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遭受意外枪击致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4:44:15 109 人看过

1、外派劳务人员工伤由派遣公司承担工伤责任的。在外派期间非工作时间死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处理,未认定为工伤的,支付非因死亡待遇。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根据《劳动法》中对于劳务派遣、《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于国外务工的特殊规定,外派国外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待遇分三步进行,

第一,是否在国外参加了当地的工伤保险(部分欧盟国家不区别的为劳工强制购买当地劳动保险),若购买,则按照当地法律认定及享受工伤待遇。

第二,若不符合当地工伤认定标准,或没有购买当地劳工保险,则考虑是否属于一般医疗保险或当地民事法律管辖范畴、若仍不符合,则按照我国国内社保政策认定及享受工伤待遇。从情况来看,如不符合我国国内对工伤认定的标准,若同时不符合国外工伤及医疗、民事赔偿认定标准,建议进行国内社会保险的赔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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