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金被股东借走算不算抽逃出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1:23:44 346 人看过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是抽逃出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股东向公司借款,符合法定程序的,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合法借款关系。股东借款不违反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同意,与公司签订贷款协议,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其股份金额,借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借款要进行必要的财务会计处理,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时,准备在公司成立后借回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公司成立后实施了借回注册资本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的名义收回注册资本,长期在公司往来账户上挂账而不将资金返还公司,则涉嫌抽逃出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因抽逃出资解除股东资格吗

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因抽逃出资解除股东资格。但需要是抽逃全部出资的才可以解除股东资格,且除名前,应给予该股东补正的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只有该股东在公司催告的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才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法》第200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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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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