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第十一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可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明的项目进行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应以汇总纳税企业为主体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另外分支机构应报送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所述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应由汇总纳税企业统一计算,各分支机构不用自行调整。对于分支机构发生的不能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分支机构应在说明中列示。
-
车船税分级调整了吗
77人看过
-
纳税调整计算
354人看过
-
调整纳税事项
142人看过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怎么缴税
99人看过
-
怎么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263人看过
-
两会词解:特别纳税调整、一般纳税调整(6)
262人看过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 更多>
-
-
纳税调整事项: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8一、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支付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增加处理。第二,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三、计提工会经费未实际拨付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第四,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总额2、5%的,不得在当期扣除(软件生产企业除外),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业务招待费60%未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增加发生额40%;发生额60%超过当年销售(营业)
-
公司分支机构合同印花税怎么交纳?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9印花税应由总公司申报缴纳,可选择总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分公司签订来的合同有效,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源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一般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百签署合同,不过一般合同方需要总公度司的授权或者是加盖总公司印章,得到总公司的追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来知》(国税函20099号)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
-
-
纳税调整项目包含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3调整增加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纳税调整减少项目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5年内为弥补完的亏损,国债的利息收入等。