 检察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实行监督怎么处理
    1、人民检察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可以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发现执法瑕疵、安全隐患,或者违法情节轻微的,口头提出纠正意见,并记录在案;(2)发现严重违法,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口头提出纠正意见后七日以内未予纠正的,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发现存在可能导致执法不公问题,或者存在重大监管漏洞、重大安全隐患、重大事故风险等问题的,提出检察建议。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四条一、什么是刑罚的执行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刑罚执行具有的特征是:(一)是将刑罚付诸实施的一项刑事司法活动。他是国家对犯罪的侦察、审判、执行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这一环节是对犯罪分子实施刑法惩罚的具体施行环节;(二)执行的前提和基础是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刑罚执行机关对犯罪人执行刑罚的依据必须是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
    2023-03-17
    483人看过
  • 执行信息公开如何进行推进?
    将个人信息资料权纳入隐私保护范畴,推动理念的专业化。我国尚未形成隐私权的规范体系,既没有在宪法中将其明确为基本权利,对于民事法律中的人格权立法问题也莫衷一是,公众无法在尚未成型的规范中检索请求权基础,一旦隐私遭受侵害则难以寻求救济。把个人信息资料权纳入隐私权范畴;但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因而公民个人信息资料权受到侵害时是否可能得到救济,还取决于法官个人的解释,具有“随机性”。一、设立司法信息管理的专门机构,实现机构的专业化。根据现有法院架构,具体承担这一义务的应是执行部门,但在职责分工上,执行部门专注于执行行为而非执行信息,既不利于执行信息的及时公开,也不利于司法信息公开的程序统一。因而,有必要借助信息化实践,在法院内部设立专门的司法信息管理机构,负责包括执行信息在内的所有司法信息统一管理。我国司法机关早已在提升业务管理的信息化程度方面展开探索,个别地区司法机关支持辖区内办案业务及装备建设的
    2023-04-07
    478人看过
  • 如何推进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工作
    一、如何推进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工作1、生效法律文书是本院作出的。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应书面征询审判部门的意见。审判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裁定予以补正。审判部门未及时答复或者不予答复的,执行机构可层报院长督促审判部门答复。2、生效法律文书是上级法院作出的。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应当层报上级法院执行机构,由上级法院执行机构向审判部门征询意见。审判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裁定予以补正。上级法院的审判部门未及时答复或者不予答复的,上级法院执行机构层报院长督促审判部门答复。3、生效法律文书是其他法院作出的。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可以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执行机构发函,由该法院执行机构向审判部门征询意见。审判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裁定予以补正。审判部门未及时答复或者不予答复的,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执行机构层报院长督促审判部门答复。二、如何判断法律文书主文明确具体(1)给付金钱的,应
    2023-06-06
    62人看过
  • 民事执行案件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中所占比重较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的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报告附件的统计数据显示,民事执行案件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中所占比重较大。据统计,十年来,全国法院共执结民事案件1936万余件,每年民事案件的执结数量占执结案件总数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平均为79.23%,远远高于其他各类执行案件。其中,合同纠纷类执行案件占民事执行案件的比重最大,为59.31%;其次为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民事纠纷类执行案件,占29.83%;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执行案件比重最小,为10.86%。十年来,全国法院民事案件的总执行实际到位率为42.97%,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件的执行实际到位率高达91.62%,而权属、侵权纠纷类案件和合同纠纷类案件却分别只有41.05%和36.31%,呈一高两低的态势,高低之间相差近56个百分点。
    2023-06-06
    423人看过
  • 法院执行留生活费包括哪些
    一、法院执行留生活费包括哪些在法院执行程序中:1.对于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用主要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必需品费用,如食品、衣物、住房(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医疗等所必需的费用。2.还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庭成员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的费用,如教育、抚养、赡养等费用。具体来说:1.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预留生活费的数额。2.对于月收入较高的被执行人,法院可能会按照一定比例预留其生活费用,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二、法院执行时如何确定生活费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确定被执行人预留生活费的数额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法院通常会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家庭负担以及当地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1.法院会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收入、存款、房产、车辆等。2.法院会结合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如家庭成员人数、年
    2024-08-05
    216人看过
  • 强制执行法院不给留生活费
    一、强制执行法院不给留生活费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你如果能证明相关的款项被执行后,没有生活来源,生活会陷入困顿的,可以向执行法院去予以说明,执行法官经过核实之后,会做相应的处理。至于说追责,给被执行人留生活费这个法律规定本身就相当模糊,执行法官缺乏明确的操作性,所以追责是不可能的。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执行中应当严格遵循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执行问题的规定,切实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这里
    2023-03-06
    85人看过
  • 在中国经济案胜诉后法院执行能力怎么样
    关于强制执行力度较大这一点,主要源于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程序,委托国家权威之力量,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所定事项得到忠实履行和实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024-04-25
    32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民调解员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中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一般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具有人民调解员资格的人担任。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不得有偏见、歧... 更多>

    #人民调解员
    相关咨询
    • 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活动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2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 第九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六条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
    • 人民法院集中兑现执行案款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8
      人民法院集中兑现执行案款的回答是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判决的刑期,取保候审和判决没有直接的关系,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不属于一种刑罚,所以也不能折抵判决后的刑期。
    • 涉民生案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怎样审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31
      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案件、涉及抚恤金案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工伤赔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涉及民生的案件、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都属于涉民生案件
    • 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自动履行后,如何进行结案?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1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各类案件的结局可能包括现行案件完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止以及案件撤销等。严格遵照法律规定,除了涉及财产保全裁定执行、恢复执行的特定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束过程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执行工作圆满完成时,案件被归类于“执行完毕”的范畴内;其次,在另行条件下,例如债务人确无债务可供履行或无法继续查找到相关资产等情况出现,该案件将被宣布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再度
    • 法院执行后执行活动要怎么操作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6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 2、法院执行立案后,即为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具体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负责执行,不是由原生效判决的主审法官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